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一個不起眼的內規「解釋函令」卻能侵害納稅者權益

台灣的稅捐機關,財政部發布9,000多則多如牛毛之解釋函令,當聖旨般的恣意妄為,利用違法、違憲之解釋函令及命令侵害納稅者財產。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曾表示「解釋函令是財政部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定的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如此內規的解釋函令,在稅捐課徵認定上,對納稅人權益影響甚鉅!甚至有案例,縱有大法官釋憲之有利結果,仍無法獲得有效之救濟。

會計師王明懿,在真理大學舉辦研討會,對法稅改革提出建言,她以「稅務制度之解釋函令」為題表示,違憲之解釋函令,截至110年12月24日為止,司法院大法官共有813則解釋,與稅有關的釋憲計有126則,6則被要求檢討改進及修正,51則被宣告違憲,其中29則是98年兩公約施行後被宣告違憲。會計師王明懿,以永安租賃公司案件為例,更凸顯稅務法制不完善,因濫用大量沒有立法審查機制的「解釋函令」導致稽徵機關裁量權過大,而對人民課稅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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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白道的詐騙集團比黑道的詐騙集團強

賴總統在520上任時曾說,打詐是未來新政府的施政重點,日前出席「2024全面阻絕詐騙論壇」也說打詐視同作戰!可見詐騙儼然快成為國安問題,而台灣詐騙案件居高不下,根據審計部公開的的決算報告,光是2023年間全台詐欺案件發生數及財損金額分別為3萬7984件、88億餘元。但據了解,實際上的案件數至少差了10倍以上,可以說是台灣的黑道詐騙集團一年約詐騙千億元左右。

警政署長張榮興決定要統合E化報案系統,建立透明化打詐儀錶板,解決人工輸入的黑數發生與落差,雖然此舉一定會對各縣市政府的城市治理指標帶來巨大衝擊,但警政署長張榮興認為對的事情一定要做,因此決定全面改革。

最近稅收「超徵還債」的熱門話題,有立委建議財政部編列稅收時,寧可訂出高目標,以免實徵超過預算數又被拿來政治操弄,眾所周知,每一塊錢稅收都是法定徵收,不是可以隨便訂出高目標避開超徵的作法,若真這樣作也是違憲吧!所以稅收超徵是超過估計數,不是向人民超收。財政部公布9月全國賦稅收入新台幣4152億元、年減1.9%。前9月全國賦稅收入實徵2兆8710億元、年減2.5%。近四年稅收超徵情況為:2021年超徵4,327億元、2022年超徵5,237億元、2023年超徵3,860億元,而2024年超徵5,283億元,累計超徵達1.87兆元。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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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當檢方可無限抗告 司法還能獨立嗎?

在我國司法體制中,「法官獨立審判」原則是憲政體制的防線,卻因制度漏洞而面臨挑戰。近日,立委吳宗憲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直指檢察官對羈押或釋放裁定可「無限抗告」的現象,呼籲應儘速檢討並設限。筆者非常贊同立委吳宗憲的呼籲,這項質疑掀起一場關於司法權限邊界與制度公平性的討論。

在刑事審判階段,當案件已移審法院後,法官應依據卷宗與證據,獨立判斷被告是否羈押。然而,實務上檢察官仍可不斷對法官的裁定提出抗告,直至上級法院駁回為止。檢察官對法官羈押或具保裁定一再抗告,造成的後果並非單純程序延遲,而是人身自由的不確定性、檢審職能邊界模糊化。

若長期放任,法官恐淪為「檢察官押人/法官放人」的俎上肉,司法「判決、裁定」的獨立性將被侵蝕。憲法明定,法官應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外力干預。對法官裁定進行持續挑戰」的權力,使法官的裁定喪失終局性。這不僅破壞權力分工,更削弱司法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羈押作為最嚴重的強制處分,直接關係到憲法第八條保障的人身自由。若檢方能無限制抗告,等於讓被告陷入程序反覆的地獄,既違反比例原則,也背離程序正義的初衷。因此,限制檢察官抗告權並非削弱檢方,而是回歸法治國的基本原則——檢察官負責偵查起訴,法官負責裁定審判,兩者應各司其職、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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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官搶獎金納稅公平正義不見了!

獎金鬧得滿城風雨,看到「獎金」就是砍!當然檢舉漏稅的浮濫,因其有效案件比例確實偏低,所以立委要廢掉檢舉獎金。然而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卻全力為查稅獎金護盤,真是丟臉,顯現出財政部長最齷齪的人性「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也突顯最官僚的作風「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有這樣的財政部長不覺得丟臉嗎!能讓百姓不生氣嗎!

一年編列1.3億的稅務獎勵金,3千2百萬分給賦稅署兩百多人,平均每人一年可以領14萬,將近多出13%的薪資,也就是13%的薪資是來自於稅務獎勵金,還是免稅的。剩下的1億給國稅局五區的8千多位人員,平均每人一年領一萬多。他認為絕大部分的稅務人員都是好的,基層的稅務人員卻說他們每個月只拿到幾百塊,合理的推斷,因為高官、賦稅署拿得多,所以不願意刪除稅務獎勵金,讓好的稅務人員去背黑鍋。

稅收是人民辛苦繳稅給政府運作,許多稅單是有爭議的,可是政府卻沒打算去解決!人民會不生氣嗎!但令老百姓心痛的事可多呢!有靠領獎金做事的人,檢察官的獎金、稅務人員的獎金,都只是腐化人心,讓社會失去公平正義罷了。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還振振有詞的說:待遇不高 不足以養廉?奉勸政府要用心為百姓做事,不要傷害百姓,又浪費人民辛苦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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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侯寬仁濫權違法 應從嚴究責議處

官員在官官相護的傳統下,又沒有人權觀,許多官方執法者用合法的手段,濫權的凌虐人民,俗諺「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其來有自,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用「稅務獎勵金」激勵了稅官開稅單,已往生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用「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鼓勵稅官「有所得就開稅單」,不是「有所得依法開稅單」以致於台灣的法稅冤案很多,使得民意調查人民對司法、稅的不信任度非常高。

現行有效的解釋函令有9000多則,解釋函令有增無減,難道都沒有官員來檢討解釋函令是否合時宜呢?又隨著解釋函令的增加,必然有許多是自相矛盾的函令,不管對百姓有利、不利的函令,稅官們隨手抓一條函令就能課稅,也能減稅,百姓根本不懂,法官也不懂,所以行政法院審理稅務案件時,人民的敗訴率說是變態的百分百也不為過!

