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司改重責大任 竟交給一個被改革者?

延燒許久的新北餵藥案,幼稚園小朋友的苯巴比妥最新檢測分析全部合格,關鍵在於台北榮總使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精準分析。任何檢驗方法的設計都有其功能及限制,為了避免引起社會不必要的恐慌,「公正、獨立、客觀」的科學驗證是最重要的先決條件,但如果採檢單位是唯一官方獨大機構,公信力必受質疑!

遽聞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侯寬仁積極推動將法醫研究所提升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預計送最後一期立法院會期通過,偷渡?陰謀?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指出,科學辦案是防止冤獄的原點,其重要的因素就是要鑑定。從中整理法醫研究所提升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的弊端如下: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範圍原先只針對死因鑑定,法務部調查局強調測謊,其它部分大概沒有能力做,至於刀、槍、彈道鑑定等,則是屬於刑事警察局的鑑識中心在做,假如法醫研究所提升為國家科學研究院,將統籌所有司法鑑識,包括刑事警察局、國防部都要聽他的,權力上綱,外行領導專業。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升格國家科學研究院,將成為所有司法鑑定的專門執照的發照單位,像彈道鑑定、測謊證照、鑑定實驗室的認證,等於獨攬全台灣所有司法、科學與實驗室的認證,其能力不足之外,更有如中央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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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不良長官及制度框架下 劣幣驅逐良幣矣!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廉政署副署長,法醫研究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曾在台灣引起社會矚目的案件,基隆陳青旭先生欠1.8萬元罰單屋遭法拍,當時屋中還有一台新電腦、三台冷氣可供執行,據宜蘭分署連續發表兩次聲明澄清,其係於多次清查義務人有無存款、薪資的存在,並兩度扣押義務人存款無著,確認義務人無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才依法拍賣義務人之不動產云云,這樣的說法看似已充分考量義務人履行之困境,但卻忽略該房產係義務人祖孫三代賴以生存的唯一居所,一旦拍定被迫搬遷,恐對人民的生存權、居住權損害過大,與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此正如法諺「不可用大砲打小鳥」所示,必須考慮「比例原則」,為執行公權力者理應念茲在茲的準則,人權律師蘇友辰認為「公權力者也要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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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執行公權力者大砲打小鳥 賦稅人權難以伸張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廉政署副署長,法醫研究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曾在台灣引起社會矚目的案件,基隆陳青旭先生欠1.8萬元罰單屋遭法拍,當時屋中還有一台新電腦、三台冷氣可供執行,據宜蘭分署連續發表兩次聲明澄清,其係於多次清查義務人有無存款、薪資的存在,並兩度扣押義務人存款無著,確認義務人無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才依法拍賣義務人之不動產云云,這樣的說法看似已充分考量義務人履行之困境,但卻忽略該房產係義務人祖孫三代賴以生存的唯一居所,一旦拍定被迫搬遷,恐對人民的生存權、居住權損害過大,與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此正如法諺「不可用大砲打小鳥」所示,必須考慮「比例原則」,為執行公權力者理應念茲在茲的準則,人權律師蘇友辰認為「公權力者也要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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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有錯政府須認錯 要讓老百姓的冤屈可申

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是將訴訟資源儘量分配於訴訟最基層的第一審,至於終審法院則只專注於法律爭議的處理及法律見解的統一,形成底寬上尖的資源分佈(形似金字塔)。這樣的訴訟結構,是為了解決我國目前訴訟制度所面臨,因距事發日久,證據滅失、證人記憶糢糊,事實無法及早確定,或因終審法律見解分歧等,致訴訟事件在二、三審間來回審理,訴訟解決紛爭的功能無法充分發揮,當事人訟累難除的困境。

西方學者韋伯(Weber)在科層體制(burcaucrary)中闡明其真意,是齒唇相依分工非常精密的,猶如金字塔是要分層負責、各司其職、互助合作的。相對的,改革後的金字塔型訴訟結構,可以讓爭議的事實,在第一審充分的人力及設備支援下,及早確定,終審法院集中於法律適用的審查,可使法律適用更正確,及避免法律見解的分歧。這也是落實我國法界長期以來的改革訴求及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議,並呼應先進國家訴訟制度發展的趨勢所進行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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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不當稅制造成人民財務崩潰 獎金利誘讓稅官全力以赴

