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違憲的稅制搶奪民財 人民必死無疑

台灣稅務問題嚴重,尤其是在人權侵害方面,像欠稅可以管收與限制出境都是太超過,更離譜的是稅官可以不理司法判決,繼續開稅單,還有行政法院有著一群不懂稅法的稅務專業法官,都要依照被告國稅局的答辯書作出判決,百姓只得到6%的勝訴率,更可憐的是獲得勝訴的百姓,仍舊要面對重開稅單的待遇,所以百姓的勝訴率到最後實際上是0%,真是欲哭無淚啊!

在稅官的字典裏是沒有「處罰」二個字,在財稅單位有稅務獎勵金的鼓勵下,稅官可以依個人認定,沒有證據來濫開稅單,所以就算是被判百姓勝訴,要國稅局撤銷稅單,稅官可以重新算一算稅額,再重開給您、要請國稅局及稅官們尊重「賦稅人權」根本是緣木求魚。請問這叫百姓如何相信稅官呢?因為財政部長把狼群養在羊群裏,放任狼群大吃羊肉了!要知道綜所稅七成以上來自於新資所得的納稅人身上,這本就是極不公平的稅制分配,更是劫貧濟富的稅制,以致於稅收年年超徵,這樣用惡法的稅制搶奪民財,不是違憲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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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台灣死命的罰不管人民的死活 稅務獎勵金是罪魁禍首

西雅圖人哪個不愛拿鐵?聽到政府要徵咖啡稅時,對西雅圖市民而言無非投下了一顆震撼彈!和當年英國對尚是殖民地的新英格蘭開徵茶葉稅一樣,是不平等的待遇。素有「咖啡首都」、「拿鐵樂園」之稱的美國西雅圖曾經就咖啡稅舉行公投,結果以68%壓倒性反對以濃縮咖啡Espresso為基底的特調咖啡加徵的奢侈稅,西雅圖六十萬人口計算,超過四十多萬人口認為咖啡絕非奢侈品,而是每天生活必須品。

西雅圖另一很有名的公投案,就是廢企業人頭稅主訴求是「No Tax on Jobs」,抗爭團體之所以凝聚龐大力量,是因為多數人都不認同西雅圖市政府解決遊民問題的手段。在2018年過去八年,亞馬遜公司在西雅圖的員工從5,000名增加到40,000名,幫助西雅圖一躍成為美國增長最快的大城市。但是若人頭稅的實施,亞馬遜停止在西雅圖的擴張甚至離開西雅圖,流失的不僅僅是工作,也是「考驗市民對市政府的信賴度」,這利害關係全憑智慧的抉擇。最後是西雅圖市議會了解人頭稅是懲罰企業創造就業機會,未來不僅僅會影響企業的成長,也會給西雅圖的經濟增長前景造成更大的損害,一個月後,西雅圖市政府廢止了這項人頭稅的法規,當然也獲得了全市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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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法勿再閉門造車 漠視賦稅人權

財政部關務署對謝姓船東走私有腳環的賽鴿三一二隻至中國,半途海上被截獲,以一隻鴿子一八0二元計算開罰近百萬元;而謝抗辯稱,這些賽鴿都是未獲獎的「賽後失格鳥」,只能育種用,一隻僅一百元,主張罰鍰過高,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有理,判決關務署敗訴,應撤銷罰單,重作處分。本案雖是小案,但暴露許多高位法官的無知,令人心寒。

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24年來,為國家徵起近5,851億781萬7,691元欠稅及罰緩,被民間戲稱為「合法討債公司」!根據新增欠稅欠費統計資料,104年有653萬件、105年有809萬件,106年有936萬件一路攀升至109年1431萬件;幾乎是平均不到4個人就有1個人是欠稅欠費者!而其中約一半比例是屬於財稅案件。

「納保法」實施已邁入第八年了,既然法律名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那納稅人權才是整部法典的軸心,不論稅捐機關、立法機關或行政法院,都應主動護衛納稅人擁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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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財稅黑手騙術 將置台灣百姓於死地

