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期盼政府從上到下誠實面對檢討 落實兩公約人權保障

 

台灣的外交空間不斷的被動收縮,除了晶圓和科技,我們有什麼可以展現台灣的底氣和競爭力?我們還可以透過人權外交的理念和價值觀取得國際認同,突破外交困境。

台灣簽署並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約有17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載明並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且言論自由更是推動國家現代化與長遠發展的核心動力。當然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還是應受到個人名譽、隱私、公共利益及兒童保護等紅線的限制,但其認定應以憲法保障為準;內政部曾修訂「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增加「禁止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之政治性行為或活動」,不但被各界批判違反比例原則超過必要範圍,且被法界批判禁止事項逾越上級法律之授權,嚴重違反公政公約與中華民國憲法對言論自由之保障。

108年時任總統蔡英文前往彰化市參加活動,發生了員警「假摔」陷害陳抗民眾的爭議事件。事件因一名退休警員黃錫富因反對年金改革,在蔡總統車隊經過員林市時,計畫鳴笛抗議。現場維安警員將黃男包圍並發生推擠,隨後警方以「員警遭推倒受傷」為由,將黃男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移送法辦。還好遇到良心法官發現真相,調閱相關紀錄,法官發現員警是受高層指示「順勢跌倒」,並非真的因黃男攻擊而受傷,痛批這種行為是「政治碰瓷」、陷人入罪,最終判決黃男無罪。警政署也虛心檢討認定該指令嚴重傷害警察執法形象,將時任分局長洪文宏調離主管職。

回顧過去蘇聯曾因管制言論自由,累積數十年的體制病灶與民怨導致國家於1991年崩潰。柬埔寨在1975至1979年間,將言論與思想管控推向極致,國家文明倒退數十年,至今仍在修復這段歷史創傷。伊朗巴勒維國王嚴厲鎮壓異議者、封鎖新聞,使伊朗從一個開放的現代化國家,轉型為政教合一的保守體制,與國際社會長期隔絕。從古時的「文字獄」到現代遭箝制的言論自由,失去了社會能對公共事務發揮評論、監督功能,官場腐敗叢生、思想僵化;優秀的人才流失,國家喪失創新與競爭力,也影響了經濟發展,導致歷史上許多強權或國家的衰敗。

政府因應2026年國際專家審查台灣「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形,而在人權大步走網站發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政府更應立即檢視並廢除對言論自由加諸不當限制之法規或行政規範,尊重最大限度之言論自由保障,以杜絕相關主管機關恣意裁量而侵害人民言論自由,加強機關與警察執行單位之人權教育並納入考核機制,以及建立行政機關濫權之申訴與究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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