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4年平均每年稅收超徵4千億元以 上,去(113)年更創下歷史新高,共超徵了5283億元,讓超徵還民的議題,再度成為大眾關心的話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趁勢提出「還錢於民2.0」方案,主張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並列為新會期重大法案,獲得超過8成以上民意支持。財政部馬上回應,普發現金不宜常態化,說是為了兼顧財政穩健及國家發展,要將稅收超徵的錢將拿去還國債,或減少舉債,但賴總統則說要拿去對社會做更大的投資,但是最最最啟人疑竇的謎團,始終都沒有解開!就是過往4年加總將近2兆稅收超徵款流向,到底去了哪裡?始終成謎?
財政部國稅局為了鼓勵稅官查稅,提高稅收,制定了美其名的「稅務獎勵金」,之後雖然輿論四起,立法院三讀廢除了稅務獎勵金,財政部仍然每年編列沒有法源的奬金,讓稅官恣意的濫開稅單,開錯了也不會被處罰,創造了稅收年年破紀錄,而超徵數千億元以上的稅收,以致年年增加的稅災戶無以計數,人民能不怨聲載道、叫苦連天嗎!
其實台灣不合理的稅收鉅額超徵現象,已經存在多年,而且稅收超徵金額越來越大,但稅收超徵款的流向卻一直未明,面對國人的質疑,財政部的說詞一變再變,始終無法提出清楚的解釋。一下子說拿去「還國債」,但國債鐘的數字卻逐年往上增加,明顯無法自圓其說。於是改口說是「減少舉債」,又被立院預算中心資料戳破。只好又改口說是「預算短估」。但有學者表示,若年年短估預算以領取獎金,根本涉嫌偽造文書;所以財政部又改口說,是「歲入與歲出的差額」。但不論財政部的說法有幾種,統統無法告訴國人,每年稅收超徵的巨額資金的錢,到底花去哪裡了?
人民當然會覺得,超徵的稅收與其淪為行政機關的大金庫,無從監督,不如普發現金給人民,還可提高消費,以刺激國內經濟。面對龐大民意輿論,財政部就策動部分學者出來為稅收超徵款漂白,稱說「如果稅收超徵,就要還稅於民,那若稅收短徵,是否就可以對人民加稅?」顯有恐嚇人民之嫌。
政府的徵稅是為了支出政府各項運作而來,稅收超徵就代表政府的各項運作預算無虞,而多出來多收到的稅金,是向人民多收的錢,就應該還給人民,當然也不會影響到政府既有的運作。稅收若有短徵,政府其實都有預備金的預算可動用,只要隔年預算調整一下,就可彌補過來。哪有需要另外加稅的道理!這種似是而非的混淆說詞,根本就是要嚇阻人民同意還稅於民的提案!國庫鉅額金流謎團 如何解套能一勞永逸?我們下集繼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