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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05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法務部對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要求司法院進行修法!但是進度極為緩慢,甚至還稱一切都是依法,近10年來簽署兩公約的批准書後,曾經要求政府部門兩年內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制訂法令、修正或廢止及改進行政措施,然而實際效果並未彰顯,國內進行修法也如牛步,這個攸關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權益,難怪會認為政府只是在作秀而已,並沒有真正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

112年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共1405萬件,裏面烏龍稅單不知凡幾,可是一般百姓不懂法、不懂稅,1.8萬元的交通違規罰款沒繳,一棟透天厝就被執行官拿去拍賣了,一般百姓一點辦法都沒有,眼睜睜看房子要被點交了,幸好有專家協助,最後撤銷拍賣程序了。百姓面對病毒不害怕,因有官員提供對策;但百姓面對烏龍稅單無半步,因有官員強課稅,財政部能掌握人民的每一筆所得,依據稅制電腦就可依法開出稅單了。

國稅局用一張違法假稅單,拋開法律、憲法、人權,就變成了無敵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繼續再重開一張,繼續領著獎金來壓制百姓,最後也不管稅單的正當合法性,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直接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在績效獎金的鼓勵下,拍賣不成就直接收歸國有,這應是怕夜長夢多,怕再拍下去就錯過領獎金的時效,瞬間把拖了29年的太極案子結案,太極門的修行聖地瞬間就沒有了!

人民打行政救濟時卻被稅捐機關警告「稅法獨立於一般法,你官司打贏還是得繳稅單」。「這到底是什麼政府,用稅單逼得老百姓走投無路」?行政法院根本是敗訴法院,而且勝訴也毫無用處,因為最後還是將開立稅單的權限交由國稅局。

國內常見的萬年稅單,關鍵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院及稅務人員心態。目前稅務環境是只要在核課期間內開出稅單,即使救濟階段勝訴,撤銷永遠不會是最原始的那張稅單,而是第一個階段的復查決定。太極門即深受萬年稅單之苦,行政法院積非成是,即使律師要求應將原始稅單一併撤除,法官仍受限於怕造成國家稅收損失及專業不足,而不願自為判決,因此建立財稅法院刻不容緩。

稅務機關有很多烏龍稅單,卻是死不認錯,公然的說法院的判決不算,被撤銷、或判敗訴的稅單可再重開,變成「萬年不死稅單」,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05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在依法行政之下,應研判是非,行政執行要有良心,讓人民心服口服,支持政府,讓國家越來越好。

前北市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到政大校園向大學生說「你是我的眼」,要大學生當起眼線來檢舉逃漏稅了,感覺國稅局快發狂了,手段已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中區國稅局的追稅女悍將,更是蠻悍在科長帶隊總共十人,負責追稅業務。光是從104年到106年,這10名娘子追稅軍就為國庫追回8120億元。據法務部統計,法務部執行行政執行業務18年,累計徵起金額已突破5428億元,可以蓋8座台北101大樓與104座小巨蛋以上,108年追討金額達275.91億元,其中滯欠大戶的徵起金額就有112.5億元。109年追到欠財稅案件2484億元(占44%),可以感受稅官們追稅成功的果實。

期待國家擔負人權保障的機能,在邏輯上是相違背的,所以本質上仰賴國際人權兩公約及相關組織來維護人權是很可行的途徑,所以國內法能搭著國際人權兩公約的便車,促使行政步上正軌,恪守依法行政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侵害。可是至今連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公務人員也都霧煞煞,不知該做什麼是保障人權?甚至法官引用兩公約的判例僅0.0079%,令人嘖嘖稱奇。

台灣的官員,尤其是稅務官員也是人民不聽話,就用稅單切斷人民的命脈一樣,幾十年來有多少百姓被稅單凌虐,可惡的是有些稅單根本是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老百姓半輩子呢!真是可憐!而備受矚目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已進入第七年了,過去因主管機關財政部的怠惰與阻擋,讓法案延宕多年,解嚴以後「賦稅人權」一直是口號而已。《納保法》已實施了,但是百姓仍然是不相信賦稅人權實踐了,因為這個法無法約束官員的良心,所謂的法條千萬條,隨手抓一條,就足以侵害人權!

指標性案件是85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29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