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搶奪民財的惡稅法 太可怕了!

獎金制度會引發濫課稅圖謀獎金之歪風,造成的結果就是行政救濟失靈、進行訴願之前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法院未判決就強制執行查封財產限制出境、罰款動輒3倍5倍,連行政法院也流於長期偏袒稅務機關的事實結果,未明察證據就依照國稅局認定的見解,判人民敗訴,甚至罰金比國稅局原本開出的還高出甚多,對百姓生存權、財產權嚴重侵害,最終就是稅災氾濫,民不聊生。

德國統計數字顯示,2014年,納稅義務人於上訴審獲得有利結果的比率高達42%,這些案件中法律問題的判斷結果都是有利於納稅義務人;2013年納稅義務人在上訴審的勝訴比率亦是40%左右。聯邦財稅法院不僅是審理案件,還要發揮保護納稅義務人權利的功能,確保納稅人不會因為稅務機關錯誤解釋稅法,而讓權利受到侵害。台灣政府官員掠奪人民財產的惡行,無賴到這種程度!至今,若再不修改搶奪民財的惡稅法,懲處如無賴流氓的官員,必遭人民的唾棄!

許多財稅公佈出來相關數據,真是讓所有的百姓非常訝異,例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09年公佈欠費欠稅案件強制執行高達1431萬件,真的是太可怕了!國稅局所有官員們都可領到稅務獎金,就讓我們了解為什麼政府會年年超徵千億以上的稅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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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稅局要稅不要法 踐踏百姓的賦稅人權

有一股破壞性很強的稅制,就是戒嚴時期留下的毒稅制竟然沒有改革,繼續侵蝕著人民的財產,如百姓辛苦工作薪資所得要負擔台灣所得稅收七成以上的稅收,讓百姓有被劫貧濟富的感覺。其次,財政部國稅局為了鼓勵稅官查稅,提高稅收,制定了美其名的「稅務獎勵金」,之後雖然輿論四起,立法院三讀廢除了稅務獎勵金,財政部仍然每年編列沒有法源的奬金,讓稅官恣意的濫開稅單,開錯了也不會被處罰,創造了年年破紀錄、超徵千億元以上的稅收,以致年年增加的稅災戶無以計數,人民能不怨聲載道嗎?

訴願委員會、行政法院與國稅局就好比親兄弟,胳膊都是往內彎,所以又有擺花瓶或擺好看的「敗訴法院」之稱,百姓永遠無法逃離魔掌的厄運。小老百姓要終結稅務官員的惡搞,百姓的稅務人權一定要抬頭,不要再漠視自己的權益,一起來拒絕惡官的踐踏與摧殘;政府應當要站在超然的立場,還給人民真正的民主法治國美名,保障人民的稅務人權,終結行政法院的「敗訴法院」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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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解釋函令是稅官亂開稅單的保命符

當今政府並不重視法稅228事件,還強壓這樁極度凌虐稅務人權,不讓國人知道,更不會讓國外人權組織知道。讓財政部國稅局肆無忌憚的要求立法院通過違法的稅務獎勵金,從此稅務獎勵金從無法源變成財稅員可以合法領取稅務獎勵金,讓稅官可以肆無忌憚的開出沒有證據的稅單,此舉,將讓稅災戶成倍的增加。

要是讓大家知道稅單開稅單有稅務獎勵金拿,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是懂法不懂稅,所以判決書都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4%,還有9000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保命符。歐美先進國家也是大大的訝異台灣政府不人道、無人權,尤其是台灣還被誇是一個民主、法治、自由、幸福的國家,沒想到台灣稅制還是處在戒嚴的專制極權的政態,稅官有如古時東廠的錦衣衛,可以到處查稅、追稅,課到或追到稅可以領獎金、開錯稅單不用處罰,人民申請訴願先繳三分之一稅額,如同古時告御狀般先被打五十大板的處罰,很不幸的訴願多半是無效的,再告上行政法院,更是94%是人民敗訴,最後再被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的手段壓制,人民尋求救援的路再被封了,以致於人民要求稅改的聲浪愈來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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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濫權起訴草菅人命 違反民主國家保障人權作為

侯檢察官,知法犯法、違法搜索、置人權於不顧,諸多不當作為,不知害了多少無辜的善良百姓。看來侯檢察官若一再的只憑他的直覺辦案,認定向善、向上、正面的修行團體有養小鬼,無證無據的用養小鬼內容來起訴,引起社會譁然,司馬昭之心,根本就是藉宗教掃黑行宗教整肅之實,公開在媒體讓「小鬼當家」,大肆污衊外,還藉司法手段,未掌握任何證據即濫權起訴,辦案草率,草菅人命,免不了要讓人質疑其專業背景及其身為司法人員之素養與資格了。或是玩角色扮演玩瘋了,自己當起了小鬼,欺上瞞下,小鬼當家,嚇死老百姓!

