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能說明清楚 稅制改革徒增亂象

2025/06/16    文/徐鈺晴/服務業

國家經濟的來源靠人民繳納的稅,然而在台灣的稅收是包含了九種國稅與八種地方稅收,5月開跑的房屋稅是屬地方稅收之一項,政府為了落實居住正義推出了2.0的房屋稅收制度,房屋稅2.0目的是,鼓勵釋出空(閒)置房屋,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如果將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2.4%(等同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1/3),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屋提供出租。今年5月首度實施的房屋稅2.0就出現稅收亂象,因系統轉換與歸戶認定問題,導致部分民眾收到稅單出現錯誤稅率,課稅錯誤事件層出不窮的事件頻頻出現,事件舉例:

雙北地區初步估計10萬的自住房屋民眾被列成「非自住房屋」引發爭議。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前理事長潘惠燦指出,近期接獲大量民眾詢問稅單問題,「這陣子情況會很亂」,主要原因在於政府未能充分說明制度變革、細節複雜,導致民眾不了解新制。另台東利嘉國小近日收到房屋稅繳款書,經查要繳稅的地號是司令台。台東縣政府稅務局解釋,因房屋稅條例第15條修正,電腦勾稽無法審核,只要拍照證明,司令台就可免稅,讓校長笑:電腦會斂財?

陳長文大律師自用「住宅」15年來被誤列為「營業用房屋」,多繳房屋稅多年,如今卻只退回5年內的款項。過去立法院曾修改《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明定「政府錯課,不限時效全額退還」,如今卻被財政部主導修法限縮為「15年內才可退還」,勝算都是政府,人民是輸家。台灣的官員若政府說明清楚,稅制的亂象必能改進,人民也能更信任政府推動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