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測速陷阱滿街跑 交通安全卻原地踏步

Youtuber錢毅近日在一支瘋傳影片中,點出了台灣交通的荒謬現象:在波蘭,走幾步就是教堂;在英國,轉個彎就是酒吧;但在台灣,出門陪伴民眾的卻是超速照相機。全台共有 2186處測速點,平均不到17公里就有一支。照理說,這樣的密度應該能讓交通更安全,但現實卻截然相反:罰單越開越多,事故率卻毫無下降。

以台北市辛亥隧道為例,區間限速僅50公里,自111年至112年共取締 13513件,罰款收入至少 1900萬元,但事故率竟比安裝前還增加10%。這樣的執法,究竟是保障安全,還是懲罰用路人?新竹縣寶山鄉三峰路二段同樣荒謬,該路段砂石車頻繁出入、事故率高,縣府設置測速桿看似保障安全,但限速卻僅40公里。結果啟用不到兩個月,就開出 3,700張罰單,一戶人家甚至收到16張。當地居民不禁反問: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速限難道不能合理調整?

如果你從台北騎車到墾丁,走台1線沿路會遇到什麼?全程有158支固定測速、4段區間測速、36處遠景取締、53處科技執法、18處聲音照相,平均每2公里就有一處。台灣的測速密度竟比日本高出 875倍,但交通事故死亡率卻是日本的 4倍、瑞典的 5倍。這說明了一個殘酷事實:測速越多,安全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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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無效 人權迫害案無止盡

稅務官員不依法行政,濫開的稅單,造成烏龍稅單滿天飛,行政救濟又失靈,「惡法」人民沒錢繳三分之一的稅款,就任由國稅局宰割,違憲犯錯戕害人民。根據調查有八成的民眾不相信法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公正性,其中稅務訴訟行政法院法官因判決勝率幾乎一面倒向行政機關,人民敗訴率極高,被稱為「敗訴法院」、「駁回法院」。

行政法院的法官專業是常受到質疑的,因為不懂稅法,所以往往依賴國稅局來當打手,這樣的行政官司,人民告官就像請鬼開藥單,勝訴率微乎其微,只是自討苦吃而己,讓行政法院只是擺好看的。人權律師蘇友辰、東吳大學胡博硯教授等多名律師及專家學者都曾表示,行政法院對人民不利的判決始終如一,行政救濟成為無效救濟,行政法院乾脆廢掉算了。

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法院是好人的禁地,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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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不歸路 百姓無賦稅人權

國稅局用盡手段就是要課老百姓的稅,若是依法課稅,百姓心服口服,但若是沒有證據,隨手抓一條解釋函令就能開出稅單,就能搞死老百姓,因為稅單一出,駟馬難追;要老百姓自己走行政救濟的路,這條路是一條不歸路,行政法院98.4%的人民敗訴,這個稅人民必繳無疑,結果稅官也贏到了「稅務獎勵金」,又是自肥的案例,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欠費欠稅強制執行案件,112年有1405萬件,顯現台灣稅官自肥的案例多到數一數二了!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8.4%,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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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稅局踐踏五權憲法 百姓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國際知名學者艾琳.巴克(Eileen Barker,OBE)公開表示,今年1月她特別訪問台灣。Eileen Barker為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社會學榮譽教授,2020年獲頒「美國宗教社會學學會」終身成就獎及大英帝國勳章。她應邀在司法節論壇發表演說,聚集海內外20多位重量級專家學者與談。「我研究少數宗教、心靈修行或哲學團體以及社會上對這些團體的反應超過半個世紀。我逐漸明白,各個國家的法律哲學存在許多區別的方式,其中一種分類區別我稱之為「事前型國家」(預防性國家)和「事後型國家」(事後性措施國家)。」Eileen Barker進一步解釋,非民主的國家會在他們視為危險的宗教犯罪之「前」,對其進行打壓。

宗教自由不僅具普世的價值,更是一項基本人權!《宗教團體法》修訂結果屢不盡人意,最重要原因就是欠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思惟,也因此宗教團體提出制定《宗教基本法》的構想,希望先有一個保障宗教自由的基本架構,再制定《宗教團體法》,更能符合《憲法》及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宗教自由精神。而行政院草擬的《宗教團體法》,以財團的角度來框箝清修道場,無異是把修行人當準犯罪集團在防範,引來多方爭議,違反憲法所定人民有信仰之自由,宗教界更認為既「違憲」也是一場「法難」,讓宗教團體心中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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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追究違法官員法律責任 勿草菅人命

官員執行業務,要本著良心做事,一切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絕非一味地把平民百姓當成肥羊般看待,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將人民的血汗錢納入空虛的國庫之中。就拿太極門稅務冤案來說,老百姓在痛苦的訴願過程中,行政法院裁定國稅局應實地調查了解;國稅局在當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指揮之下,精心設計陷阱製成函查表要百姓填,當然調查結果與國稅局的設定南轅北轍;於是張盛和公然說謊、不承認有此事,難道是政府官員在變魔術,還是年事漸大有點老番顛了!再次奉告政府官員,人做天在看,千萬不要草菅人命,否則天理昭彰,屢報不爽!

