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行政法院與國稅局聯手對付百姓 人民求助無門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民國55年成立,為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中華民國道教會、台北市道教會的團體會員。全國數十萬個國術、氣功、武術團體及宗教團體,從無因收受弟子贈與敬師禮而遭課稅,此乃民間傳統習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太極門除了刑案所衍生80-85年6個年度的遭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捏造不實金額並移送國稅局的違法課稅之外,自55年至79年及自86年至今,均無被課稅問題。國稅局依據經刑事法院、監察院、及冤獄賠償法庭認定為不實、無效的起訴書資料違法課稅,還將此不實、違法的稅單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拍賣人民財產,已經不是「執行名義有誤」的問題,而是本質上的錯誤,嚴重違法!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勿輕縱濫權違法官員 人權至上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僅因馬英九特別費案輕描淡寫遭記申誡一次,如今竟又高升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

人民只要被國稅局盯上了,就有逃漏稅的嫌疑,就會開出稅金加論倍的罰金的稅單給你,認罪、協商、繳稅就沒事了;不服氣就訴願、上行政法院,恐怕也是十年、二十年的青春歲月賠進去了。

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台灣的未來,還能成為民主的國家嗎?從周人蔘案、太極門案、馬英九案、雲林廢土案的起訴過程中,不難發現侯寬仁檢察官的辦案手法與偵查手段,幾近林鈺雄博士所警示的,為達目的以「不問是非、不計代價、不擇手段的方式」濫權追訴或起訴。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國稅局勿無法無天 用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吧!

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又不依法行政,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藐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被限制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國稅局宰割。

國稅局常常不分青紅皂白,尚未詳加查明就隨意引用法條,亂開單課稅,嚴重損害納稅義務人的權利。大法官已針對憲法第十九條規定,政府對民眾課稅時,須有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明定,或有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才合於憲法規定,否則就是違憲。

五權憲法是用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的,但國稅局違法用一張稅單就做到了侵害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了,真是可怕!但是百姓非常的納悶!總統是看不到嗎?還是被財政部國稅局綁架了!是為了國庫的空虛,還是想要稅收超徵多一點,任由財政部國稅局擺佈。這作為不是「財政部國稅局踐踏五權憲法」,那是什麼!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稅官拿著獎金爬過無數稅災戶身上

太極門冤案係在85年「掃黑行動方案」時空背景下發生,回顧當時侯寬仁檢察官進行搜索時,動用了「掃黑鐵四角」,其濫權所產生的嚴重侵害人權事件,應予究責、懲處或懲戒。尤其是太極門數萬名弟子在歷經侯寬仁檢察官一手導演的司法迫害,十一年後,獲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由刑案衍生的冤錯假稅單也應一併撤銷。

侯寬仁的辦案嚴重過失,驚動到監察院並由監察委員著手調查了。也完成調查報告了,高檢署竟然敢包庇不懲處,這也是嚴重失職,是否再請監察院再調查與報告。高檢署這樣的行為也算是藐視監察院,百姓又能如何,最高的執法單位不依法保護百姓,用法來玩弄百姓,唉!百姓人權毫無保障,必死無疑,國際人權兩公約宣佈為國內法又有可用!法務部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調查」拖延時間,以「超過時效」讓侯寬仁脫身!

人民面對國稅局用稅務獎勵金鼓勵稅官可以用盡手段開出稅單,這樣製造多少稅災戶出來呢?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112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405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賦稅人權也是崩潰了。接下來,人民不得不再面對執行官強制執行拍賣時標的物無上限的被拍賣,幾萬元的欠費欠稅案會被拍賣掉數百數千萬的房產,真的讓百姓崩潰了!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懲處濫權瀆職官員 猶如駱駝穿針孔

國家賠償法第13條卻設下了人民對國家請求損害賠償的「不可能任務」,因為要論法官、檢察官的職務上犯罪確定,在官官相護、本位主義心態的保護下,簡直是沒有期待可能性,而與「駱駝穿針孔」一樣困難。政府付出巨額的冤獄賠償金,可見台灣的冤獄氾濫,而這筆錢全部由全民買單;長久以來檢察官濫權違法起訴者,後來大多以無罪定讞,因而對於「冤獄」好像是家常便飯,反正一旦造成「冤獄」就由國家來「賠償」,法官、檢察官都可以「放心大膽」的起訴及審案,卻不用擔負「冤獄」的後果。老百姓面對違法濫權的執法人員,就只好任其宰割了,因而在尊重人權的前提,又何必等到「冤案」,才亡羊補牢去「賠償」?

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欠稅的宗教文化修行團體。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稅審官幫政府搶錢 賦稅人權何在?

