《法稅追追追》撤銷違法行政處分 莫讓無辜百姓承擔
人民面對「民國112年有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高達1405萬件」這樣的數字統計能不害怕嗎?是稅官開稅單開過了頭、還是警察開罰單開過頭、或者是人民每次停車都不繳費嗎?這當中應是有很大的問題,不管是人民還是政府執法官員都有問題?
政府財政裡的許多「黑箱」之一,其實不只是財政部長,包括稅務署長,國稅局長,以至一般稅務官員,還有稅務專業法官、庭長、行政法院院長、法務部所屬一大批稅務相關的官員,甚至是社會上與稅務相關的各類從業人員等等,他們每年到底各領到多少查稅獎金,外人不得而知!但不論是多是少,追討人民的血汗錢,本意應該是為了建設國家社會,最後大把鈔票卻落到官員私人口袋,這種用公權力進行的「重分配」正當性何在?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