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解釋函令荼毒百姓 迫害納稅人權

國稅局仗恃著沉疴已久陋習,欺負老百姓不懂稅法,更無視於《稅捐稽徵法》「保護人民專章」,竟然隨心所欲用及九千多條的解釋函令來荼毒百姓,且還大言不慚地說「人民納稅要心甘情願,政府才課稅要心安理得」;百姓一旦被國稅局盯上了,如甕中之鱉難逃惡稅官的手掌心了。

台灣和新加坡兩者在稅務方面的落差,大概將近10%至20%,如果以稅的觀點去思考,這些科技大老們當然會想當外國人。根據台灣現行法規,無論薪資董監酬勞或是股利都得課稅,最高稅率40%,相較之下,新加坡則直接少課一半,對於當地的產業發展,條件相對誘人,再加上新加坡不課海外所得稅和遺產稅。

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所以判決的客觀性往往遭人質疑;當刑事與行政訴訟判決相異時,孰是孰非?國稅局拿著不合時宜的解釋函令高高在上,把五院八大部會都踩在腳底下,最起碼的行政倫理都不顧,難道台灣是一國兩制嗎?監察諸公握著尚方寶劍,義無反顧地往前衝時,才發現寶劍柔弱如薄紙,猶如廢鐵般,與向來唯我獨尊的國稅局無法抗庭,好無奈!政府若一意孤行,無視人權的存在,包庇執法官員違法行政,到頭來害人害己,只任由國稅局胡作非為,人民又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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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納保官球員兼裁判保官不保民 稅審官依樣畫葫蘆

稅收是人民辛苦繳稅給政府運作,許多稅單是有爭議的,可是政府卻沒打算去解決!人民會不生氣嗎!但令老百姓心痛的事可多呢!有靠領獎金做事的人,檢察官的獎金、稅務人員的獎金,都只是腐化人心,讓社會失去公平正義罷了。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還振振有詞的說:沒有獎金形同減薪,如何養廉?奉勸政府要用心為百姓做事,不要傷害百姓,又浪費人民辛苦血汗錢。

台灣最大的問題是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無論是行政單位或司法機關,打假球居多,納稅者保護官球員兼裁判,不保護人民卻保護官。財政部訴願委員會被外界批評都是「自己人」,對人民來說又是一道高牆。行政法院勝率趨近於零,法院乾脆關門,打官司改用「擲茭」,省了法官薪餉也省了律師費。人民若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訴願,也必須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或是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例如3000萬的稅單就要先繳1000萬才可以訴願,這和勒索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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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民身受違法假稅單迫害 都是獎金惹的禍

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竟然在大庭廣眾之下說出令人更憤慨的一句話「法院判的不算數啦。」稅官自己認定開了稅單就算,稅官開錯稅單也不用罰,說出來的話也無法律責任,稅單開下去那有沒事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12年公布欠稅欠費案件強制執行高達1405萬件,有部份是這樣開出來的,這其中有多少冤假錯案?根本沒人關注、就被抄家滅門了!最後也是法務部執行署要強制執行的,這當中也不知有多少獎金,所以百姓被這麼大費周章的程序折磨,都是獎金惹的禍!

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宗教信仰自由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稅的宗教文化修行團體。

好景不常,被國稅局官員竟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無罪無稅宗教團體的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讓這些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領到高額績效獎金,這是民主國家的的官員應有的素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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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官為稅務獎勵金 成為國家人權重大迫害者

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相關單位舉辦的「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網路票選活動,最後由「太極門案」獲得網友最多票數。太極門案不但是台灣人權的指標,也是國際人權組織注意的焦點,太極門先是遭受司法迫害、稅務迫害,在十年七個月之後司法迫害獲得平反,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但財政部國稅局置之不理,顯現稅官為了稅務獎勵金不願撤銷違法稅單,行政執行署為了績效獎金,強力的拍賣、沒收,執行最終迫害!實至名歸,成為國家人權最重大迫害案件。

侯寬仁檢察官升任廉政署副署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當年「周人蔘案」起訴數百名高階警官,最後雖獲判無罪,卻已對無數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信用破產、丟了飯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多悲慘! 這只是其中之一,其違法起訴案子罄竹難書。這樣的冤獄在平反之後,再多的的賠償,又有何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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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違法犯紀的檢察官 屢屢迫害人權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僅因馬英九特別費案輕描淡寫遭記申誡一次,如今竟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

