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台灣仍有人民的司法人權、賦稅人權被戕害,法稅官員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因為恐龍法官亂判案時有耳聞,稅官亂開稅單更是司空見慣,明知有錯也不認錯,尤其是稅務專業法庭有懂法不懂稅的法官不自為判決,撤銷違法稅單,反而照抄國稅局答辯書,判人民敗訴,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但是人民面對這些無良的官員,也是莫可奈何,稅不繳的話,有的財產被拍賣、有的限制出境與管收,弄得家破人亡,所以稅額少的話就繳掉算了,稅額多的就接受稅官協商,多少繳一點,這是良法、良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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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對於公務人員要求很嚴格,北韓國財政部長因貨幣改革失敗而遭槍決;美國公務人員欠稅就要被革職,這種責任制的政府,人民對政府才會放心;反觀台灣,稅吏課錯稅、檢察官辦錯案都不用負任何責任,侵害人權更是比比皆是。就算馬總統簽署兩國際人權公約也未見改善,如何才能讓百姓信任呢?
「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
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就拿侯寬仁檢察官仗恃著擁有「公權力」,從不檢視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有多低,「知法犯法」,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社會風氣敗壞還不知,這款的惡檢敗壞司法公平公正的形象,是讓人民司法人權倒退的主因;又監察院對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辦案的調查案,其長官卻只提出申誡的懲處,實在無法信服於百姓。
多少冤案被可惡的執法者整得死去活來,虛度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黃金歲月,最後幸得無罪平反,可是這些執法者一樣是升官發財,連有的被監院調察要求法務部究責議處,也是沒事。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屢屢誣賴活人,今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死者更無法為自己辯白,很諷刺吧!不平的百姓只希望法務部發揮其魄力,在還善良百姓清白之餘,也要清查違法辦案的執法者,給予適當的懲處,不再繼續危害百姓。政府已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就要努力去實踐,尤其是司法人權,希望法務部能帶領全體檢察官用專業、用心、尊重人權來辦案。
話說在台灣,有一行政法院,世人皆聞其名,猶如武林中的十八銅人陣。許多有心人聞風而動,欲與其一戰,結果卻多是頭破血流,傾家蕩產。坊間有言:「欲打贏銅人陣,幾乎是癡人說夢。」即便是身懷絕技的高手,或是家財萬貫的豪門大戶,亦無不敗興而歸。可見這十八銅人陣的威力,實在非同小可。
稅務糾紛占行政法院受理案件約九成以上,行政法院司法官的違失情況比其他法院嚴重很多,是專業不足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值得警惕的是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狂飆84.6%與76.5%;因而,奉勸行政法院的法官不要僅憑國稅局提供的資料,就做為最後定讞的依據,因為不適任法官的剋星「法官法」,已正式上路執行為民除害的任務了,「納保法」已實施七年多了,處處自曝其短的稅務專業法官,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官產生過程讓人失望,更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
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人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貴人民的生命財產!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近日,立法院中,王世堅立委質詢財政部長時,連續提出幾個再基本不過、卻多年懸而未決的問題:汽車高關稅是否該調降?保健食品30%關稅是否合理?這場質詢,像一面鏡子,照出台灣稅制長期以來的核心困境——明知制度不合理,卻遲遲無法改革;明知人民承擔代價,卻選擇以拖待變。
近日,一名越南籍范姓女子的遭遇,讓社會再次看見台灣稅制中長期存在、卻被忽視的結構性問題。她曾來台攻讀博士,畢業返國後,因仍有獎學金可領,將帳戶交由室友代為處理。未料數年後再度來台旅遊,卻被告知積欠所得稅兩千多萬元,當場遭限制出境。她無法工作、無法就醫、無法離境,甚至與不到兩歲的孩子被迫分離,只能流落教堂、廟宇,靠善心人士度日。國稅機關給出的理由很簡單:帳戶內有「營業金流」,因此推定為營業收入。至於她是否實際經營、是否真正獲利,似乎不再重要。只要稅沒繳清,人就不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