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撤銷違法行政處分 莫讓無辜百姓承擔

人民面對「民國112年有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高達1405萬件」這樣的數字統計能不害怕嗎?是稅官開稅單開過了頭、還是警察開罰單開過頭、或者是人民每次停車都不繳費嗎?這當中應是有很大的問題,不管是人民還是政府執法官員都有問題?

政府財政裡的許多「黑箱」之一,其實不只是財政部長,包括稅務署長,國稅局長,以至一般稅務官員,還有稅務專業法官、庭長、行政法院院長、法務部所屬一大批稅務相關的官員,甚至是社會上與稅務相關的各類從業人員等等,他們每年到底各領到多少查稅獎金,外人不得而知!但不論是多是少,追討人民的血汗錢,本意應該是為了建設國家社會,最後大把鈔票卻落到官員私人口袋,這種用公權力進行的「重分配」正當性何在?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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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嚴懲違法官員還太極門師徒清白與公道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6年3月9日有一場記者會很勁爆,記者當場詢問法官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未料,林秋華法官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這樣的回答讓在場的人瞠目結舌!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好霸道!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

經查林秋華法官有好幾年的判決,人民都百分百敗訴,有點常識也會知道,人民若覺自己無理絕不會興訟,而證據指向林法官違法、不適任,卻仍然在職,這是說誰遇到誰倒楣,人民只能去請神明保佑嗎?!法官判案不依證據,還能當法官嗎?是否應依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做懲處呢?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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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違法稅單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 不要一再敗部復活

「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

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政府法令朝令夕改雖有惡法改成良法,卻也有良法改成惡法,不顧人民的權益,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硬要吃定老百姓,勝訴變成敗訴。

行政執行署主要幫國家追討「稅、健、罰、費」四大部分,也就是稅款、健保費、行政罰款、法定費用,民眾若沒有繳納這些應繳金額,就會被移送執行署強制執行,而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間,行政執行署也是防疫國家隊的一員,負責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裁罰者扣繳罰款。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解說,若不繳納,會清查義務人的名下財產、行蹤、住所等,財產包括存款、車輛、不動產,就會被逐一查扣法拍,可能脫產者,會清查資金流向,必要時可以向法院聲請「管收」,也就是關進管收所限制人身自由,最長3個月,請他交代資金流向,拿出隱匿財產。好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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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不究責嚴懲違法官員 老百姓的權利被踩在腳下

現行有效的解釋函令有9000多則,這恐怕也是破紀錄的變態數字。解釋函令有增無減,難道都沒有官員來檢討解釋函令是否合時宜呢?又隨著解釋函令的增加,必然有許多是自相矛盾的函令,對百姓有利、不利的函令,稅官們隨手抓一條函令就能課稅,也能減稅,百姓根本不懂,法官也不懂,所以行政法院稅務案件,人民的敗訴率加上勝訴又被重開稅單的比率說是變態的百分百也不為過!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侯寬仁的辦案嚴重過失,已經勞駕到監察委員調查了,也完成調查報告了,高檢署竟然敢包庇不懲處,這也是嚴重失職,是否再請監察院再調查與報告。最高的執法單位不依法保護百姓,國際人權兩公約宣佈為國內法又有可用!法務部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調查」拖延時間,以「超過時效」讓侯寬仁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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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違反兩公約有效救濟規定 就是開人權倒車

稅務官員不依法行政,濫開的稅單,造成烏龍稅單滿天飛,行政救濟又失靈,「惡法」人民要先繳三分之一的稅款才能申請復查,否則就任由國稅局宰割,竟然立法院接受財政部建議「維持原條文」,國稅局違憲留惡法戕害人民,立院竟然同意幫兇財政部,讓人匪夷所思。

喧嘩一時的基隆陳青旭案,因欠罰款1.8萬元市價250萬元祖厝遭法拍(135萬元),當時戶頭內明明還有錢,屋內有家電拍賣就夠了...,監察委員主動申請調查,從催繳到拍賣,全盤調查個清清楚楚。不料竟出現大逆轉,行政執行署卻突然宣布因「筆錄記載過失」撤銷拍賣程序,因其查封筆錄及測量筆錄中,的確有不周延的地方,且拍賣公告記載的「木造房屋」,在拍賣前就已全部滅失,遂依職權撤銷本件拍賣程序,並向執行署撤回送請審議的聲明異議案件;就此宜蘭分署將持續追討陳男積欠罰鍰,且也將退款給原拍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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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政府要確保法律符合兩公約的要求

侯寬仁檢察官升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當年「周人蔘案」起訴數百名高階警官,最後雖獲判無罪,卻已對無數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妻離子散、 家破人亡,多悲慘! 這只是其中之一,其違法起訴案子罄竹難書。因而這樣的冤獄,如果只在平反之後,再多的的賠償,又代表著何種意義呢?人間悲劇一幕幕地浮現,如此成千上萬個受害者心靈上百般煎熬、信用破產、夫妻失和、親子關係斷絕、丟了飯碗、…。那才是真正的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慘絕人寰之境!

