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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提出「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想要解決凌遲人民的恐怖「萬年稅單」問題,終於看見人民的痛苦,主動任事的態度值得讚賞。在立委的質詢中,司法院黃副秘書長也坦承,行政法院不撤銷「原處分的稅單」,就是為了保護稅捐機關「課稅時效不滅失」。也就是一直以來國家為了保護稅捐,卻犧牲人民,讓人民活在不斷開出的新稅單與行政救濟之中,永無止境的輪迴。

「立新法」確實是為了原有法律的不足,以及滿足現代社會需求和國際趨勢。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很多舊有的法律無法再適應新的情況,這時候就需要通過立新法來解決新出現的問題,並且為未來的發展提供更好的法律協助及保護人民。

俗話說「人紅是非多」,光是一場藝人演唱會都能引起溫水煮青蛙的論調,而一向號稱公開公正透明且有律師陪同的抽獎活動,也能成為弊端引起檢調單位關注,財政部以往營造出人民好幫手及好優惠的信任感,「猶如一場騙局」的延燒新聞再次引起正反評價。而筆者所關注的,卻是更實際的「摳摳(錢錢)」問題。

十一月開徵地價稅,一時興起,往回查找了12年的地價稅繳款單,赫然發現,從101年至113年,位於台北邊陲的30坪豬窩竟漲幅了28%,而位於頂樓的老屋,折舊跌幅了59.8%,看著眼前數字的此消彼漲,讓人哭笑不得。

期待司法要真改革,不分黨派立委、專家、學者一起催生健康的稅審法,解決萬年稅單,解決稅災戶被法稅制絞殺的痛苦。台灣法稅制度有貓膩嗎?沒想到在台灣有原配先收丈夫3億贈與,再與3子女拋棄繼承,逼得6歲私生女要繳5735萬遺產稅,可能是原配以此報復小三與私生女,實在很無辜,但是現行稅務救濟制度卻成為絞殺人民的幫兇?

司法院在113年8月12日,舉辦「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公聽會」回應各界對於澈底解決稅務紛爭的期待。在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會議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不分黨派立委都表示這是司改國是會議裡面的一個重要的結論,感謝委員們對稅審法草案的重視,看見台灣在稅務行政訴訟的法條詬病,形成台灣萬年稅單的情形,這是在民主體制下的國家不曾會有的奇觀異相。

稅審官會不會又成為納稅者的加害人?吳景欽教授大作「稅審官又是自己人審自己人?」讀後心有戚戚焉。稅災是人民無法面對最大的痛,112年全國1405萬件欠稅欠費案面對被強制執行的命運!難道要置納稅人保護專章而不顧嗎?政府辛苦立法所為何事?合法、非法原來只是一念間。

如果說科技始於順應人性,那麼法律就是來自於防治漏洞、弊端與人謀不臧。有鑒於萬年不死稅單長期讓稅災戶痛苦不堪,於是司法院院會通過「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 (以下簡稱「稅審法」)」草案,目前法案正在立法院審議中。

台灣之所以會有萬年不死稅單,在於法官不諳稅法,稅官不懂法。因此法官常需要請教稅務官員,也大多言聽計從,甚至有學者研究發現,法官判決書抄襲稅務機關的答辯相似度高達99%以上,難怪人民告官的官司十打九輸。另也有學者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等5位法官為例分析,統計其歷年判決稅務訴訟案件,發現撤銷原處分比率僅1.6%,兩項研究數據明顯吻合。

陳姓男子2017年死亡,妻子和3名小孩拋棄繼承,6歲的私生女成唯一繼承人,女童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告知生父2016年6月將價值3億元的鋼鐵公司股票送給周姓妻子,遺產稅5735萬必須由女童繳納。立委鍾佳濱質詢財政部次長、司法院的副秘書長時以此例子談稅審法,但委員認為稅審官一定要有公信力。而近日立委質詢最熱門的話題也是稅審法之「稅審官」,其中最爭議的稅審官就是「自己人審自己人,球員兼裁判」,過去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納保官」成立時也是如此,真不知是保官還是保民?本意是想幫助人民卻本末倒置。

113年10月30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等案,沈發惠委員等敦促落實107年司改國是會議中有關賦稅改革的決議,尤其是能確實達成租稅公平的稅審法,呼籲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確保立法周延,讓人民盡納稅的義務保障國家的稅收,又能保障人民的賦稅人權,如此利國利民的法案希望不要再延宕或擱淺了。

普悠瑪自救會於翻車事故六周年再次召開記者會,出席的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表示,台鐵、運安會與行政院的報告多有矛盾,使得社會大眾對於政府與台鐵的誠信度大打折扣,……他也呼籲台鐵,撤銷對肇事司機尤振仲的民事求償,「不要再追殺司機了。」立委莊瑞雄於立院質詢法務部部長,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而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名譽、隱私和安全問題,法務部究竟懲處的級別到哪?讓人訝異的結果是,從105年至目前為止,因偵查大公開遭受懲處的對象竟是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