行政執行署對於到手的案子,不論是冤、錯、假的案子,尤如肥肉一般,到口了豈可放棄,人民只有待宰的份而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欠費欠稅案件統計112年共有1405萬件要被強制執行,這是多麼可怕的一個數字,更可怕的是背後還有績效獎金等著官員去領。到底是官員為了能領獎金,不願教育人民不要欠費欠稅,還是人民不知會被重罰,申請行政救濟無效,然後財產被查封、拍賣,最後人民失去了財產,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人民真的是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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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欠稅欠費強制執行天文數字 稅捐修法莫開人權倒車

112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高達1405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賦稅人權也是崩潰了。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是懂法不懂稅,所以判決書都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8.4%,另還有9仟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保命符。小蝦米那鬥得過大鯨魚呢!

文明國家的稅制是情理法兼顧,這才是人權的保障,這是台灣稅改所要學習的做法。在台灣有了稅務獎勵金,人權就不見了,沒證據僅憑稅官自己認定,稅單就可開出來了,不知道負責的名字,就寫雞排、油飯,稅單就會送到家了,人民不服去找稅官,稅官告知可以去走行政救濟撤銷稅單,天知道,這是一段漫長的路啊!而且遇到的承辦長官根本都是球員兼裁判,因為都是財稅單位的人啊!毫無勝算的機會,而且最後上行政法庭告上國稅局時,懂法不懂稅的法官聽國稅局稅的話不說,財政部還會配合案件即時訂出一條解釋函令,讓國稅局提出給法官作為判決的參考,若稅制是霸道,那解釋函令是霸道中的霸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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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啟動檢察官究責機制 杜絕檢察官濫權起訴

檢察官是公益代表,捍衛公平正義,有所謂「捍衛公益型」。西方刑事訴訟普遍經歷了從「自訴」到「公訴」的轉變,檢察官逐漸成為國家利益的代言人。我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濫權追訴處罰罪,「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另有「媒體作秀型」、「政客打手型」及「公器私用型」等,為非作歹。

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現可是功成身退,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爬過無數的稅災戶身上,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的,明知是違法的,就一定要絞下去,難道不絞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 

這樣一個奉行良心信仰、自力自費到全球推廣愛與良心的和平文化,同時捍衛人權的良善團體,卻在29年前無辜成為政治整肅下的受害者,嚴重侵犯信仰自由。多項報導指出,發生在85年的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案,全案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卻因國稅局無視最高法院判決,持續違法課稅,迄今仍未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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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務獎勵金制度下 萬年稅單永無止境

「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一手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另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讓人民覺我們的政府是賴皮政府。

85年候寬仁檢察官不當、違法辦案及違法起訴,一案二罰,又說是詐欺從刑事來起訴,又說是所得要求國稅局課巨額的稅,其中雖然司法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稅單應予撤銷,但沒想到國稅局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斷的改來改去,開出稅單凌虐太極門師徒29年,因受虐人數多達萬人,史稱「法稅228」的恐怖事件,太極門師徒被永無止境的違法稅單,週而復始的折磨,陷於痛苦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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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撤銷違法稅單 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的防線

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萬年稅單」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永世不得超生。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禍延子孫。重視「賦稅人權」,就不要再玩弄小老百姓!

過去在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中,揭露有94%的民眾認為機關行政裁量權太大,尤其稅務機關太官僚、不舉證自行認定就開單,反要百姓舉證,毫不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其實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限須遵守「法律優越原則」,應避免違背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的規範。根據調查,雖然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各高達84.6%與76.5%,人民的稅務訴訟更高達93.89%的敗訴率,但人民對司法改革依然抱持高度期待,也願意給這個國家反省與改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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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違法者不究責 轉型正義沒落實

轉型正義是民主國家對過去獨裁政府實施的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賠償等面向,其根本基礎在還原歷史真相。評議者通常著重在執行轉型正義的單位拘泥於「究責」,而非改變體制避免重蹈覆轍、與最終的和解、撫平傷痛。

最恐怖的是《納保法》,這其實是一個很棒的法,通過時人民還非常期待,結果壞就壞在遴選出來的納保官是課稅績效最好的稅官,對人民而言,根本就是財政部的裁判兼教練,當球員的人民穩死的。這樣的納保官的遴選,當場讓《納保法》從良法變成惡法!還通過全部的行政法院法官為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啊!天知道!這當中有幾位法官是懂得稅法啊!而且這其中的法官的判決幾乎是百分百人民敗訴!真的是惡官執法愈執愈惡!

不同於世界各國,台灣的稅法比司法還要可怕與嚴苛,欠稅不用法官判決,稅官就可下令將欠稅百姓限制出境、更可以管收關起來,最可怕的是凍結財產到一毛都不剩,連吃飯的錢都沒留!根據統計112年欠費欠稅案共1405萬件,這裏頭不知有多少被纒了20年、30年的稅災戶!政府要轉型正義、要改革,請先從不談人權、不從法律、未來還會不懂稅法的稅制先改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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