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科技執法沒科據 警察信任度被拖下水

台灣近年出現大量民眾抱怨科技執法亂象:模糊標誌、被樹蔭遮蔽的告示牌、難以察覺的線條變換、突如其來的限速降幅……彷彿走在路上,不是擔心事故,而是擔心「被開單」。每年罰單量高達 1千6百萬件,申訴案件十年來更增加 2.5 倍,是民怨累積最直接的證據。

許多人將火力指向警察,但這其實是錯誤的對象。基層警察本身也深受制度之害,許多人甚至希望科技執法更透明,以免自己被誤解。真正的問題是:法規設計鼓勵「多罰、多設、多收」,造成整套制度不得不向罰單傾斜。

核心問題在於《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讓罰鍰成為地方政府與警局的可支配收入。這就像在政策裡放入一顆「財政炸彈」——只要開罰就會有收入,那麼「多開罰」一定會成為自然結果。

此外,科技執法缺乏透明的科學依據。例如:很多執法設備並非設在事故熱點、速度限制沒有附帶工程理由、執法前後事故率沒有公開比較、攝影機設置位置未經第三方審查、民眾申訴成功率高,代表取締本身有問題,這些問題讓科技執法失去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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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台灣病不是臆測 是人民每天的痛感

所謂的「台灣病」並不是抽象的宏觀經濟名詞,而是人民每天感受到的真實壓力:薪資停在原地、物價一路上升、房價遙不可及,而企業獲利與出口數字卻依然亮眼。台灣到底生了什麼病?其實,不需要《經濟學人》從遠方替我們診斷,也不需要政府端出一堆美化的經濟數據。走一趟菜市場、搭一次捷運、問問身邊朋友,你就知道答案:經濟不景氣、收入減少、薪資太低、物價與房價卻節節上漲。台灣的病,不是抽象的經濟學名詞,而是人民每天的真實不舒服。

主計總處公布的數據有一個殘酷現實:台灣所有從業人員的全年薪資中位數只有54.6萬元,意味著一半的人全年收入不到55萬。此外,有 68.7% 的從業人員薪資低於平均值,代表台灣不只是低薪,更是極度不均。一邊是科技業員工領著動輒百萬的薪水;另一邊是美容美髮等傳統服務業,中位數薪資只有38.1萬,差距如鴻溝般擴大。

《經濟學人》稱之為「台灣病」,點出的症狀包括低薪、高房價、消費疲弱;病因則指向央行長期壓低新台幣匯率,讓出口看起來亮眼,卻忽視人民收入停滯的代價。事實上,台灣製造業的出色成績,很大部分依靠匯率政策支撐;但同時,央行為了壓抑新台幣升值,大量買美元、放新台幣,間接推高房價、股市,形成「貧富差距越來越大,青年越來越喘」的 K 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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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罰單變成KPI 台灣應學習先進國家

台灣許多縣市每年都會在預算書中,公開列入「預計罰鍰收入」,這看似常態,但實際意涵十分驚人:地方政府預期「今年至少要開到多少罰單」。當罰單被數字化、績效化,整套交通安全政策就會被帶偏,政府的目標不再是「降低事故」,而是「達成預算」。這不僅是公共行政的嚴重偏差,更是對人民信任的破壞。先進國家早已清楚意識到,罰單不能是財政工具,台灣應該學習。

警察被迫成為「實績員工」,政府該把績效從「開多少單」改為「事故降低多少」實際數據也證明了這種制度扭曲:多個六都的罰鍰收入連續多年達成率超過 100%——表示年度預算抓得非常準,甚至還能「超收」。但交通事故並未顯著下降,駕駛行為也未因此大幅改善。罰單只是越開越多,事故卻沒有同步減少,這代表執法與安全並未真正連動。

而在這個扭曲機制下,基層警察承受的壓力非常沉重。許多員警坦言,他們已經不是在「維持秩序」,而是在「完成任務」。部分縣市甚至出現隱性KPI,例如要求各所達成一定「取締量」,雖然未必以文字明訂,但大家心裡都明白,有些量是「一定要達成的」。這對警民關係造成嚴重傷害,民眾覺得警察在找機會開罰,警察覺得自己是被制度逼迫。雙方互相不信任,形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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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制問題需要改革 萬年稅單百姓噩夢連連

許多無法源的獎金,如立委九A津貼、查稅獎金、檢察官獎金、甚至所有高官的特支費等等,都是違法編列的,沒有法源的獎金就是變相的貪污,領取者可能不知情,但編列者一定是巧立名目,讓大家以為是合法的獎金,這是更聰明的執法者知法犯法,從百姓納稅的錢中智取獲得的。

