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失靈 百姓任由國稅局宰割

侯寬仁檢察官當年信誓旦旦成為一位職掌國家公權力的司法人員的公理正義那裏去了?身為國家的執法人員,應審慎行使公權力,以建司法威信、服膺人民對公理正義的期待,若未掌握充分的真憑實據、豈可發動偵查、無視當事人權益!執法官員「有所為,有所不為」,把愛關注到眾生之利益上。

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等是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欠稅的宗教文化修行團體。10年後,真理與正義獲得勝利,三審均獲無罪無稅的判決,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上!

然!好景不常,司法三審無罪無稅的判決竟被國稅局官員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太極門,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無罪無稅宗教團體的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讓這些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領到高額績效獎金,這是民主國家的的官員應有的素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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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權重大迫害 國家應承認錯誤並糾正

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長期以來,公務員不管在薪俸、升遷、獎勵、退休…都有周全的法規規範,所以只要奉公守法,大概都可以全身而退,並頤養天年。但少數違法濫權的官員,知法犯法走法律漏洞;雖然公務員違法要受「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置,但老奸巨猾的官員就有本事在十年年限下,請長官找各種理由拖來拖去,就安然閃過了追溯期了,結果,受害者活該,加害者呢?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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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惡官寧負百姓不負己 這是民主國家的保障人權作為嗎?

在85年12月19日候寬仁檢察官無證據汚衊太極門是詐欺、欠稅、養小鬼,候寬仁違法辦案,沒被處罰反而升官至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再一路高升到法醫研究所所長,官官相護、莫此為甚!96年7月13日司法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就應該沒事了,怎麼走了一個玩弄太極門11年的候寬仁,又來了一個張盛和接手繼續玩弄太極門,這些惡官是故意要玩死太極門,免得東窗事發,最後玩死自己及一干惡官,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署長、副署長、執行官李貴芬,還有行政法院審理太極門稅案的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挾著人民敗訴率100%的權威,判決書照抄國稅局答辯書們,直接忽視對太極門有利的證據,宣判太極門敗訴。

若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現可是功成身退,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爬過無數的稅災戶身上,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就好像是這些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的血肉,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的,明知是違法的,就一定要絞下去,難道不絞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所以一定要絞下去,寧願對不起百姓!不能對不起自己,這還是民主國家的法治、保障人權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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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災氾濫成巨災 人民陷於救濟無限循環

一個行政疏忽可以不顧百姓的基本權利,一張「烏龍稅單」卻可以讓稅務官員玩了三十多年,太扯了吧!流浪法庭30年的受害者也令人掬一把同情之淚。112年台灣欠稅欠費強制執行高達1405萬件,稅災已氾濫成巨災!無怪乎冗長的稅務行政救濟,就是成就酷吏的萬年稅單的淵藪,完全無視於憲法保護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只是任由濫權違法官員摧殘百姓而已。

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貴人民的生命財產!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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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32元的電鍋與千萬稅單 司法的天秤失衡了嗎?

最近一則新聞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同情拾荒老婦,將回收站內一台仍堪用、殘值僅32元的電鍋轉送給她,竟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消息曝光後,輿論普遍批評此案「小題大作」、「用大砲打小鳥」,甚至直言司法「欺負老實人」。

這起事件不禁讓人聯想到倫理學中的「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在這個思想實驗中,你必須在犧牲一人與五人之間做出選擇,無論如何都難以稱之為「正確」。而韓劇《夢想成為律師的律師們》中,年輕律師姜孝敏的回應,正好反映出社會對「法、理、情」三者平衡的渴望。她說:「法律並不完美,道德標準與法律標準並不總是相符」,這句話不只是劇中台詞,更像是一記敲響司法良知的警鐘。

在現實中,當一名清潔隊員因送出一台殘值僅32元的電鍋而被控貪污,社會不禁要問:我們的法律是否過於僵化?是否忽略了人性與情理?而這正是「電車難題」的延伸,當制度與人情衝突時,我們該如何選擇?如果由被譽為「美國最暖法官」的法蘭克・卡普里奧來審理此案,結果是否會更貼近人性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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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極度失衡的司法正義天平 再不修法待何時?2

三、現實法檢聯手搞出人命,見證司法者弄法之可怕!
而檢察官若再聯手法官配合演出,則人民更完全只有被司法宰割的餘地。2022年翁姓富商,因一張新台幣3億元的本票無法清償,於是透過友好的檢察官們與法官們,利用法律漏洞,玩法巧妙脫罪,並嫁禍於人。翁姓富商先唆使部屬向特定的檢察官自首,部屬謊稱本票是自己偽造的,檢察官隨即予以起訴,移送後也交由特定的法官承審,該法官也配合演出,沒調查就直接輕判定罪,並宣告沒收該本票,但實際上該本票並非偽造,如此一來,債權銀行就沒有本票可以作為求償依據,無法追討新台幣3億元, 翁姓富商還以偽造本票對諸姓銀行員提起自訴,想不到諸姓銀行員還沒等到判決,就因心情鬱悶而含冤致死。也讓人們見證了無良法律人,操縱司法的殘酷與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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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極度失衡的司法正義天平 再不修法待何時?1