若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現可是功成身退,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爬過無數的稅災戶身上,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

就好像是這些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的血肉,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的,明知是違法的,就一定要絞下去,難道不絞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所以一定要絞下去,寧願對不起百姓!不能對不起自己,這還是民主國家的法治、保障人權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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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用稅務獎金一億三千萬來養廉 荒天下之大謬!2

胡忠信介紹司法女神的雕像圖騰,她矇著眼睛六親不認,右手拿秤公平正義,左手拿劍腳踩毒蛇,這毒蛇就是法魔跟稅魔。希臘神話裡,掌管法律、秩序的女神賽米絲(Themis)一手執長劍、一手捧天秤,象徵法律的權柄和公平。蒙眼女神看不見,表示對眼前的當事人六親不認、無視於其種族及身分地位,一切只用法律天秤來衡量,不容許偏見的陰影染指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司法會被人民唾棄,除了「恐龍法官、奶嘴法官」以及「鬼混檢察官」之外,很多時候是因為「司法結構」本身的問題,處處可見司法高層都是食古不化,只愛當官,不知民間疾苦,期盼喚醒司法高層,多作些人性思考,以為司法改革做奠基。多年前司法院票選「正義女神」高舉天平是象征司法的公平、公正,胸前懷抱的法典意指依法裁判,又因為梅花鹿代表台灣的生命力,那只凝望天平的初生梅花鹿象徵司法公正是台灣永續生息的基礎;到底是「正義與良知」還是「寬厚與包容」?

前台大教授陳志龍表示,目前台灣有兩大魔,第一個就是稅魔,第二個就是法魔,稅魔它非常嚴重,可以把司法踩在腳下。而且台灣課稅用解釋函令超過憲法,超過人權,陳志龍形容這是舊時代的人治,不是法治。將納稅者當作鵝,拔鵝毛宰鵝。並歸納稅法有三個重點,第一個是良心,第二個是程序正義,第三個是證據法則,租稅一定是法定,可是台灣這三點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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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用稅務獎金一億三千萬來養廉 荒天下之大謬!1

台灣曾是亞洲四小龍,如今台灣人民薪資倒退17年,為了吸引海外人才回流「報效」國家,但科技部、經濟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準備好了嗎?歸國科技人才葉揚春先生談海外返台技術報國,並配合政策發展生物科技,但財政部國稅局「一張違法稅單」毀了海歸的葉揚春,造成妻離子散。前立委黃文玲剖析沒有法源的稅務獎金,106年度還編列一億三千萬,她建議立法院應刪除。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接受立法院質詢時辯稱「待遇不高 不足以養廉」,胡忠信質疑:「荒天下之大謬,用稅務獎金一億三千萬來養廉!」

世界文明國家視極端不正義的法律不成其為「法律」,亦即「惡法非法」。在台灣的法律、稅法等在經歷從大陸遷台,到戒嚴、解嚴等以至於今天,修法是永遠趕不上時代的變遷,留下了許多舊時代的惡法,官員不立即提出修法,仍然無情的向百姓表達「惡法亦法」,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這是惡部長的惡人權觀。被侯寬仁檢察官製造的太極門假案,人民要多久才能獲得平反?期盼台灣成為真正維護人權、捍衛正義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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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 速速歸還太極門修行聖地

 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逃漏稅問題、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當年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欠稅旳宗教團體太極門。民國96年,真理與正義獲得勝利,三審均獲無罪無欠稅的判決,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上!好景不常,被國稅局官員竟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無罪無欠稅宗教團體的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讓這些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國稅局稅官領到稅務獎勵金、行政執行署執行官領到執行績效獎金,這還是官員預先分配好的高額獎金,這執行程序劇本根本是預先講好的,若拍賣不成就直接沒收,免得夜長夢多,領不到獎金,這是民主國家的的官員應有的素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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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 莫讓違法濫權檢察官的自由心證殺人

