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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的頭條新聞皆是有關政治人物的貪污治罪,讓人想到在行政體制內,比貪汙更令人民恐懼與厭惡的腐敗制度─稅務獎勵金。曾有退休法官袁從楨指出,正常考績制度在法官身上,都會令其走火入魔,導致弊端,侵害人權,如果用在稅務人員身上,是否更無法想像?現行稅捐制度,稅務員徵稅可以按照比例發獎勵金,是一個大有問題的制度,會走火入魔!

司法正義行動聯盟於112年11月30日頒發「立法院第十屆立法委員司法正義貢獻獎」,立法委員賴香伶受獎。緣起於99年上兵蘇詠盛跳樓身亡後,當年8月份國防部以「因病死亡」撫卹,兩年後法院判決確定中尉排長凌虐致人於死,蘇家依此判決提告國防部應更正為「因公死亡」撫卹,最高行政法院卻以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處分作成後的新證據不予採納而駁回。109年5月賴委員提案修正行政程序法第128條,放寬新證據的認定為:「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處分作成後始存在或成立之證據。

賴總統上任時,標榜打黑金、清廉勤政以及公開透明,一一打到社會大眾的痛點。行政院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籌編完成,日前賴總統聽取總預算案簡報後表示要「回應民意期待」,如此,每年飽受抨擊 的稅務獎勵金預算,今年該刪除了吧?

稅法權威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專任教授葛克昌表示,現今不是以前封建時代,要幫國王收更多稅,憲政國家的稅法應以人民的利益為優先。稅法從行政法改變為憲法的思維模式,在部分稅務人員與法官身上,觀念還沒調整過來。

而學者專家紛紛建言,監察院也曾多次調查,揭示稅務獎勵金制度實際運行中產生的諸多問題和危害,茲簡述如下:

我們想讓你知道…遭受莫大冤屈,明知十打九輸,怎能悶不吭聲?於是接二連三地猶如跌進絞肉機,成就了行政法院為「敗訴法院」的驚人封號與數據。予豈好「訟」哉,予不得已也。

中元節老人家常說,做人對得起良心,半夜不怕鬼上門,還說當人惡心作怪,人比鬼還可怕啊!

上個月台灣民意基金會公布民調結果,被稱為「國家機器」七類國家公務員的凈好感排行榜,警察以47%居冠,接著依序是軍人、檢察官、一般行政官員等,而法官的好感度竟是負9.5%!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說,法官照理說應該給人民正面的印象和感覺。有好法官,也有惡法官,莫要以為高牆之內民眾不懂法,民間觀感不佳,不外法官貪汙、徇私、淪為政治打手等等!

若說台灣法院判決的良率高達99﹪,你相信嗎?司改喊了多年,為何至今人民還是高度質疑司法的公信力?94-103年(高院)再審核准率是0.5%,而104-112年再審核准率為0.99%。我國法院承認的「值得商榷的冤錯假案」竟不到1%,顯見,司法機關對於人民應受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竟可只因「不合法律程式」便斷然置之不理,與為了保障司法人權的目的背道而馳。

國內房價居高不下,讓許多民眾難以負擔,不少父母因此會幫助年輕子女購房,以減輕後輩的經濟壓力。然而,根據現行稅法,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僅244萬元,如果父母一次性將房子贈與子女,所需繳納的稅金可能相當可觀。

例如,台北有一名大學生捲毛(化名),以近億元購買了一處精華地段的房子,這筆交易明顯超出他的經濟能力。經國稅局調查,發現是捲毛的母親匯款給他,用以支付房款,因此國稅局向捲毛的母親追討426萬元的贈與稅。如果未按時申報,還會被處以最高兩倍的罰鍰。

在巴黎奧運台灣羽球男雙組合「麟洋配」勇奪二連霸,全民以「台灣之光」搖旗歡慶之際,網路上出現「李洋」被酸「2千萬獎金」是台灣人辛苦繳的稅,李洋高EQ的回應:作為台灣公民,我也有繳稅!即使是天才運動員,在闖進「奧運」之前不知經歷多少千百考驗,被揭露、被檢視。

審計部公佈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12年度歲入歲出剩餘2796億餘元,債務還本1260億元;中央政府公共債務6兆5133億餘元,約占GDP的27.66%,低於公債法規定的40.6%債限。另外,政府收支從113年至118年度均為差短,政府財政仍有長期潛存壓力。

台北市司法大廈憲法法庭銜牌遭潑墨水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司法院迅速作出反應,強調大法官獨立審判的重要性,並呼籲各界保持理性,維護憲法法庭的純淨審判空間。田山盛國在司法院司法大廈前潑灑黑色液體,並蓋按手印後逃離現場。雖然這一行為目前被警方依毀損罪嫌及廢棄物清理法處理,但用「黑手」印在憲法法庭銜牌上的大門牆上,已顯其背後反映的社會情緒和對司法體制的不滿,需要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