滿意度僅8%的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曾說「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又說「現在獎金已經少很多,稅務人員形同減薪」,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氣死沒有獎金、低所得的小民,因為他們的老闆全都要防範低所得的小民會貪污。更誇張的是已往生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部長的人權觀如此的差,還用獎金利誘稅官不用證據、自己認定所得性質就能開出稅單,這讓百姓如何面對呢?繳了也不是、不繳也不是,但面對行政救濟的高難度勝訴,絕大多數的百姓就無奈的繳掉算了!

侯寬仁檢察官起訴如此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是不是應該也要來查查啊!讓如此違法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有的只是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是不可能有什麼好的起訴品質、與好的檢調做為,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萬年不死稅單,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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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未見政府對保障人權真心改革 只是粉飾太平

近日有一則新聞令人關注,被金氏紀錄認定為「全球關押最久死囚」的日本88歲男子袴田巖,已服刑48年「很可能坐了冤獄」,靜岡地院去年進行再審,於今年9月宣判結果。當年他因為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被逮捕,警方使用暴力威脅,不給水甚至不讓他去廁所,連續20天的馬拉松式審問,由於他始終否認犯案,警方甚至用大罵、棍棒毆打方式折磨他,袴田巖內心防線最後終於被擊潰認罪。但開庭審理時,袴田巖當庭推翻供詞,否認犯案,他堅稱遭到警方用可怕手段刑訊逼供,他才會崩潰認罪。

熊本典道是當時審判的法官之一,始終堅信袴田嚴無罪,他認為警方透過強制、脅迫與長時間訊問的非法方式取得「自白」口供,不得成為證據,但另外兩位「法官前輩」認為袴田嚴有罪,熊本典道無奈之下屈服。然而這個冤判也造成熊本典道良心譴責,離開法界甚至成為流浪漢,直到2007年才將深藏心中40年的「秘密」公諸於世,成為當年日本最轟動的司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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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稅局用惡稅法玩弄守法的納稅人 居心何在?

台北前天發生隨機殺人案,廢死議題再次浮現,現在是變本加厲,對不喜歡的法律,人不夠沒有關係。黃國昌指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這件事情,去年在大法官實質廢死了後,鄭銘謙說會在最短時間內提出修正案,但今年年底都已經快過了,東西在哪裡?但為了等法務部而躺在那邊,當執政黨擺爛的時候,在野黨要負責撐起這個國家,不要再等了!更不要說司法改革了!

稅改革也是一樣,稅務人員專業養成不足,竟然出現國稅局讀法都讀錯的糗事,更遑論「守法」!針對國稅局法律解讀能力的不足,專家學者都憂心忡忡。畢竟,正確解讀法律是守法的前提,連基本法律都讀錯的行政機關,如何期待其能依據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來依法行政?由於函釋和新聞稿畢竟不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可能隨時因為財政部的變更函釋或另一紙新聞紙就產生變動,國稅局硬拿惡法來操弄及嚇唬守法的納稅人,居心何在?

世界文明國家視極端不正義的法律不成其為「法律」,亦即「惡法非法」。在台灣的法律、稅法等在經歷從大陸遷台,到戒嚴、解嚴等以至於今天,修法是永遠趕不上時代的變遷,留下了許多舊時代的惡法,官員不立即提出修法,仍然無情的向百姓表達「惡法亦法」,張盛和說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許虞哲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這是惡部長的惡人權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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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害死百姓的違法稅單開到底 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慘絕人寰

千稅萬稅國稅局萬萬稅,國稅局最後終於露出馬腳來,原來是「獎金」在作怪,故意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搶奪民財的機會,日思夜想的「獎金」才能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天真的想法,真是見笑;或許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誘人獎金將付諸流水,只好卯勁來個「死不認錯」,這害死百姓的稅單就開到底了,唉!可憐苦上加苦的百姓!

財政部就是把人民當成一群鵝,不斷地拔鵝毛,所以稅收才不斷地創新高,超徵也是創下歷史新高。韓國、香港、新加坡都曾經把超出的稅收還給人民,財政部卻以還債為由不發給人民,不僅在呼嚨人民也在呼嚨總統。在財政部官員眼中,人民成了他們的績效,所以行政救濟、賦稅人權,從來都不是他們關注的重點,這才是超徵最可怕的地方。110年的稅收年增率是18.6%,創35年來新高,35年前臺灣還是錢淹腳目的年代,但現在人民大多是月光族,為什麼財政部還可以課這麼多稅?這是稅制還是稅官太苛了?

