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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

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就拿侯寬仁檢察官仗恃著擁有「公權力」,從不檢視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有多低,「知法犯法」,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社會風氣敗壞還不知,這款的惡檢敗壞司法公平公正的形象,是讓人民司法人權倒退的主因;又監察院對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辦案的調查案,其長官卻只提出申誡的懲處,實在無法信服於百姓。

多少冤案被可惡的執法者整得死去活來,虛度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黃金歲月,最後幸得無罪平反,可是這些執法者一樣是升官發財,連有的被監院調察要求法務部究責議處,也是沒事。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屢屢誣賴活人,今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死者更無法為自己辯白,很諷刺吧!不平的百姓只希望法務部發揮其魄力,在還善良百姓清白之餘,也要清查違法辦案的執法者,給予適當的懲處,不再繼續危害百姓。政府已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就要努力去實踐,尤其是司法人權,希望法務部能帶領全體檢察官用專業、用心、尊重人權來辦案。

話說在台灣,有一行政法院,世人皆聞其名,猶如武林中的十八銅人陣。許多有心人聞風而動,欲與其一戰,結果卻多是頭破血流,傾家蕩產。坊間有言:「欲打贏銅人陣,幾乎是癡人說夢。」即便是身懷絕技的高手,或是家財萬貫的豪門大戶,亦無不敗興而歸。可見這十八銅人陣的威力,實在非同小可。

稅務糾紛占行政法院受理案件約九成以上,行政法院司法官的違失情況比其他法院嚴重很多,是專業不足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值得警惕的是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狂飆84.6%與76.5%;因而,奉勸行政法院的法官不要僅憑國稅局提供的資料,就做為最後定讞的依據,因為不適任法官的剋星「法官法」,已正式上路執行為民除害的任務了,「納保法」已實施七年多了,處處自曝其短的稅務專業法官,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官產生過程讓人失望,更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

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人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貴人民的生命財產!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近日,立法院中,王世堅立委質詢財政部長時,連續提出幾個再基本不過、卻多年懸而未決的問題:汽車高關稅是否該調降?保健食品30%關稅是否合理?這場質詢,像一面鏡子,照出台灣稅制長期以來的核心困境——明知制度不合理,卻遲遲無法改革;明知人民承擔代價,卻選擇以拖待變。

近日,一名越南籍范姓女子的遭遇,讓社會再次看見台灣稅制中長期存在、卻被忽視的結構性問題。她曾來台攻讀博士,畢業返國後,因仍有獎學金可領,將帳戶交由室友代為處理。未料數年後再度來台旅遊,卻被告知積欠所得稅兩千多萬元,當場遭限制出境。她無法工作、無法就醫、無法離境,甚至與不到兩歲的孩子被迫分離,只能流落教堂、廟宇,靠善心人士度日。國稅機關給出的理由很簡單:帳戶內有「營業金流」,因此推定為營業收入。至於她是否實際經營、是否真正獲利,似乎不再重要。只要稅沒繳清,人就不能走。

一位剛執業不到一個月的會計師,就被迫接了一個稅務行政訴訟案件。讓人唏噓不已!客戶被補稅670餘萬繳納一半稅額後,經過行政救濟階段全被駁回。理由是開立發票品項與進銷存無法核定
稅捐機關過度依賴形式文件,而忽略交易真實性。會計師跟法官說,發票規格是財政部訂的,無法在發票小小的區塊內記載。另用隨附之出貨單載明品項,是實務上常見的做法,同時提示上市公司發票,也是如此且發票格式不能全部登打。不能歸責於營業人,更何況該公司的鋼板,是將不同厚度的鋼板裁切後,依「重量」賣出,要求一律登打長寬高的規格,再去核對以重量計算的進銷存,當然是無法核對。

在台灣,「喊價」也是一種核課稅額的處分方式!事實上,稅捐單位這種喊價式的「私下協商、未提出證據就要求繳稅」的做法,完全展現國稅局證據不足,強行課稅的違法過程。因爲如果證據充分,必定可以要求納稅者全額繳足,哪有減稅的道理。身為公務員可以這樣任意減稅嗎?難道就不怕有圖利納稅者的罪嫌?可見協商繳稅的方式,明顯違法不合理,更令人民普遍不安,也違反了我國既有的法律與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值得立委們積極修法,箝制違法惡行氾濫傷害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