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升格不升級徒增預算 不如修改刑法168條更落實證據力!1
我國的法醫研究所,自87年7月1日成立以來,一直是法務部底下的機關,負責法醫的培養與司法科學鑑定,但法務部111年開始大張旗鼓表示要將法醫研究「所」升格,成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112年法務部也發新聞稿指稱,將研議成立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後因廣大學界、法界、民間輿論反對,才就此作罷。
近日執政黨立法委員吳思瑤,在質詢新任法務部長時,又再要求將法醫研究所升格成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並以「先求有,再求好」來規避成立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所應有的配套措施。司法科學鑑定最重要的是「正確性」,吳委員此舉,顯然並不是真正的在乎司法鑑定的正確性,是否只是想要趕快讓機關升格,增加人員薪給與升遷?而該機構若僅是改名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未成為獨立第三方機構,實際上若還在法務部轄下,則司法鑑定結果仍舊難逃行政干預的疑慮。因此若僅是升格改名,組織與種種配套措施沒有跟進,根本無從提升司法科學鑑定最關鍵的正確性問題,其實徒增預算,毫無實質功能,不改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