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國稅局濫權強課稅 人民青春歲月賠不完

國稅局多起非據實的濫權強課稅,未見反省改進,無視百姓的賦稅人權;連稅單的追訴時效也是5年再5年的延後,加上行政法院裏人民的勝訴率僅1.6%,看不出國稅局給人民的活路在那裏,台灣賦稅人權在那兒?看樣子國稅局違法濫權追稅,不管對錯,老百姓被逼瘋了!沒錯,台灣人能夠自由的經營工商,一般百姓也能自由進出國門,但是,一旦被懷疑有罪,即等同犯罪,一直到法官作出三審無罪的判決才還自由身,但往往十年、二十年、更有三十年的黃金歲月過去了;尤有甚者,人民只要被國稅局盯上了,就有逃漏稅的嫌疑,就會開出稅金加論倍的罰金的稅單給你,認罪、協商、繳稅就沒事了;不服氣就訴願、上行政法院,恐怕也是十年、二十年的青春歲月賠進去了。

德國聯邦財務法院院長Prof. Rudolf Mellinghoff曾分享德國財稅法院制度,該院不僅是審理案件還要發揮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的功能,確保納稅義務人不會因為稅務機關錯誤解釋稅法,而讓納稅人權利受到侵害;當納稅義務人訴訟之聲明有理由,亦即系爭稅捐行政處分具有違法事由並損害納稅義務人之權利,財稅法院原則上應撤銷該稅捐行政處分及前置程序之裁決;財稅法院關於撤銷處分之法律上判斷對稅務機關有拘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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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合理課稅從尊重賦稅人權開始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民國55年成立,為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中華民國道教會、台北市道教會的團體會員。全國數十萬個國術、氣功、武術團體及宗教團體,從無因收受弟子贈與敬師禮而遭課稅,此乃民間傳統習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

太極門除了刑案所衍生80-85年6個年度的遭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捏造不實金額並移送國稅局的違法課稅之外,自55年至79年及自86年至今,均無被課稅問題。國稅局依據經刑事法院、監察院、及冤獄賠償法庭認定為不實、無效的起訴書資料違法課稅,還將此不實、違法的稅單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拍賣人民財產,已經不是「執行名義有誤」的問題,而是本質上的錯誤,嚴重違法!

尊重百姓的「賦稅人權」,就不可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解釋,否則老是讓人民感慨「政府老是欺負小老百姓」;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因官員的怠忽職守,而讓人民還要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合理課稅從尊重『賦稅人權』開始,不要老是拿著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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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冤稅災戶求助無門 引發國際關注

《世界人權宣言》明白指出,「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於恐懼和匱乏。」任何暴力行為都不可接受,無論是單一事件還是大規模系統性的暴力行為,希望透過具體行動預防「故意和嚴重剝奪基本權利」。在現今的社會經常有一個問題,就是一個團體到底是不是宗教?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人的宗教信仰模式正不斷地在改變。人們追求健康、心靈或不同類型的創造性活動,不一定要去教堂或寺廟,遵循幾百年前流傳下來的宗教儀式。但這並不代表人們對自己重視的事情沒有積極的宗教行為,也不代表這些新團體沒有提供嚴謹的道德指引、圓滿的想法和讓人參與的平台。

受盡冤屈苦痛的稅災百姓,也在媽祖娘娘繞境宗教文化活動中,請救苦救難菩薩,為稅災百姓主持公道,並嚴懲違法官員,終止百姓為稅災所苦,陷於萬丈痛苦深淵,祈求能替天行道,還給百姓一個安居樂業的自由空間。去查看這群知法犯法的官員及失職違法的稅務官員,加上行政法院的法官不懂稅法,更與國稅局稅官「官官相護」,一起欺壓善良百姓,人民的人權一再的被戕害,您說人民能不苦嗎?執法官員及握有公權力的官員們,若能學習媽祖娘娘慈悲為懷,時時抬頭看看媽祖關愛眾生的眼神,苦蒼生之苦,當會有一些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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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際社會關注人權侵害問題 台灣卻繼續用稅單綁架百姓

