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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矚目的太極門冤案,發生於民國85年,假案真辦近30年,被監察院列入台灣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民國96年7月13日,刑事法院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被違法羈押的太極門師徒獲得國家冤獄賠償,這是一份代表國家政府頒布的公正意旨。不得違背!但國稅局竟藐視國之律法,繼續違法發單,並移送行政執行署,違法查封、違法把掌門人限制出境總共高達2,654天,甚至凍結所有的資產,直到最後竟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預定地而收歸國有。

114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賴清德總統出席「2025年世界人權日典禮」,賴總統感念受難者前輩堅持自由與民主信念,讓臺灣人民走出威權陰影,走向今日的自由民主。未來政府會朝「調查真相,還原歷史」、「保存記憶,向內扎根」及「恢復受難者的清白與尊嚴」三個方向持續努力;讓全世界知道,民主是臺灣唯一的方向,也會堅守和平、人權與法治價值。

台北市一名清潔隊員,因將殘值僅32元的舊電鍋送給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判刑。明明情節輕微,卻因貪污罪的高刑度與缺乏彈性,被硬套進「非判不可」的僵化框架。檢察官即使心知不必如此,也因制度風險無法選擇不起訴,否則就可能被質疑瀆職。於是,本可用行政規範處理的小事,被推上刑事法庭,耗費司法能量,也削弱人民對制度的信任。

國際法要求國家建立有效救濟機制,但太極門案的救濟大門30年來幾乎從未真正打開。於是國際組織十一度把案件送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台灣向外界喊要做「人權國家」,但國際更在意的是:你敢不敢依循良心揪出違法共犯結構?

台灣在人權指標上年年得高分,像替自己臉上貼金箔:自由之家94 分亞洲第二。官方總愛拿這些數字當護身符,好像只要亮晶晶,所有的陰影就能消失。但在台灣生活的人都心知肚明:分數亮不亮,跟能不能站得起來,是兩回事。尤其是那些被制度壓得跪了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人。

台灣近年出現大量民眾抱怨科技執法亂象:模糊標誌、被樹蔭遮蔽的告示牌、難以察覺的線條變換、突如其來的限速降幅……彷彿走在路上,不是擔心事故,而是擔心「被開單」。每年罰單量高達 1千6百萬件,申訴案件十年來更增加 2.5 倍,是民怨累積最直接的證據。

許多人將火力指向警察,但這其實是錯誤的對象。基層警察本身也深受制度之害,許多人甚至希望科技執法更透明,以免自己被誤解。真正的問題是:法規設計鼓勵「多罰、多設、多收」,造成整套制度不得不向罰單傾斜。

所謂的「台灣病」並不是抽象的宏觀經濟名詞,而是人民每天感受到的真實壓力:薪資停在原地、物價一路上升、房價遙不可及,而企業獲利與出口數字卻依然亮眼。台灣到底生了什麼病?其實,不需要《經濟學人》從遠方替我們診斷,也不需要政府端出一堆美化的經濟數據。走一趟菜市場、搭一次捷運、問問身邊朋友,你就知道答案:經濟不景氣、收入減少、薪資太低、物價與房價卻節節上漲。台灣的病,不是抽象的經濟學名詞,而是人民每天的真實不舒服。

台灣許多縣市每年都會在預算書中,公開列入「預計罰鍰收入」,這看似常態,但實際意涵十分驚人:地方政府預期「今年至少要開到多少罰單」。當罰單被數字化、績效化,整套交通安全政策就會被帶偏,政府的目標不再是「降低事故」,而是「達成預算」。這不僅是公共行政的嚴重偏差,更是對人民信任的破壞。先進國家早已清楚意識到,罰單不能是財政工具,台灣應該學習。

許多無法源的獎金,如立委九A津貼、查稅獎金、檢察官獎金、甚至所有高官的特支費等等,都是違法編列的,沒有法源的獎金就是變相的貪污,領取者可能不知情,但編列者一定是巧立名目,讓大家以為是合法的獎金,這是更聰明的執法者知法犯法,從百姓納稅的錢中智取獲得的。

近日有一則新聞令人關注,被金氏紀錄認定為「全球關押最久死囚」的日本88歲男子袴田巖,已服刑48年「很可能坐了冤獄」,靜岡地院去年進行再審,於今年9月宣判結果。當年他因為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被逮捕,警方使用暴力威脅,不給水甚至不讓他去廁所,連續20天的馬拉松式審問,由於他始終否認犯案,警方甚至用大罵、棍棒毆打方式折磨他,袴田巖內心防線最後終於被擊潰認罪。但開庭審理時,袴田巖當庭推翻供詞,否認犯案,他堅稱遭到警方用可怕手段刑訊逼供,他才會崩潰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