前不久,石碇高中張老師很沉重的呼聲「讓孩子在台灣家鄉長大」,因為近半數的外流人才都是青壯年,105年已達到72萬8千人,其中30至49歲者佔48.3%,根據英國牛津全球人才110報告預測,屆時台灣人才外流世界第一,而且台灣人才出走的結構中,超過七成都有大專以上學歷。「稅務問題」是造成外資卻步、青年出走的元凶之一!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因「故鄉的召喚讓我無法拒絕」,放棄國外的高薪回來擔任近十年院長,為台灣生技產業帶來新的里程碑,並催生科技法規及生技園區,帶動學術界與產業界共創榮景。翁前院長曾發表過700篇論文、擁有100多項專利,對許多疾病新藥開發貢獻良多,卻捲入了浩鼎案不幸身陷囹圄,是國家的損失更是他一生的夢靨!一夕間,從學術界的崇高地位墜落,淪為遭外界指責、質疑的貪污犯,浩鼎案進行最後答辯庭時,翁啟惠表示,這塊土地他愛的最深,卻讓他最慟!

檢察官好大的官威!台灣司法的自由心證跟著檢察官走,隨便指控一個人犯罪。這段辛酸血淚史,雖只是冰山之一角,但在現今接踵直至的執法人員侵害人權之事,的確是有樣學樣,反正都奈何不了我,可憐百姓如俎中肉,只有任由檢察官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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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平反太極門冤案 才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歷史價值

大家應記憶猶新,2000年雪梨奧運受邀來自台灣的兩個團體,雲門舞出「台灣之光」、太極門文化親訪團「奧運舞太極」,在奧運期間終不負所望,讓東方文化在西方社會大放異彩,此項榮耀並與世人共享。當然太極門在雪梨國家歌劇院的「遠古文化之夜」,將中華國粹文化的精髓,展露無遺。

一個充滿正能量的團體,卻在28年前因莫須有的指控和起訴,讓師徒數萬人蒙冤,受社會誤解,即使案發10年後司法已三審證明了清白,直至今日,太極門卻仍然沒有獲得真正的公道正義,司法濫權、行政瀆職的人權迫害黑暗史,台灣人不可不知的真相!始作俑者就是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的假案,以一個離譜至極的「養小鬼」起訴書就讓案件成立,是台灣人權教育徹底失敗的證明。離譜的起訴書還被檢察長丟出去,被列為負面教材,91年監察院主動調查侯寬仁涉犯八大違法,充滿爭議的檢察官現在竟然是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堪稱台灣司法界奇蹟!再加上少數違法官員為貪圖績效及獎金,利用公權力和惡稅法誣陷、迫害人民28年,政府卻置之不理,對官員的暴行保持沉默就是共犯,這當然是無法被百姓諒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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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申請有理 救濟無門」 百姓身陷「萬年不死稅單」緊箍咒中

普羅眾生期待國家擔負人權保障的機能,在邏輯上是相違背的,本質上仰賴國際人權兩公約及相關組織來維護人權是很可行的途徑,所以國內法能搭著國際人權兩公約的便車,促使行政步上正軌,恪守依法行政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侵害。可是至今連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公務人員也都霧煞煞,不知該做什麼?甚至法官引用兩公約的判例僅0.0079%,令人嘖嘖稱奇。

試問針對國際人權兩公約,司法院若認為無此修法之必要,是否就違背國際兩公約的精神意義?還是公部門毫無人權之觀念?過去多次談到人權時,政府都很明白70%的侵害人權行為都來自於公務員,司法與稅務更甚,這樣的事實卻一直未見改善,尤其是賦稅人權,嚴重侵害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希望法務部洞悉刑事訴訟法被告在法律上沒有訴訟救濟的管道,而有違兩公約的精神人權的保障,就要真正去修法以符合國際的腳步。

反觀行政法院,雖為人民訴訟救濟之管道,稅務案件在行政救濟過程中,因為行政法院與國稅局聯手對付百姓,讓百姓陷在「萬年不死稅單」的緊箍咒中,讓法稅改革聯盟等團體無法認同;就如同把大石頭從山下費盡千辛萬苦推到山上來,但是國稅局只要輕地一推,巨石就滾回原地,週而復始沒完沒了,到底稅務執法官員是如何看待國際「人權」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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