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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近期爆發教練逼迫學生抽血供其研究的醜聞,引發社會震驚。面對強勢權力與失衡制度,學生被迫「抽血」,有人選擇休學、退隊,甚至身心崩潰。精神科名醫沈政男指出,大學師生關係如同「密室」,缺乏第三方監督機制,導致權力失控,學生權益無處申訴。從台師大抽血案,看見的不只是校園失序,更映照出台灣稅災戶面臨的制度性霸凌。國稅局與行政執行機關,同樣是一個「沒有監督者的密室」教練無視於學生的權益,就像國稅局與行政執行機關等也是無視於人民的財產權。

115年聯合國將隆重慶祝人權兩公約於1966年簽署滿60周年,而台灣也將進行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政府在保障人民財產權與自由權方面,是否及格?在公民不沉默/台灣VS國際/人權接力論壇,提到一個案例。鍾先生原本在國際上是科技業得獎達人,在台灣申請的公司沒有運作得很好,公司倒閉的時候只有17塊錢,國稅局卻說他欠稅5417萬6448元。

根據統計,自民國103年至今的11年間,除了109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出現短徵,其餘10年皆為「年年超徵」,且屢創新高。從103年至113年,政府共超徵稅收超過2.4兆元,僅去年(113年)一年的超徵金額就高達5,283億元。雖然立法院曾三讀通過將部分稅收「還稅於民」,每人發放1萬元,但卻遭行政院以「違法違憲」為由否決。這筆鉅額超徵背後所暴露的,不只是預算預測的誤差,更是國家課稅態度上的結構性偏差與稅務文化的深層問題。

性善性惡之說,千年來吵不停,有罪無罪之辯,一年來報不停。有律師表示,如果真的證據確鑿,幹嘛還要靠羈押來逼人。

京華城案開庭,檢方一聽到法官說7/24得詰問完畢,可能問到很晚後,竟問會不會有疲勞問題?遭法官反問:「你是會怕證人疲勞嗎?」惹來哄堂大笑。辯護律師都議論紛紛:「偵訊的時候你問到半夜都沒問題……。」一段小插曲,確實好笑,可是對當事人來說,一點也笑不出來。一進入調查程序,檢察官有絕對的權勢,以致於濫權辦案理所當然。

日前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指出,行政執行署自90年設立以來,便取代原本由法院進行的公法執行,但其缺乏中立性與正當性。根據憲法第八條,限制人身自由必須由法院裁定,但行政執行署卻可直接限制人民出境,明顯違憲。行政執行署是違憲機關,應全面檢討甚至廢除,並回歸由法院主導執行權,以確保人民的基本權利不被恣意剝奪。

買車有繳關稅、貨物稅、汽燃稅、牌照稅等等,真是萬萬稅,也是一頭牛被剝了好幾層皮標準的寫照。萬一車主隔年忘了繳汽燃稅或牌照稅,甚至是違規罰單忘了繳,會被國稅局或是執行署連課加罰不知要多少,然後會再發給稅官稅務獎勵金,這時車主是忘了繳,沒收到掛號信,之後國稅局再把欠稅案移送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催稅,行政執行署也是用掛號信催討,又是讓行政執行署查封、拍賣、沒收等等將之結案,執行官又領了一筆績效獎金。可憐的百姓又被剝了一層皮!

近日媒體報導,北市租賃車公司因積欠16萬罰鍰未繳,遭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查扣該公司名下一輛賓士車後,張姓負責人隨即繳清全部欠款。而桃園一名莊姓機場黃牛,累積罰鍰12萬2834元未繳,桃園分署卻打算查封拍賣其位於宜蘭的祖厝,嚇得莊男急向桃園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沒有人知道偵訊室裡發生了甚麼事,但問話的口氣似曾相似。說黑道或許太過,但戲謔、威脅、侮辱等一副以大欺小的模式,相信很多人都有聽聞。

或許押人逼供比較省事,或許威嚇讓人恐懼能提升效率,或許條件式的誘人認罪遠比釐清真相、找尋證據來的容易,或許羈押可以達到一定的脅迫目的—然,冤案的發生,不都是類似的情境,累積堆砌而成嗎?

一則來自美國俄亥俄州的冤獄新聞令人震驚——男子吉里斯比遭錯判入獄20年,終獲賠償4,500萬美元,卻也讓小鎮面臨破產。真相浮出水面:是警方刻意隱匿有利證據,誘導指認,導致一場人間悲劇。也爆出檢警違法造成冤獄,結果卻要全民來賠?

但更令人痛心的是,類似的故事,正無聲無息地在台灣上演。就在幾天前,台北地方法院一間法庭內傳出男人撕心裂肺的哭喊:「我是被冤枉的,我們國家怎麼會變成這樣?檢察官怎麼那麼可惡?」

「檢察官的良心在哪裡?」「我為什麼生在這樣的國家!」日前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聽聞妻子墜樓身亡後撕心裂肺控訴台灣司法人權的荒謬,但我們還是要問還需要多少人命才能落實司法正義?

今年《世界幸福報告》已公布台灣排名第27名,榮登亞洲第三,更是東亞第一!超越了新加坡、日本、韓國和中國,是東亞幸福感最高的國家。實在很難想像,在台灣社會許多的角落裡,仍存在著矛盾衝突!台灣人民安居樂業,百姓良善,樂於助人是國際公認的友好品德素養,為何在政府某些系統存在著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