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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素有「敗訴法院」之稱號,乃因「民告官」先天存有不公平之處,包括武器不對等、資訊不對稱。但假若連法律實務規範上都存在不公平之虞,那就算是茲事體大,因這可能涉及侵害人民訴訟權的違憲事宜,也可凸顯出行政與司法兩官僚機關間官官相護,乃至沆瀣一氣的具體事證。

人民對於遭受刑事犯罪侵害之救濟權,始於「起訴權」之行使。倘若無犯罪被害人提起告訴,法院是不會主動審理人民受害的案件。然而,倘若司法實務見解可以超越法律之規範,而自行做出超越法律規範的實務見解,讓受害的人民竟然無權起訴加害者,這對於我國的司法而言將會是多大的諷刺與傷害。

台電112年虧損約1,985億元,加上前年虧損2,675億元,雖透過納稅人的血汗錢撥補1,500億元,至5月底的累積虧損仍高達4,428億元,電價穩定基金餘額為0,無從穩定電價。若真正反映成本,電價本來應該漲,但經濟部怕對1月大選造成負面衝擊,利用政府機關代表過半的電審會,做了政治性的決斷而不調漲,顯見電審會配合經濟部的政治操作,並不專業。

台灣不肖稅務官員鴨霸逼稅的手段不勝枚舉,略舉常用的惡劣的手法:

一、威脅恐嚇,不多少繳一點,就再查成本,或更多年度的稅,讓你不勝其擾,倍數罰款更讓你驚嚇。稅務亂象毒害國家!

二、財稅機關裁量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任意剔除成本。曾經國稅局將保險理賠金當遺產課稅;把火災的賠償金認定為所得課稅。兄弟間有支付利息的借貸,被認定是贈與,還款又被認定是贈與再一次課稅。有人離婚的贍養費被認定是贈與。房東善意出租房屋給弱勢,卻被國稅局任意提高租金收入課稅。代領非所得也要課稅。

112年演員吳慷仁以《富都青年》獲得金馬影帝,描述生在馬來西亞,卻沒有正式公民身分的兩兄弟,在那個多語言、多文化的社會,過的卻是被政府排斥驅趕,無法安睡一夜的卑微壓抑生活,任勞任怨的瘖啞哥哥,即使遭不公對待,也戰戰競競的接受一切,但陽光終究還是離他好遠,即使熱心的社工傾力相助,也因為政府官員的冷漠無視而發生悲劇,最後因犯錯伏誅。這是一個讓人忍不住流淚的悲劇故事,在世界的某個角落,竟然有人是這樣活著。

111年9月,新北三重分局翁姓員警誤認通緝犯且毆傷黃姓民眾,遭新北地院依違反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傷害罪與強制罪,分別判翁姓員警5月徒刑與拘役10日。聲援的司改會表示,如今台灣警方「績效掛帥」,員警「教育訓練不足」的情況下就容易出現問題,員警們在執勤想的就只會是有多少績效、能不能升遷,合法與否就成了次要考量。

曾有網友在PTT發文分析台灣人「十大不想生的原因」《事過境遷,仍然是年輕人的痛》,其中高房價、高房租及「低薪」魔咒(基本工資跟不上物價上漲)唯首要,「雞腿便當從一個60漲到現在破百,機車從3至4萬漲到7至8萬,珍奶從一杯25漲到75」。

沉睡立院近8年沒進展的法案「吹哨者保護法」,從今年的校園社會新聞「大鬧天宮AI」事件中凸顯其重要性,因為受威脅的年齡層下降了,更明示其宗旨「保密、保護、保障」的深義。

近日在一場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公聽會中,聽到振聾發聵的聲響,台藝大通識中心主任葛傳宇的一番言論,深有感觸,故以筆代劍,與關注此法的各界好友分享。

英國4日舉行國會選舉,蘇納克說:「英國人民今晚做了發人省思的判決,當中有很多需要學習的事物,執政的保守黨剛剛經歷一場政治大屠殺,黨鞭、國防大臣、司法大臣、下議院領袖等內閣高官全部落選,失去議員席次。」

高雄火車站附近一間營業20幾年的便當店,從豬排飯到雞腿飯甚至整尾的鮮魚飯,都只要60元,成了不少基層人員或學生的口袋名單,但6月18日當日中午,有不少顧客才知道是最後一天營業,經過了解,原來店家遭人檢舉,傳出要被追查前五年的稅籍資料,無奈乾脆停業休息,而國稅局也出面說明。

過去在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中,揭露有94%的民眾認為機關行政裁量權太大,尤其稅務機關太官僚、不舉證自行認定就開單,反要百姓舉證,毫不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其實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限須遵守「法律優越原則」,應避免違背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的規範。根據調查,雖然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各高達84.6%與76.5%,人民的稅務訴訟更高達93.89%的敗訴率,但對司法改革依然抱持高度期待,也願意給這個國家反省與改過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