美國有位 工程師因不公平的稅制毀了他的人生,留下遺言後,駕駛小飛機衝撞聯邦稅收辦公大樓,驚嚇美國人再度面對怵目驚心的911恐怖畫面。台灣也有運匠不滿警察亂開罰單,開車去撞交通部,不公不正的罰單、稅單,猶如猛虎啃食良民百姓的骨髓,如何不痛、不怨。賦稅人權已成為新的人權指標,希望政府不要再繼續「苛政猛於虎」般結更多民怨。

人民已不惜用生命來抗爭政府不當的施政,這是政府要好好重視的。美國的駕機抗稅事件相信會獲得美國當局的重視;同樣的,我們政府也要思考如何尊重人民的賦稅人權,莫待人民抗爭,或如賀一航被逼稅後倒下住加護病房,才讓他有喘息的空間,多參考先進國家保護人權、尊重人權的作法,及早修改惡法,創造雙贏的局面,就不會再結民怨,也不會再有用生命捍衛人權的義士。

其實像許多無法源的獎金,如立委九A津貼、查稅獎金、檢察官獎金、甚至所有高官的特支費等等,都是違法編列的,沒有法源的獎金就是變相的貪污,領取者可能不知情,但編列者一定是巧立名目,讓大家以為是合法的獎金,這是更聰明的執法者知法犯法,從百姓納稅的錢中智取獲得的,更是天理難容啊!滿意度僅8%的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曾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又說「現在獎金已經少很多,稅務人員形同減薪」,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氣死沒有獎金、低所得的小民,因為他們的老闆全都要防範低所得的小民會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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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淘汰不適任檢察官 莫讓違法濫權檢察官用自由心證殺人

檢察官靳隆坤到橋頭地院蒞庭執行公訴業務時,竟當庭拿出報紙在法庭上翻閱,也當庭滑手機,「低頭族」靳檢當之無愧。當時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若滑手機是為了查法條等公務,沒有問題,但「若開庭時看報章雜誌等無關公務的行為屬實,就非常不應該,一定嚴懲。」在向法院調閱開庭錄影,確認檢舉內容屬實,將靳隆坤記警告處分,另外也將該案送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檢察官是有法可管,值得喝采!

「太極門冤錯假案」始作俑者要溯及民國85年,當時太極門遭到宗教掃黑波及,時任檢察官的侯寬仁藉以非法起訴、捏造不實資料移送稅務機關;用眼神斷案把怪力亂神寫入起訴書、無證據濫起訴,再利用媒體廣泛公開報導非事實的案情,讓百姓從此陷入痛苦深淵中!而導致太極門被違法課徵80到85年6個年度的綜所稅。當時稅務機關直接依不實不法的起訴書開出稅單,也就是刑案這棵毒樹,所生出的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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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民苦哈哈活不下去 國家可以這樣對待人民嗎?

聯合國憲章日甫過,《世界人權宣言》裡提到「人人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這是我們的權利,制度的黑暗面需要大家一起來揭露,才能避免受迫害的情形一再發生。台灣稅災氾濫,獎金制度所造成人民的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等迫害,在109年強制執行的欠稅欠費案件新增1431萬件,呼籲政府要關注稅災戶,不要任由違法失職官員繼續迫害老百姓。

稅災戶吳沛純原任職某補習班主任,86年老闆收完學生的補習費後想倒閉,她不忍心即將考試的學生功課荒廢,想接手經營幫忙學生,但老闆在同年7月就註銷補習班之立案,她根本沒有買成補習班。國稅局竟憑未成交的買賣契約,恣意認定她是負責人,追討補習班欠稅159萬,罰金加利息、滯納金,總共超過320萬。吳提起行政訴訟,但即使勝訴也沒用,稅局仍一再發出稅單,將她逼至絕境。她罹患了憂鬱症、自殺兩次,還得了乳癌三期,甚至連化療的救命錢都遭到強制執行,她哭訴丈夫在中國大陸,她又被限制出境,這10幾年來生不如死過得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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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無法源依據的邪惡稅務獎勵金 逼死多少納稅人?