美國中情局(CIA)公布113年全球人口生育力預測,227個國家、地區中,台灣「超日趕韓」,以1.11吊車尾。台灣為全世界最低,消息曝光後引發各界熱議。有網友分析,其實台灣生育率低有高房價、低薪等「十大原因」。許多人看了後紛紛大嘆「每一項都是台灣的致命傷」。「台灣的風氣真的不適合養小孩,不要用國家未來綁架老百姓」、「不能同意你更多!要生小孩去當奴隸的趕快生!生多一點!」「是誰給你的勇氣那麼誠實」、「社會基層普遍心聲」。看了這麼多的事實與回應,台灣未來令人憂心。

根據台灣現行法規,無論薪資董監酬勞或是股利都得課稅,最高稅率40%,相較之下,新加坡則直接少課一半,對於當地的產業發展,條件相對誘人,再加上新加坡不課海外所得稅和遺產稅,如果一年在台灣沒有住滿183天,扣繳稅率只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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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官員爽領稅務獎勵金 稅災戶暗夜哭泣誰聽聞?

許多財稅公佈出來相關數據,真是讓所有的百姓非常訝異,例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12年公佈欠費欠稅案件強制執行高達1405萬件,真的是太可怕了!國稅局所有官員們都可領到稅務獎金,就讓我們了解為什麼政府會年年超徵千億以上的稅收了,執政者要贏回百姓的心就要真正做到轉型正義,讓台灣真正成為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家。
印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鮑德曾經審理案件時要求性侵犯娶被害人以逃避法律制裁,引發印度人權團體抨擊,甚至有民眾連署,要求他辭職。對百姓而言,這就是惡官執法愈執愈惡的惡例!台灣也是一個有良官、有惡官的政府,做得好,人民滿意,總統以至民意代表可以連任,做得不好,人民手上的選票就可以發揮民主價值,將之換掉,這就是民主的作用。民調顯示人民對司法約有八成的不信任。

稅務專業法庭人民的勝訴率只有1.6%,以致人民對稅官、稅制是接近百分百的不信任!難不成台灣也是要被害人嫁加害人嗎?加害人就可無罪嗎?或說是稅官開出稅單不容懷疑,不用繳三分之一稅額去訴願,就是直接繳全部稅額再送獎金給稅官,真的要這樣子嗎?那民主的作用會再度發生的!期待政府能正視日益增加的稅災戶,這到底是人民愛欠稅?還是獎金制度下稅官愛開單?建議廢除獎金制度,就可知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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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災戶遭受漫長的折磨 這是民主國家保障人權作為?

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現可是功成身退,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爬過無數的稅災戶身上,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就好像是這些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的血肉,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的,明知是違法的,就一定要絞下去,難道不絞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所以一定要絞下去,寧願對不起百姓!也不能對不起自己,這還是民主國家的法治、保障人權作為嗎?

一個稅務員居心叵測的證詞,也讓無辜的納稅人打了十多年的官司,太極門刑案雖在民國96年7月13日經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但牽連的稅務案件現在還深陷水火之中,不得喘息翻身。事實上,太極門稅務冤案迄今29年了,目前仍未完全平反,如此讓無辜人民遭受漫長的折磨?探究其原因,法制不良的因素固然不能排除,但追根究柢,主要原因在於主管政府官員們欠缺專業良心與道德勇氣。亟待改革之處,更是千頭萬緒。司法體制內雖有少數富有改革熱誠的年輕司法官,積極從事司法改革工作,可是在體制重重限制下,往往是事倍功半,而有賴社會各界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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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用解釋令來荼毒百姓 政府課稅如何心安理得?

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現可是功成身退,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爬過無數的稅災戶身上,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就好像是這些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的血肉,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的,明知是違法的,就一定要絞下去,難道不絞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所以一定要絞下去,寧願對不起百姓!不能對不起自己,這還是民主國家的法治、保障人權作為嗎?

國稅局仗恃著沈痾已久陋習,欺負小老百姓不懂稅法,更無視於已實施七年多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竟然隨心所欲用「內規」、及九千多條的解釋令來荼毒百姓,且還大言不慚地說「人民納稅要心甘情願,政府才課稅要心安理得」;百姓一旦被國稅局盯上了,如甕中之鱉難逃惡稅官的手掌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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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用稅務獎勵金鼓勵稅官濫開稅單 罔顧人民權益

談到台灣的稅政,不得不佩服台灣的稅政,其一是稅收年年超徵千億,編列稅收預算的官員是嚴重的不及格;其二是財政部用稅務獎勵金鼓勵稅官濫開稅單,就算是冤、錯、假稅單都在所不及,以致稅災戶也是年年超增,百姓叫苦連天,總統都沒聽到,難怪每一位在任的總統的支持率都很低;其三更是離譜,行政訴訟百姓勝訴率非常低,只有1.6%而己,而且國稅局根本不理法院判決,就算人民勝訴,明年還是會重開稅單給你,回到原點再玩一次,也就是在台灣的稅務的行政救濟與司法救濟都無效,請問賴總統,台灣的司法人權、賦稅人權何在?

稅務單位接獲檢調單位移送之稅務案件,往往因顧及情治單位之威權,而捨棄專業之認定,罔顧人民的權益,做了不公正的處理。稅務本身是要依專業的衡量與認定,如果只顧及移案單位的威權,而忽略了百姓的賦稅人權了,讓百姓遭受司法及稅務雙重人權的迫害嗎?如此更會招惹民怨。政府難到要等百姓被逼得走投無路,像陳長文大律師告官抗議、或向媽祖攔路抗議、或等監察委員調查弊端,提出彈劾、糾舉案,才能讓政府重視人民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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