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稅法來查水表 對人民進行迫害之實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最可怕的是少數執法官員可以任意制定解釋函令,把非法變成合法的課稅。財政部官員依據作業要點就可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更厲害的是制定法條要立法院通過,例如之前追稅期限是5年,快到期時請立法院改追稅期限為10年,最後又改15年,形同無限期追稅嘛!國稅局用一張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百姓,讓行政執行署公然違法的不遵守法院無罪無稅判決,直接執行查封、拍賣、沒收手段侵害人民財產權,百姓根本沒有翻身的機會,就被結案了,財產沒了,甚至命也沒了,台灣真的是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家嗎?

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公然說「法院說的不算數啦!」,國稅局便表明不把法律放在眼裏,也就是不把行政法院當做一回事,更將人民信賴政府的基本原則推翻,也難怪國稅局的稅單會萬年不死、一開再開,因為行政救濟判國稅局輸了,國稅局可以不認帳,贏了才算數,如此人民永遠是輸家!

侯寬仁檢察官起訴如此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是不是應該也要來查查啊!讓如此違法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有的只是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是不可能有什麼好的起訴品質、與好的檢調做為,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萬年不死稅單,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無可奈何!

太極門案中,以查稅、養小鬼、詐欺等名稱來污衊、迫害太極門師徒,或用所謂散佈假消息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或行政法或刑法或稅法來查水表等,對人民進行壓迫,實質就是政府不喜歡你的思想與言論,就利用職權進行迫害之實。百姓們不得不懷疑是官員貪圖查稅獎金,又由國稅局接手違法開稅單,可以領到稅務獎勵金,再交給行政執行署查封、拍賣、收歸國有,再領績效獎金,如此這般,人民到底被剝了幾層皮?

可想而知,政府若能取消各單位不應有的獎金,人民就不會被一層又一層的被剝皮了!人民被迫害的事件一定會少了許多,那台灣會是民主之下的人權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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