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高牆保護違法官員 轉型正義空轉

在台灣,欠稅不用法官判決,國稅局就可下令將欠稅百姓限制出境、凍結財產、更可以管收關起來,真是可怕!在歐美民主法治國家是不會有這些戕害人權的稅政,也不會用形同貪污的查稅獎金來鼓勵稅官拼命開稅單。所以,新政府要推動「轉型正義」,應先推動「稅制改革」,要推動「稅制改革」,應先廢除「查稅獎金」。

不同於世界各國,台灣的稅法比司法還要可怕與嚴苛,欠稅不用法官判決,稅官就可下令將欠稅百姓限制出境、更可以管收關起來,最可怕的是凍結財產到一毛都不剩,連吃飯的錢都沒留!根據統計,109年欠費、欠稅案共1431萬件,這裏頭不知有多少被纒了20年、30年的稅災戶!政府要轉型正義、要改革,請先從不談人權、不從法律、不懂稅法的法官依國稅局答辯書作出判決稅制先改革吧!

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成了專吹百姓敗訴的黑哨殺手嗎?「隔行如隔山」,社會愈進步分工愈要更精細,為了保障人民的賦稅人權,行政法院的專業化,亦迫在眉睫了!否則行政法院被封為敗訴法院的污名,永遠都不能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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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無良的稅官貪圖獎金 糟蹋納稅人血汗錢

有良心的稅官開錯稅單會向百姓對不起,就撤銷稅單了,無良的稅官就不管那麼多了,直接告訴百姓去告啊!因為稅官根本不會被懲處、不會罰錢,反而多領差旅費,請律師的錢也是納稅人出的,最後還有稅務獎勵金,何樂不為呢!然後不懂稅的法官當然聽稅官、罩稅官,連判決書都是抄錄稅官的答辯書,敗訴百姓不是冤大頭那是什麼?

行政救濟是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人民若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訴 願,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即使納稅義務人,不服稽徵機關所核定的稅捐,欲提起訴願,也必須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或是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例如3000萬的稅單就要先繳1000萬才可以訴願,這和勒索有什麼差別?在美國向法院提稅務訴訟, 不論金額大小只要繳交美金60元(約台幣1800元),其訴願是站在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一切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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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嚴懲懂法玩法官員 政府不要再視而不見

官員想要升官發財,無不勾心鬥角,互揭瘡疤、抹黑對方,很少有不同職務的官員為了相同的利益而互相合作;官員為了獎金,不同職務的官員可以密切合作,克服困難,共同謀求最多的獎金。例如檢察官辦案,可以自行捏造被告的所得,丟給國稅局稅官發單課稅,在被害人提出行政救濟時,再被納保官、訴願委員、行政法官與國稅局稅官們合作,人民敗訴,再丟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執行查封、拍賣、甚至沒收,在拍賣、沒收成功後,官員們各自依稅單上的稅額乘上可以領獎金的比率領取獎金,這恐怕不是剝一層皮而己,而是剝了好幾層皮,很恐怖!

2020年美國喧嘩一時,警察執法過當導致黑人佛洛伊德死亡,最後將支付2700萬美元(約81000萬台幣)和解金;在2016年科羅拉多州警察執法過當賠償當事人17.5萬美元(相當台幣525萬元)、2011年紐約市為警察執法致死案件,賠償590萬美元(約17700萬元台幣);奧克蘭的抗議者遭警方發射的豆袋彈射中頭部,造成腦神經受傷,奧克蘭市政府已經決定賠償450萬美元(約13500萬元台幣);法國首都巴黎三名警察毆打黑人的視頻曝光,引發輿論譴責,促使國家警察監察總局調查。內政部長熱拉爾德•達爾馬寧說,一旦証實涉事警察行為不當將被開除。執法者犯錯必為自己的過失負責,天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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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廢除稅務獎勵金 讓漫長的法稅大黑暗時代過去

在台灣,百姓告上國稅局根本是一條不歸路,百姓要面對94%的敗訴率,剩下6%告贏了,先不要急著感恩法官,判決文加了一句「另為適法之處分」,國稅局就會很高興的再奉上一張稅單給您,您就GG了!這樣的法官真的不需要專業性,只要聽國稅局就可以了。百姓永遠不知道「官官相護」的威力有多大,正當百姓質疑行政法官的專業性,馬上政府就通過「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許多法官就可以輕鬆的就地合法,最高興的當然是國稅局,頗有「稅單既出,駟馬難追」,不容百姓挑戰,真的是國稅局一招玩死百姓!

