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需要的,不只是一位檢察總長,而是一個能夠真正抵抗干預、重建信任的制度;教育需要的,也不只是加薪,而是讓教師能安心教學的環境。近日一場關於檢察總長提名的公聽會,再次讓人直視台灣司法體系的深層問題:為何越來越多資深檢察官選擇離開?為何一個曾經被視為菁英與正義象徵的職業,逐漸失去榮譽感?這不僅是司法體系的危機,更是一個國家價值正在流失的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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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在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舉辦2026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當天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談及,2021年荷蘭政府錯誤指控數以千計家庭欺詐兒童福利,並要求這些家庭償還有關款項,首相呂特宣佈內閣總辭,為事件負責。事件源於荷蘭稅務機構曾經要求在2013-2019年間,約1萬家庭被逼交還數以萬計歐元的補貼,有人因此陷入財務困境,有些人繼而失業、破產或離婚等。國會在報告中稱事件為該國「前所未見的不公」曾發表報告,確認稅務機構存在行政過失。黃坤光呼籲政府應落實公民責任,歸還非法課稅所得,守護民主法治真義。
古羅馬皇帝維斯帕先曾為了填補國庫空虛,對收集公共廁所尿液的商人徵收「尿稅」。當皇子提圖斯質疑此舉有損皇室尊嚴時,維斯帕先將一枚金幣湊到兒子鼻尖,冷冷地說:「錢沒有味道。」這段對話雖被後世視為財政現實主義的經典,卻也揭示了一個殘酷真相:當政府為求財源而不擇手段時,往往以犧牲體制尊嚴與社會正義為代價。
今日台灣的稅務體系,正深陷「重稅收、輕正義」的黑箱泥淖,這股侵蝕法治根基的毒藥,正悄然損害國家的競爭力。
李昌鈺不久前辭世。之所以能被譽為「神探」,必有其過人之處:他能從犯罪現場的蛛絲馬跡中抽絲剝繭,逐步還原案件的來龍去脈。常言道「證據會說話」,但證據與真相之間,仍需有人搭起理解的橋梁。李昌鈺之所以令人敬佩,正是在於他長年深耕此道,並累積了卓越的成績。然而,這樣的人才不僅稀少,更顯得彌足珍貴。
4月1日世界公民日,一場聚焦「落實兩公約人權侵害有效救濟之國家義務」論壇中,聆聽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的發言,引述春秋史官董狐的故事,指出:錯誤的行政處分,縱非機關首長親自造成,但基於憲政體制,首長對平反冤案仍負有最終責任。此一見解切中要旨,令人深思。
公平正義是民主體制中人民交付治權予政府的最基本要求,而司法更是守護社會正義最後的防線。法理、證據昭然的太極門案件是自始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自始不應起訴、不應課稅的假案;109年8月21日國稅局聯手行政執行署將太極門修行聖地違法拍賣、收歸國有,嚴重阻礙太極門師徒弘法道業,同時也侵害了《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人權兩公約明文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剝奪太極門師徒的文化生活選擇權、平等不受歧視及有效救濟等基本人權。從太極門案行政救濟過程檢視台灣司法環境,仍是停留在官官相護、正義無法伸張的巨塔中。
台灣的官員多是墨守成規的老古板,許多戒嚴時期的惡法都不主動修法,還要等大法官說違憲才要慢慢修,不知是死腦筋,還是貪圖惡法下的私房獎金。台灣的惡稅法及許多無良的惡稅官製造了很多的冤枉的稅災戶,動輒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甚至名為管收,實為監禁,稅法比刑法還厲害,實在是太可怕了,面對行政法院近百分百的敗訴率,人民有冤稅又如何告得動國稅局呢!
台灣百姓個性過於溫順,大部份百姓不管政府對錯,都是配合去做,但是有些實在是沒辦法配合,就被列管了,例如有些稅單是錯誤的,實在是繳不出去,就會面臨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禁止治產等命運,不繳數字是一倍、兩倍、三倍的一直罰下去,最後都家破人亡的數字壓迫百姓,百姓無奈,也只能當待宰羔羊憑處分了!最近這些案例層出不窮,112年1405萬件欠稅案將被強制執行中,在其它國家可能是一件大事,一定在臉書世界傳翻了,可是台灣的百姓都是默認自受,只希望政府官員知道自己錯了,把不合理的案子主動撤了,讓百姓與政府互相尊重。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林秋華法官曾在一場記者會中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很快就忘掉。」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難怪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度近九成!台灣高院謝碧莉法官遭控「未審先判」的醜聞,一時輿論喧嘩;無獨而有偶,中高行也曾爆出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枉法裁判 漠視實質證據」違反公平正義之審判,受害者的怒吼聲,充分表達對司法的不信任,及法官個人專業遭質疑,值得社會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