近日江岷欽教授以「法律懲罰善意,民主死於笑話」為題投書媒體,因台北一名清潔隊員將回收的一只殘值32元的廢棄電鍋,出於好意送給拾荒婦人,結果竟被檢方以「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起訴,對照近年雞蛋進口案、光電開發案等動輒數十億、百億的重大貪瀆爭議為例,批評現行司法根本畸形雙標。後者涉案者不是交保候傳,就是舉證不足,輕輕放下。讓他感慨,32元就能成為「證據確鑿」的鐵案,數百億卻成為「疑點利益」的庇護,對基層小民錙銖必較到小數點,對權貴財團卻模糊到直打馬虎眼,法律判決的比例原則,在現行司法天平上,嚴重傾斜失衡。

一、離譜起訴與裁判,學者群起撻伐
江岷欽教授的投書,引起前國立中興大學校長黃東熊的關注與感慨,遂以「司法不成司法」為題投書媒體,同時感慨我國的司法體系,為何存在那麼多不適任的檢察官與法官?認為起訴清潔隊員的檢察官,完全不了解我國《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真實意涵,該案起訴標的僅有新台幣32元價值,最終以貪污罪起訴,顯然違背「微罪不舉」之刑事訴訟法不成文法則,且關於公務員之定義,在《刑法》第10條第2項有明確規定,但被起訴的清潔隊員身分,其實並不符合,根本不構成貪污罪的身分要件,認為起訴清潔隊員的檢察官根本就不具有擔任檢察官的專業知識。如不能淘汰這種檢察官,則我國的司法,將永遠不能獲得人民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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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檢察官專業知識不足應予淘汰減少危害社會

最近一則新聞鬧得沸沸揚揚,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同情拾荒老婦,把回收來的一個仍堪用、殘值僅餘32元的電鍋轉送她,因此吃上貪汙罪官司被起訴。經媒體披露後,社會輿論普遍認為此案「小題大作」,甚至批評司法「欺負老實人」。

檢察官濫權起訴的新聞還真不少如下:
一、101年59歲尤姓男子在岡山住家附近撿拾裝高粱酒的紙箱,遭失主告他竊盜,檢方開庭後,尤姓民眾竟跑到失主家門口喝鹽酸自殺抗議!經送醫不治,留下一封遺書,內容寫著「到法院也死、自殺也死,有錢生、無錢死!」尤的兒子指控檢方逼供,父親為了一個不值錢的紙箱而送命,要求檢方道歉還他公道!

二、103至104年期間,新竹市清潔隊員顏輝煌,同情一位認識的拾荒阿嬤,會將一些回收物放到阿嬤家門口,當年老婦人陸續變賣回收物十來次,每次大概賣得200多元,全案共賣2,000多元。因遭人檢舉被檢察官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結局是被判刑10個月、緩刑2年。與顏輝煌同一車的駕駛也被判9個月、緩刑2年,兩人同時被免職。因一時的同情卻害了自己也連累了同事,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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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從德國「官僚主義」到台灣萬年稅單

德國汽車製造業近日宣布裁撤5萬多個就業機會,引發全球震驚。乍看之下,這與電動車轉型及國際競爭壓力有關,但德國媒體與研究機構指出,深層原因正是在於「官僚主義」作祟。根據Ifo研究所的調查,德國企業平均22%的工作時間被浪費在處理文書與法規要求,且約八成的企業被迫聘請外部服務以之因應,導致額外成本高占營業額的6%。

除此之外,美國、阿根廷等國近年來也正積極推動政府機構與稅務體系的改革。美國總統川普提出設立「政府效率部 DOGE」,希望精簡龐大的聯邦機構,刪減多餘規章,提升行政效率;阿根廷則宣布解散聯邦收入管理局,另設「稅務及海關管理局」,從稅收單位加以開刀,以打擊腐敗、提升透明度,這些舉措無一不是針對官僚主義下手。

反觀台灣,財政部多年來稅收持續超徵,113年高達5283億,即便如此,卻仍無法有效減少債務或是改善公共服務,人民看到的是國庫滿盈卻生活無感,甚至反遭「萬年稅單」的糾纏。什麼是「萬年稅單」呢?稅務機關在法院判決人民勝訴後,卻能修改金額再度開單,讓人民陷入無窮盡的折磨,稅務救濟根本失靈,徒勞卻永遠無法抵達終點,等於是用最殘忍的方式懲罰一般守法納稅的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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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解釋函令怎能凌駕法律之上

貨物稅知多少,只知議題常在立院吵。有立委痛批財政部行政怠惰貨物稅擺爛23年,原來,23年前就立下的目標,卻一直苦無進展,而今,終於有了好的消息。貨物稅修正案9月7日上路,國內車商表示,車價在100萬元以下的車款最有感,這是國內主力銷售市場,如果以100萬元的車款,買新車可享5萬元貨物稅減徵,若汰換十年以上老車還可再獲5萬元,等於降價達10%。

有人調侃道,80年前,「汽機車」為奢侈品,貨物稅高得離譜,80年後,「汽機車」不是奢侈品,但貨物稅依舊高得離譜。立委講得很明白,追根究柢,原來是剝削老百姓的一塊大肥肉!講到剝削,還有要人命的解釋函令,也是讓很多人恨得牙癢癢。《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第3條第3項明定「主管機關所發布之行政規則及解釋函令,僅得解釋法律原意、規範執行法律所必要之技術性、細節性事項,不得增加法律所未明定之納稅義務或減免稅捐。」然而,現行財政部發布的解釋函令卻多達9千多則,其中不乏逾越母法及與現今法令及社經情況嚴重脫節之情事,凸顯稽徵機關裁量權過大及稅務法律制定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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