稅務單位違法課稅,造成擾民事件,往往因為要在稅務機關、行政救濟、法院間來來往往就要好幾年;恐怕事情尚未解決都已心力交瘁,或死、或病、或家破人亡等,無法抵抗只好妥協了,任由稅務機關的宰割,有夠可憐!政府應好好督導官員務實地執法,以服務百姓的角度去查緝違規事件,讓所有的百姓享受一個安和樂利的生活。而不是訂了許多本不該有的「獎金制度」,如查稅獎金、交通違規獎金、破案獎金等鼓勵執法人員是為了獎金才去查緝違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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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財政部是無心廢除不合時宜的稅制 還是沒有行政效率?

日前媒體報導,有家燒肉店被檢舉,因賣過期肉品被開罰192萬元,而2位檢舉者可分配獎金96萬元,則一人最少有48萬元,想想獎金可真優渥呀!低層勞工一個月也不過27,000元,一年約 32萬4千元。我國檢舉獎金不勝枚舉,有交通違規,環保違規、國稅局查稅..等檢舉獎金。 

5月是財政部國稅局徵稅月,在獎金操作下是否又上千億超徵?查稅獎金本已經在2004年廢除,後來財政部國稅局竟以「作業要點」借屍還魂的死灰復燃,此等無法源依據的績效獎金何時廢除?豈是跟娛樂稅一樣,委員們向財政部質詢了N次,仍然不廢除,真不知財政部是無心?還是沒有行政效率?

財政部國說局本已經有考績獎金及年終獎金,稅務獎勵金(即是作業要點),是不是不該存在?如果加上民眾檢舉獎金,我們納稅義務人不也被層層剝削!重要的是因獎金造成的烏龍稅單滿天飛,何況我國的不公稅制沉痾已久,單以行政訴訟為例,人民收到烏龍稅單,不管稅單對錯得先繳1/3稅額,與官方訴訟時條件更不對等,官方是領著我們人民納稅錢,朝九晚五的上下班,不影響生活下跟人民打官司,但是我們民眾就不同了,不僅自掏腰包請律師,如果沒錢請律師,訴訟時上班者得請假出席,縱然有納保官協助,然納保官都是國稅局自己人,人民豈能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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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官通納保官!請立委們修法落實納保法

5月報稅,財政部調高綜所稅每人基本生活費至新台幣20.2萬元。筆者提醒納稅人必須了解,這是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明文的保護。而實施多年的納保法,賴士葆等立委們也注意到,原意是要保護人民的賦稅人權,但實際執行卻變了樣。其中最明顯的是「納保官」應由社會相關專業人士擔任,但結果是由國稅局遴選自己人(資深稅官)來擔任,引起民怨,根本是「請鬼拿藥單」,所幸立委們提案修法。

稅法泰斗曾任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教授,致力推動納保法, 他曾表示,在非常多的先進國家如加拿大、德國、法國、英國、美國和澳洲等國,都有相關的立法,印度在1990年也完成納稅者權利宣言,韓國在1996年完成。但台灣在2016年12月28日才公布。並且強調納保法為特別法,第1條第2項明定納稅者權利之保護優先適用本法,得以擺脫稅捐稽徵法的束縛。對於納保官都是稅官自己人,他表示:「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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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官官相護積習難除 司改低滿意度其來有自

司法桃色風波再起!繼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對女下屬性騷擾,被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因涉及性騷及強制猥褻5位女同仁,亦遭監察彈劾審查會通過彈劾,移請懲戒法院給予最高嚴厲懲處。被害女書記官認為,當年士院及司法院雖啟動行政調查,將屬非告訴乃論的猥褻案,變成告訴乃論的性騷案,而後僅對蔡明宏記2支申誡處分結案。為此,已有被害人告發曾任士院的3位院長及司法院長,涉嫌隱匿證據與濫權不追訴罪。

據悉,蔡明宏犯行時間長達20年,還創下司法體系單一案件被害人數最多的案例。任誰都難以接受,執掌斷人是非、維護公義的司法體系,竟存在著法官積累20年的性騷、猥褻行為未被及時糾正、懲處,甚至還避重就輕極力維護加害者。司法體系官官相護積習已久,非獨司法院如此,隸屬行政院的法務部亦不遑多讓!