29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團體,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文明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這讓百姓永遠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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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用稅務獎勵金提高稅收 哪有依法行政?

一股破壞性很強的稅制,就是戒嚴時期留下的毒稅制竟然沒有改革,繼續侵蝕著人民的財產,如百姓辛苦工作薪資所得要負擔台灣所得稅收七成以上的稅收,讓百姓有被劫貧濟富的感覺。其次,財政部國稅局為了鼓勵稅官查稅,提高稅收,制定了美其名的「稅務獎勵金」,之後雖然輿論四起,立法院三讀廢除了稅務獎勵金,財政部仍然每年編列沒有法源的奬金,讓稅官恣意的濫開稅單,開錯了也不會被處罰,創造了年年破紀錄、超徵千億元以上的稅收,以致年年增加的稅災戶無以計數,人民能不怨聲載道嗎?

稅務官員不依法行政,濫開的稅單,造成烏龍稅單滿天飛,行政救濟又失靈,「惡法」人民要先繳三分之一的稅款才能申請復查,否則就任由國稅局宰割,竟然立法院接受財政部建議「維持原條文」,國稅局違憲留惡法戕害人民,立院竟然同意幫兇財政部,讓人匪夷所思。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卻全力為查稅獎金護盤,真是丟臉,顯現出財政部長最齷齪的人性「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也突顯最官僚的作風「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有這樣的財政部長不覺得丟臉嗎!能讓百姓不生氣嗎!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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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官爽領非法獎金 利用法稅迫害人權

過往檢察官辦案只在乎「起訴 不起訴」,久而久之檢察官就成了辦案的機器,真正能深入調查案情者幾希?也因為如此檢察官更是擴張自己的權力。有些恐龍檢察官會因當事人不配合其引導的筆錄,而當面摔卷宗、辱罵、威脅家人等等,造成當事人得恐懼不安,甚至噩夢連連。篡改筆錄也是這類檢察官常用的伎倆,「馬案」因侯寬仁檢察官竄改筆錄,這是最經典的;違反證據法則,這是造成冤案的罪魁禍首,這種違背良心的作法,怎不怕天譴呢?強行逼供,草菅人命,真不知冤案如何善了?

97年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承認早期在查稅獎金取消之前,每個國稅局局長都可領到100萬元。102年立委主張刪除財政部1.5億稅務獎勵金,張盛和還大言不慚「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重賞之下,是否導致執法天平失衡?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竟說:「考量租稅人權,那乾脆都不要課算了。」當然有心官員「巧立名目」造就了國稅局的萬萬稅,成就了稅官領了「非法獎金」,官員「油水水」、老百姓卻「苦哈哈」;多位公眾人物藝人因「執行業務所得」,被國稅局曲解為「薪資所得」,被報導欠稅不良示範,誰知道稅官們認真的「執行業務」是為了「不法獎金」,這是腐蝕人心最大根源,到底不法獎金落誰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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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司法應保護百姓 非濫用職權戕害正義

很多的司法案件在檢察官偵辦之始到起訴,是百姓司法人權被凌虐之時,起訴之後又是另一惡夢的開始,恐有近一半被告經十數年人生虛耗,結果獲判無罪,這浪費多少國家的司法資源,被戕害的人權無以書表。政府的人權白皮書,建立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一直遲遲未有作法,希望能搭上「法官法」的便車,對人權有更多的保障!反觀日本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幾乎達百分之百,其用心、專業與守法,及人權的保障,值得台灣借鏡。俗語說「一世為官 九世牛」,公務人員更應奉公守法,而非濫用職權、戕害正義,徒令百姓不信任司法。

「司法為民」不是口號,法條千千萬萬條,就如國際人權兩公約都已國內法化,而法官判例的引用卻僅0.0079%,實令人訝異!前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認為台灣司法沒有感受人民的夢想及恐懼,司法應該是保護百姓的。希望監察院可以揪出司法酷斯拉-恐龍法官,不要讓牠繼續吞噬人民的基本權利。

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所以已上路七年多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要保護納稅者的納保官,由國稅局最資深的稅務官遴選,完全跳脫公平公正中立的立場,繼續上演著「球員兼裁判」伎倆,可憐無辜的納稅者要面對「請狼牧羊」的淒慘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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