現在的政府好像是失衡了,有的單位權力太強大了,有的單位功能卻難以伸張,例如有國稅局官員膽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稅官沒有證據監開稅單也就認了,結果人民一路循著稅務救濟制度走,卻是完全無法救濟到,稅官開單依法可以領稅務獎勵金也就算了,可是救濟制度從復查、訴願,到行政法院等各個階層的官員都有領獎金嗎?否則為何全部的步調都一致呢?欠稅案100件中有98.4件是人民敗訴的,最可怕的是,後面還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是確實有領獎金來做善後的事—向人民討債,執行官可以使用無限制手段執行討債,如限制出境、管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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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用違法稅單迫害百姓 絕非民主國家官員的素養

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可以濫權無限上綱的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稅旳宗教團體。10年後,真理與正義獲得勝利,三審均獲無罪無稅的判決,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上!但被國稅局官員竟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宗教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這幾個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領到高額績效獎金,這是民主國家的的官員應有的素養嗎?

指標性案件是85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29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當人民面對公權力時,要據理力爭,大家要共同站出來,才能守護自己的權利。對於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玩法弄法、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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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讓文化斷根不肖官員 就是千古罪人

很多文化、藝術、工藝界為肩負傳承的使命,用自己一生的歲月護持著它,讓它綻放生命的光彩。我們在現存古蹟跟前,細數著護龍、青龍、白虎、燕尾等,當文化穿梭時空的隔閡,依然靜靜地傳遞著先人生活的軌跡;文化多元性的價值、美學感官的世界,重要的是它讓生命永垂不朽,我們能留給子孫的,也唯有「文化」!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就是秉持這樣的信念持續為國為民努力,自成立以來,師徒自力自費拜訪120個國家、300多個城市,投入20多萬人次,參與3000多場的國內外文化展演活動,除了促進國民外交,也讓世人瞭解太極門文化之美,更認識台灣,然而這樣一個為國為民奮鬥的氣功武術文化修行團體,卻遭受人權迫害,至今蒙冤29年,刑事法院早已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全數無辜遭羈押的太極門師徒均獲得國家冤獄賠償,此冤案卻遲遲未落幕,希望政府能夠撥亂反正,將這些危害文化傳承的不肖官員繩之以法,還給人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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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惡法違背憲法保障人民財產 必須廢除

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租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尊重百姓的「賦稅人權」,就不可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強徵稅,否則讓人民嘆「政府欺負老百姓」;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讓人民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不要老是拿著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政府怎可用惡法侵佔人民財產呢?憲法第15條明白指出: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亦即自己計算錯誤多繳稅,不管多久以後,只要發現錯誤本就應歸還給人民,這本是人民的基本人權,政府利用此惡法侵佔人民財產,就是違憲,這樣的惡法請立法院修對了再通過,若是照財政部版本通過,那實在是不應該,有虧人民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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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稅局荒腔走板 違背良心分獎金貪污

知名的國際法學專家大沼保昭教授大作「人權、國家與文明」,提出相當有見解的理論-文明相容的人權觀;書中開宗明義指出人權侵害可分為:(1)國家機關所為(2)飢餓、社會性迫害、歧視等社會構造及習俗所造成(3)緣於每個個人或團體的行為三種情況。前者期待司法機關、新聞媒介,後二者期待行政機關及教育機能來防止與救濟;吾人皆知保障人權是屬國家之第一要務,但是人權被侵害又是來自公權力如警察、檢察官、稅務稽查員等國家的執法者,故期待國家擔負人權保障的機能,在邏輯上是相違背的,人權保障之本質還要仰賴國外的監視與糾正,如國際特赦組織、國際共同公約等。

檢察官辦案只在乎「起訴 不起訴」,久而久之檢察官就成了辦案的機器,真正能深入調查案情者幾希?也因為如此檢察官更是擴張自己的權力。有些恐龍檢察官會因當事人不配合其引導的筆錄,而當面摔卷宗、辱罵、威脅家人等等,造成當事人得恐懼不安,甚至噩夢連連。篡改筆錄也是這類檢察官常用的伎倆,「馬案」因侯寬仁檢察官竄改筆錄,這是最經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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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獎金是腐化人心的根源 賦稅人權才是普世價值

稅務獎勵金死灰復燃,繼續讓稅務人員擁有特別的待遇,亂開稅單成為稅務人員領取獎金的手段,國稅局獨一無二的私房錢;財政部的關務與稅務獎勵金,並無法源依據,只是依據作業要點就讓國稅局依官階大小分紅,通通有獎。

賦稅人權也是普世價值,獎金是腐化人心的根源,不符合公平正義就應該刪除。官員處心積慮靠著獎金做事,還惡性的戕害人權,官員為了獎金,當了「保護人權」的抓粑仔,最大的受害者還是人民,奉勸政府不要因小失大,官員圖利害了百姓,但是戕害人權的名聲也遠播國際,毀了國家形象,變成了縱容抓粑仔,卻讓國家背負了國家沒有人權的壞下場。

1億多納稅錢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照樣編列,全民又當冤大頭,稅災戶們剉咧等。光賦稅署預算是3200萬,五個區的國稅局分別也有自己的稅務獎勵金預算。110年度財政部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預算總計一億三千三百九十五萬兩千元,分別為賦稅署為三千兩百萬元,台北國稅局為兩千三百一十七萬兩千元,北區國稅局為兩千五百二十二萬四千元,中區國稅局為兩千一百六十二萬四千元,南區國稅局為一千六百四十八萬八千元,高雄國稅局為一千五百四十四萬四千元。國稅局裡不分大小通通有獎,可憐百姓心在淌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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