單以偵查不公開來說,違反偵查不公開而被懲處的檢察官少之又少,如同立委吳宗憲質詢法務部長時提到,北檢在112年1月到6月有30件違反偵查不公開,其中同一事實的就有13件,但是都沒有人被處分。只想擁有權力卻不想負責的檢察官,明顯自律自省不足,而偵查不公開更只是法務部官官相護下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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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悲憫法官之死

一句「我很累」道出法官不為人知的辛酸血淚,士林地院李姓優秀司法官墜樓身亡,令人不捨,過勞是真正的主因嗎?為何司法院長的千字文回應,無法引起共鳴,死諫的背後是否仍有不解的謎題。

中時時評的文章「司法官的悲哀」,似乎道出一些端倪,審視許宗力7年司法院長任內所推動的司法改革讓法官,成了夾心餅乾,加上行政機關濫權興訟,更讓「司法正義」這道牆搖搖欲墜。另有文章將矛頭指向,少數審判長的一意孤行,造成同審法官的壓力,尤其一些在院內有樹大根深的人脈勢力,自律會卻無法發揮功能。文章中直指長官都喜歡天下太平,縱使這個「太平」是粉飾出來的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好個夾心餅乾與粉飾太平,加上過勞的確有充分的理由,只是太尖銳的話題,不好明講,卻是眾所關心的風暴主場,有待法官與院長好好搓合檢討,哪是一般人所能輕易明瞭。而濫權興訟的議題絕對值得三思,有太多案件,因為一開始的作業不嚴謹,導致更審或翻案的例子不勝枚舉。「鹿港幽魂」透過作者一步一步的追溯,最後卻發現是如此明顯又荒謬的錯誤害死他們,事實卻在一場場審判中被忽略,十一年的官司裡,見證這場鬧劇的法官高達五十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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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法官不想活「我很累」背後隱藏著什麼?

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我很累」三個字道出所有司法人員心中的痛。在一般人眼中法官是高高在上的人中之龍鳳,那麼令人羨慕的頭銜和職位,怎麼捨得說離開就離開?到底是誰把法官逼上絕路?

大律師陳長文曾多次在媒體發表:訴願和行政救濟,訴願委員會、行政法院無助正義實踐,流浪法庭成了民告官的日常。訴願前置旨在給予行政機關自我修正之機會,立法良意是減少法官的辦案壓力。但據行政院110年統計,行政院及所屬機關13914件案中,駁回7069件、不受理2102件,認定人民有理由而撤銷原處分者僅827件(遠低於一成)。顯然在「官官相護」的觀念作祟下,訴願保障憲法人權美意落空,反倒徒增人民救濟程序之煩,這樣有名無實的制度是自詡法治國的恥辱!

《訴願法》「行政機關自我糾錯」的立法初衷較能達成,行政機關亦能確保自身依法行政。《訴願法》誕生於民國19年,彼時能有「民告官」的構想甚為可貴,《訴願法》早於《行政訴訟法》(制定於21年)誕生,官署自我糾錯的功能讓人民之權利有及早獲得修正的機會。只是理想有餘,失望的後果對政府施政滿意度有害無益;我們常說一部千瘡百孔的汽車,誰還願意花大錢徹底翻修,不如報廢重新買一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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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實踐「轉型正義」為優先的「國家希望工程」

4月7日是言論自由日,副總統賴清德出席鄭南榕特展時表示,鄭南榕用生命證明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重要性,未來就任總統後,將推動3大重要事項,第一件事就是要更加守護台灣主權,因為沒有國家主權,民眾就沒有機會當家做主,未來大家一定要團結以赴,連結國內外所有力量,守護台灣主權,延續民主由制度;第二件事是政府會不斷反省、檢討與改進,利用過去發生的種種偉大事件進行社會改造與重建,讓民眾了解自由並非天上掉下來,在享受自由之時,也要能確實珍惜;第三是政府會讓過去受難、受迫害的人被平反,「轉型正義」工作會繼續下去」。

總統賴清德4月10日宣布首波內閣人事,將由卓榮泰擔任行政院長,首先將組成積極行動和創意思維的行動創新AI內閣,要站在面對問題、提出解方、處理爭議的第一線,要打造台灣成為真正的智慧科技島。其次,未來面對民眾所迫切需要,但是還沒有形成共識的重大議題,建立溝通平台、廣納民意、擴大民眾參與,未來將會透過這樣的機制來凝聚更多共識。第三,以「國家希望工程」為施政藍圖,擴大社會投資,在經濟發展策略上,認為必須大膽投資下一代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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