國內專家學者表示司法、稅制改革刻不容緩,解嚴以來,國家更應該加速改革,修掉或廢掉惡法,怎可讓惡官繼續使用惡法來凌虐人民呢?台灣的稅官可以領稅務獎勵金開違法稅單,嚴重的偏離公義及人權的正軌,絕對會引起國內外專家者及人權領袖發聲批判,這樣的稅制再不改革,那就是可領獎金的稅官最大,用稅單綁架百姓,甚至政府!如何獲得人民信任!

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所以在106年底上路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要保護納稅者的納保官,由國稅局最資深的稅務官遴選,完全跳脫公平公正中立的立場,繼續上演著「球員兼裁判」的伎倆,可憐無辜的納稅者要面對「請狼牧羊」的淒慘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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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民承擔過重的稅負 卻換不到制度的檢討與修正

政府年年宣稱稅收「超徵」數千億元,營造財政充裕的形象,卻刻意忽略一個事實:若將長期動用的特別預算納入,實際歲出早已大幅超過賸餘。特別預算被常態化、甚至病態化,掩蓋了財政結構失衡,也讓人民在不知不覺中承擔過重的稅負,卻換不到制度的檢討與修正。

同樣的行政矛盾,在太極門假案中更被放大到極致。六個年度、兩個國稅局,竟能對完全相同的事實作出「五年不課稅、唯獨一年要課稅」的認定。前法官袁從楨指出,法規早已明確,氣功與民俗技藝不屬補習班,傳道人收受弟子贈與亦不必納稅,卻仍被強行認定課稅。黃俊杰教授形容這如同「六分之五是人、六分之一不是人」,荒謬至極。

在人權已成全球文明共同語言的今天,許多民主國家已學會面對自己的錯誤,加拿大向原住民族寄宿學校受害者公開道歉、日本承認冤案並向袴田巖致歉、澳洲政府為拆散原住民家庭承擔責任、英國也多次為殖民暴力行為道歉。這些道歉不只是象徵,而是國家承認錯、願意改過的具體行動。

114年人權日典禮上,賴清德總統向政治受難者致敬,強調未來將持續「調查真相、保存記憶、恢復清白與尊嚴」,也承諾台灣不會重回威權,不會再讓任何人受不當迫害。這些宣示確實令人感動,也讓人看見政府直視歷史的勇氣。然而,人權不只存在於歷史記憶,更存在於今日的司法與行政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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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一世為官九世牛 勿濫用職權戕害正義

很多的司法案件在檢察官偵辦之始到起訴,是百姓司法人權被凌虐之時,起訴之後又是另一惡夢的開始,恐有近一半被告經十數年人生虛耗,結果獲判無罪,這浪費國家多少的司法資源,被戕害的人權無以書表。政府的人權白皮書,建立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一直遲遲未有作法,希望能搭上「法官法」的便車,對人權有更多的保障!反觀日本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幾乎達百分之百,其用心、專業與守法,及人權的保障,值得台灣借鏡。俗語說「一世為官 九世牛」,公務人員更應奉公守法,而非濫用職權、戕害正義,徒令百姓不信任司法。

行政執行署對於到手的案子,不論是冤、錯、假的案子,尤如肥肉一般,到口了豈可放棄,人民只有待宰的份而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欠費欠稅案件統計112年共有1405萬件要被強制執行,這是多麼可怕的一個數字,更可怕的是背後還有績效獎金等著官員去領,是官員為了能領獎金,不願教育人民不要欠費欠稅,還是人民不知會被重罰,申請行政救濟無效,然後財產被查封、拍賣,最後人民失去了財產,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人民真的是欲哭無淚!

