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生孩子還要幫你查稅?」僅是家醜?不是國恥?
生育率低靡(平均每位女性生育0.8位,低於日本的1.3位)已然是全民共感的國安危機,財政部竟然還能再趁火打劫!114年6月19日立委王世堅在質詢財政部長莊翠雲,認為,民眾實際支付的生育手術費能否抵稅,不應取決於診所或醫院是否稅務報備、會計記錄是否完整。財政部將查核診所報稅記錄的責任轉嫁給民眾,強迫民眾成為財政部的查稅人員,根本是「變相」懲罰民眾以達到查稅目的。台灣荒謬的陳年稅制「沒承擔、死不讓步」,最令人咬牙切齒地莫過於國稅局依據過時的「解釋函令」辦理稅務案件,導致外資觀望或撤離。
台灣租稅法律充斥了很多法律本身規定不夠清楚的部分,財政部一直靠多達近萬條的解釋函令在彌補,實務上出現很多徵納雙方的衝突與爭議。眾所周知很多函令訂於數十年前,背景與當今商業環境早已不同。一些函令甚至從未修訂或廢止,但稅官仍依舊「依法辦理」,導致標準與實際營運現況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