這幾年政府全力推動黨產歸零、年金改革,接著還要推動司法改革,唯一不推動的是稅制改革,難道是國家財政空虛的魔咒使然嗎?沒錯,稅收是國家建設的根本,但絕不是凌虐百姓人權的機器啊!更不是摧毀民俗文化的工具,台灣的稅制沒讓人民多賺錢,要知道台灣的政府官員可以因欠稅就查扣歌仔戲服公開拍賣,扼殺了文化自由;可以因為人民欠稅而限制出境,限制人民遷徙自由,更可怕的是112年台灣還有待強制執行超過1405萬件的欠費欠稅案,以及萬年稅單等來綑綁人民。

台灣百姓很溫順很好管,不管政府對錯,大都是照做,但若不配合,就被列管了。例如有些錯誤稅單,實在是繳不出去,會從一倍、兩倍、三倍的罰下去,再來就是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禁止治產,最後查封、拍賣,弄得家破人亡,完全不顧百姓的「賦稅人權」;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聽到許多稅災戶的故事,結構都一樣,收到上千萬、上億補稅單,自己要舉證,復查、訴願、行政訴訟也不會改變,多少稅災戶被脅迫「多少繳一點」就默默繳了!「人民勝訴率1.6%就絕對贏嗎?」就算百姓贏了,敗訴的還國稅局,可以再改改數字重開稅單給百姓,百姓不服也沒用,國稅局會請你再把救濟訴願程序重走一遍,也會大方的說,你可以再告國稅局啊!這樣子是要讓百姓啼笑皆非!還是無可奈何呢!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賦稅人權不彰 國家經濟發展一大障礙

刑法第129條關於公務員瀆職罪的刑罰,蘇友辰律師強調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務員對於租稅明知不能課徵,卻強加課徵就是瀆職罪的一種,盼官員覺醒勿自蹈刑法瀆職罪。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Simon Kuznets曾說:「當一個國家的所得分配愈不平均,社會公平正義受到損傷,會影響社會內部的安定,也減緩經濟活動的效率性。」同樣的當一個國家的賦稅人權不彰,賦稅不公以及貧富差距問題就會出現,變成國家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

稅務官員不依法行政,濫開的稅單,造成烏龍稅單滿天飛,行政救濟又失靈,「惡法」人民要先繳三分之一的稅款才能申請復查,否則就任由國稅局宰割,竟然立法院接受財政部建議「維持原條文」,國稅局違憲留惡法戕害人民,立院竟然同意幫兇財政部,讓人匪夷所思。

台灣號稱民主、自由的國家,就是少了人權,政府以為拼命的把人民需要的建設做好,人民就應該滿意了,事實不然,國內仍有許多不公不義的事情天天發生,例如司法的判決不公仍常發生,也造就了恐龍法官,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更是人民最大的民怨,更讓人民最討厭的是稅官可以濫開稅單不用被處罰,還可以領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政府機關公然的帶頭違法領獎金,恐怕是世界唯一,這是百姓期望政府推動法稅改革重點。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法官漠視有利人民證據 違反公平正義審判

林秋華法官曾在一場記者會中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很快就忘掉。」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難怪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度近九成!台灣高院謝碧莉法官遭控「未審先判」的醜聞,一時輿論喧嘩;無獨而有偶,中高行也曾爆出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枉法裁判 漠視實質證據」違反公平正義之審判,受害者的怒吼聲,充分表達對司法的不信任,及法官個人專業遭質疑,值得社會的關注。

104年,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刪減查稅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已故前任財長許虞哲會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這好像是稅官要對百姓剝奪人權,強奪民財才能課到稅嗎!而追稅不力、無效下,讓財政部追稅期從5年、10年、15年,一改再改,好像稅法就是財政部自己立法的,實際上也不用修法了,一來國稅局官員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自己說了算;二來稅單自己年年開,29年的稅案凌虐人民到死,人民一點辦法都沒有!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無中生有稅單 善良百姓被折磨半死

人民面對國稅局用稅務獎勵金鼓勵稅官可以用盡手段開出稅單,這樣製造多少稅災戶出來呢?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112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405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賦稅人權也是崩潰了。接下來,人民不得不再面對執行官強制執行拍賣時標的物無上限的被拍賣,幾萬元的欠費欠稅案會被拍賣掉數百數千萬的房產,真的讓百姓崩潰了!

一張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極微!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這些納稅人的苦痛,請問稅務官員究竟是懵懂無知?或良知已然被權勢泯滅?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稅法來查水表 對人民進行迫害之實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最可怕的是少數執法官員可以任意制定解釋函令,把非法變成合法的課稅。財政部官員依據作業要點就可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更厲害的是制定法條要立法院通過,例如之前追稅期限是5年,快到期時請立法院改追稅期限為10年,最後又改15年,形同無限期追稅嘛!國稅局用一張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百姓,讓行政執行署公然違法的不遵守法院無罪無稅判決,直接執行查封、拍賣、沒收手段侵害人民財產權,百姓根本沒有翻身的機會,就被結案了,財產沒了,甚至命也沒了,台灣真的是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家嗎?

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公然說「法院說的不算數啦!」,國稅局便表明不把法律放在眼裏,也就是不把行政法院當做一回事,更將人民信賴政府的基本原則推翻,也難怪國稅局的稅單會萬年不死、一開再開,因為行政救濟判國稅局輸了,國稅局可以不認帳,贏了才算數,如此人民永遠是輸家!

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