104年,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待遇不高 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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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違法稅單不撤 等同剝奪賦稅人權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民國55年成立,為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中華民國道教會、台北市道教會的團體會員。全國數十萬個國術、氣功、武術團體及宗教團體,從無因收受弟子贈與敬師禮而遭課稅,此乃民間傳統習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太極門除了刑案所衍生80-85年6個年度的遭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捏造不實金額並移送國稅局的違法課稅之外,自55年至79年及自86年至今,均無被課稅問題。國稅局依據經刑事法院、監察院、及冤獄賠償法庭認定為不實、無效的起訴書資料違法課稅,還將此不實、違法的稅單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拍賣人民財產,已經不是「執行名義有誤」的問題,而是本質上的錯誤,嚴重違法!

民意調查顯示,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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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請問張盛和 不刪除查稅獎金就養廉了嗎?

卸任副總統陳建仁,當年選擇回到中研院擔任特聘研究員,也放棄了自己的卸任副總統禮遇每年約600多萬元。這禮遇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包括:每個月18萬的禮遇金,每年400萬的事務管理費(逐年遞減),以及保健醫療照護等等。有這樣一筆禮遇金,陳副總統原本可以風光地過著恬適的退休生活,但他選擇重新回到自己的研究工作,展現了政治人物可貴的風範,令人敬佩。

不禁讓人想起今年已經87歲高齡的前監察院王建煊院長「王聖人」,就拿將近二十年前王建煊擔任財政部長之初,驚覺自己帳戶裡多出1000多萬元的查稅獎金,他說基於廉潔自持,分毫未取,與此相關的是所謂的「查稅獎金」。但104年,與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待遇不高 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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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失靈 人民困於稅單輪迴

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人民若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訴願,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即使納稅義務人,不服稽徵機關所核定的稅捐,欲提起訴願,也必須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或是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例如6000萬的稅單就要先繳2000萬才可以訴願,這和勒索有什麼差別?

獎金制度會引發濫課稅圖謀獎金之歪風,造成的結果就是行政救濟失靈、進行訴願之前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法院未判決就強制執行查封財產限制出境、罰款動輒3倍5倍,連行政法院也流於長期偏袒稅務機關的事實結果,未明察證據就依照國稅局認定的見解,判人民敗訴,甚至罰金比國稅局原本開出的還高出甚多,對百姓生存權、財產權嚴重侵害,最終就是稅災氾濫,民不聊生。

轉型正義是民主國家對過去獨裁政府實施的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賠償等面向,其根本基礎在還原歷史真相。評議者通常著重在執行轉型正義的單位拘泥於「究責」,而非改變體制避免重蹈覆轍、與最終的和解、撫平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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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萬年稅單折騰善良百姓 無法期待救濟實現正義

違法濫權檢察官侯寬仁竟把自己封為神探,辦案方式如神話般,用眼神斷案,把怪力亂神寫入起訴書;無證據濫起訴就是其伎倆,每每利用媒體驚天動地辦案後,即讓百姓陷入痛苦深淵中;舉凡「周人蔘案」、「雲林廢土案」搞得家破人亡,丟官的丟官、丟工作的丟工作,妻離子散,人間悲劇數不盡;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違法稅單萬年不死,讓上萬太極門弟子噩夢連連,歷經30年,就算是司法三審無罪、無稅確定,稅單仍死纏不撤。

推動司法改革,唯一不推動的是稅制改革,難道是國家財政空虛的魔咒使然嗎?沒錯,稅收是國家建設的根本,但絕不是凌虐百姓人權的機器啊!更不是摧毀民俗文化的工具,台灣的稅制沒讓人民多賺錢,要知道台灣的政府官員可以因欠稅就查扣歌仔戲服公開拍賣,扼殺了文化自由;可以因為人民欠稅而限制出境,限制人民遷徙自由,更可怕的是112年台灣還有待強制執行超過1405萬件的欠費欠稅案,以及萬年稅單等來綑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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