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台灣法稅人權的未來,還有符合民意的希望嗎?從周人蔘案、太極門案、馬英九案、雲林廢土案的起訴過程中,不難發現侯寬仁檢察官的辦案手法與偵查手段,幾近林鈺雄博士所警示的,為達目的以「不問是非、不計代價、不擇手段的方式」濫權追訴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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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稅局無法無天 人民行政救濟穩輸不贏

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行政救濟是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侵害人民!政府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申請訴願還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如此的惡稅法強奪人民財產,這不是違憲,那什麼是違憲!這是民主國家可以允許的作為嗎?

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又不依法行政,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最後走到訴訟程序的執行,百姓還要面對行政法院法官懂稅、重視人權,不接受國稅局的指揮,不要耽心法官太老,會忘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怎麼比都是人民要對抗龐大的國家機器,真是荒唐可笑的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國稅局簡直是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人民只能任由稅官宰割,那有民主、法治可以護佑人民的基本人權。

112年行政執行署公佈欠費欠稅案件共1405萬件,台灣才2300萬人,幾乎是每兩人就有一人欠費欠稅,這是很誇張的統計,這當中又有多少是冤屈的案件呢?要是讓大家知道稅官開稅單有稅務獎勵金拿,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還有9仟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保命符,人民將如何信賴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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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失靈 百姓任由國稅局宰割

侯寬仁檢察官當年信誓旦旦成為一位職掌國家公權力的司法人員的公理正義那裏去了?身為國家的執法人員,應審慎行使公權力,以建司法威信、服膺人民對公理正義的期待,若未掌握充分的真憑實據、豈可發動偵查、無視當事人權益!執法官員「有所為,有所不為」,把愛關注到眾生之利益上。

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等是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欠稅的宗教文化修行團體。10年後,真理與正義獲得勝利,三審均獲無罪無稅的判決,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上!

然!好景不常,司法三審無罪無稅的判決竟被國稅局官員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太極門,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無罪無稅宗教團體的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讓這些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領到高額績效獎金,這是民主國家的的官員應有的素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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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權重大迫害 國家應承認錯誤並糾正

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長期以來,公務員不管在薪俸、升遷、獎勵、退休…都有周全的法規規範,所以只要奉公守法,大概都可以全身而退,並頤養天年。但少數違法濫權的官員,知法犯法走法律漏洞;雖然公務員違法要受「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置,但老奸巨猾的官員就有本事在十年年限下,請長官找各種理由拖來拖去,就安然閃過了追溯期了,結果,受害者活該,加害者呢?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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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惡官寧負百姓不負己 這是民主國家的保障人權作為嗎?

在85年12月19日候寬仁檢察官無證據汚衊太極門是詐欺、欠稅、養小鬼,候寬仁違法辦案,沒被處罰反而升官至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再一路高升到法醫研究所所長,官官相護、莫此為甚!96年7月13日司法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就應該沒事了,怎麼走了一個玩弄太極門11年的候寬仁,又來了一個張盛和接手繼續玩弄太極門,這些惡官是故意要玩死太極門,免得東窗事發,最後玩死自己及一干惡官,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署長、副署長、執行官李貴芬,還有行政法院審理太極門稅案的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挾著人民敗訴率100%的權威,判決書照抄國稅局答辯書們,直接忽視對太極門有利的證據,宣判太極門敗訴。

若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現可是功成身退,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爬過無數的稅災戶身上,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就好像是這些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的血肉,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的,明知是違法的,就一定要絞下去,難道不絞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所以一定要絞下去,寧願對不起百姓!不能對不起自己,這還是民主國家的法治、保障人權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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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災氾濫成巨災 人民陷於救濟無限循環

一個行政疏忽可以不顧百姓的基本權利,一張「烏龍稅單」卻可以讓稅務官員玩了三十多年,太扯了吧!流浪法庭30年的受害者也令人掬一把同情之淚。112年台灣欠稅欠費強制執行高達1405萬件,稅災已氾濫成巨災!無怪乎冗長的稅務行政救濟,就是成就酷吏的萬年稅單的淵藪,完全無視於憲法保護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只是任由濫權違法官員摧殘百姓而已。

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貴人民的生命財產!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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