身為公僕能具有「同理心」,才能真正地苦民所苦,否則一切都是枉然。官員要「依法行政」,究竟要依何法?如國稅局的稅官們能苦民所苦,當然就會依對百姓有利的法,若稅官不願站在人民的立場,不管人民的死活,就會連課帶罰加利息開出嚇死百姓的稅單,甚至連自己人的訴願委員會要求撤銷稅單、行政法庭判國稅局敗訴,國稅局都以重開稅單因應,週而復始的玩弄百姓,不禁讓百姓懷疑是「稅災人禍」逼死人呢?還是隱藏在稅官背後的「不法獎金」害死人?

97年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承認早期在查稅獎金取消之前,每個國稅局局長都可領到100萬元。102年立委主張刪除財政部1.5億稅務獎勵金,張盛和還大言不慚的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重賞之下,是否導致執法天平失衡?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竟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算了。」當然有心官員「巧立名目」造就了國稅局的萬萬稅,成就了稅官領了「非法獎金」,官員「油水水」、老百姓卻「苦哈哈」。

多位公眾人物演藝人員因「執行業務所得」,被國稅局曲解為「薪資所得」,被報導欠稅不良示範,誰知道稅官們認真的「執行業務」是為了「不法獎金」,這是腐蝕人心最大根源,到底不法獎金落誰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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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尊重人權不會陷人民於痛苦深淵 百姓之福也!

根據最高法院自己的統計,未結案件不但逐年激增,截至109年,民事事件未結件數累計高達3308件,刑事案件未結件數累計高達2846件,這些全部都是人民的生命、身體、財產、自由和時間啊,最高法院難道是在擺爛嗎?最高法院涼爽得超乎想像!行政法院呢?

備受矚目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實施六年多了,過去因主管機關財政部的怠惰與阻擋,讓法案延宕多年,解嚴以後,「賦稅人權」一直是口號而已。現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但是百姓仍然是不相信賦稅人權這樣就可實踐了,因為這個法無法約束官員的良心,所謂的法條千萬條,隨手抓一條,就足以修理想要人權的百姓了。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人民勝訴的機會不到6%,法官不被人民信任超過80%以上,若稅官也來民意調查的話,應會超過94%以上。故政府若是不重視人民生計息息相關的稅務人權,如何能獲得百姓的支持呢?

稅法應建立在公平公正之下,筆者親友悲慘的人生,僅因一張錯誤的稅單,在國稅局、訴願委員會、行政法院來回折騰了幾十年了;當中訴願委員會都已撤銷了原處分,尊重人權、服務人民的心,就撤銷錯誤稅單呢?所以公務員要有人權的觀念,尊重人權就不會製造人民的痛苦,有一顆尊重人權的心,必然做到為民服務,則是人民之福、國家之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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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用生命護衛言論自由 讓第四權真正監督政府

第四權又名第四權力,是指在“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之外的第四種政治權力。事實上,即便是歐美先進國家,也沒有具體的憲法、法律、規令來解釋、設立第四權,第四權是約定成俗(en:de facto)、自然而然形成的,第四權所指的即是媒體、公眾視聽。 以美國來說,美國最高的行政權代表為總統,最高立法權為國會(由參議員、眾議員所組成,包括參議院、眾議院),最高司法權為最高法院。三權分立、三權相互制衡,不過在第四權(媒體)出現後,制衡的力量又多了一個,可防止前三者的濫權與偏誤發生。

曾經用自己的生命護衛著言論自由的先進們,人權諮詢委員柏楊先生十年牢獄之災、鄭南榕先生更不惜以自焚來爭取「言論自由」,數不清先進的血淚、辛酸、努力、堅持與犧牲才換來今日的「言論自由」,可見得來不易,我們應更加珍惜、維護!惟今日卻有少數如侯寬仁檢察官知法犯法、枉顧人權、破壞言論自由,豈不開民主之倒車!「司法改革」若不從觀念著手,永遠只是淪為口水大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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