西雅圖的咖啡飄香、水陸兩用的水鴨車,去過這個城市的人,無不留下揮之不去的記憶及綿綿的愛。但是這個充滿咖啡文化氣息的地方,卻曾留下令人敬佩的「為咖啡勇敢」的故事!西雅圖人哪個不愛拿鐵?聽到政府要徵咖啡稅時,對西雅圖市民而言無非投下了一顆震撼彈!和當年英國對尚是殖民地的新英格蘭開徵茶葉稅一樣,是不平等的待遇。素有「咖啡首都」、「拿鐵樂園」之稱的美國西雅圖曾經就咖啡稅舉行公投,結果以68%壓倒性反對以濃縮咖啡Espresso為基底的特調咖啡加徵的奢侈稅,西雅圖六十萬人口計算,超過四十多萬人口認為咖啡絕非奢侈品,而是每天生活必須品。

西雅圖另一很有名的公投案,就是廢企業人頭稅主訴求是「No Tax on Jobs」,抗爭團體之所以凝聚龐大力量,是因為多數人都不認同西雅圖市政府解決遊民問題的手段。就以過去八年,亞馬遜公司在西雅圖的員工從5,000名增加到40,000名,幫助西雅圖一躍成為美國增長最快的大城市。但是若人頭稅的實施,亞馬遜停止在西雅圖的擴張甚至離開西雅圖,流失的不僅僅是工作,也是「考驗人民對市政府的信賴度」,這利害關係全憑智慧的抉擇。最後是西雅圖市議會了解人頭稅是懲罰企業創造就業機會,未來不僅僅會影響企業的成長,也會給西雅圖的經濟增長前景造成更大的損害,一個月後,廢止了這項人頭稅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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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欠小錢拍大屋是標準程序 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台中市民賴先生投訴:向銀行申辦房貸才發現二千萬房子被查封,原來是三部車的牌照稅累計3.8萬元未繳,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這麼重大的一件事情,當事人竟然都不知道,也太令人匪夷所思了!難怪苦主痛批查封的手法太粗暴。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官表示:是標準的執行程序啦!基本上法律沒有規定說,欠多少才不能去執行不動產啦。」一副我愛怎樣就怎樣,管你什麼「比例原則」、「選擇人民損失最少」,根本就是爭取最大績效,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至於可否領最多的獎金就不知道了。用國家機器這樣戕害百姓,不管人民死活,這不是濫權瀆職,那是什麼?

基隆市民陳先生及台中市民賴先生這樣的小錢欠費大拍房屋事件的發生,恐非個案,根本就是通案了,不知有多少百姓受害?這都是行政執行官提高辦案績效,從人民身上查封財產,拍賣最高金額,以爭取績效獎金惹的禍,由於獎金的誘惑讓這樣類似的案件一再發生。基本上,執法者從警察、檢察官、稅官、執行官在執法上都不算是違法,但卻是從人民身上剝奪財產權,生命權的濫害人權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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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落實百姓人權保障 不該削減監察權

立法院院會109年底三讀通過刪除「監察法」第17條,未來司法院懲戒機關審理彈劾案超過三個月未結辦,監察院不得質問之。目前懲戒機關均已法庭化,依法應獨立行使審判權,監院如果得依「監察法」規定質問懲戒機關,不但是干涉審判權,更違反了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監察院調查太極門案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八大違法,認為檢察官嚴重侵害被告權益、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卻沒有處理」拖過了時效不了了之;監察院功能無法發揮,無疑是忽略百姓的人權,監察院是否能有效行使監察權,迫在眉睫。監察院本就被賦予必要時,對偵查案件有明顯問題的,都可以進行調查,這本是監察院職責所在。依據實際的調查案件顯示,監察院似乎無法責成法務部長官執行監察院所提的糾正案,往往花費長時間調查,提出糾正報告送至法務部後,結果是僅供參考,不必執行,因而監察院是沒牙齒的老虎,只能虛張聲勢而已。

尊重百姓的「賦稅人權」,就不可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解釋,否則老是讓人民感慨「政府老是欺負小老百姓」;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因官員的怠忽職守,而讓人民還要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不要老是拿著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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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廢除無法源依據稅務獎勵金 莫讓轉型正義空轉

人民不管是有意揭發官員的不公、不義、不情、不理、不法,有可能會遭受官員舖天蓋地的國家暴力壓頂,非常可怕,人民那挺得住!「0919竹北黃媽媽事件」可為明鑑。一個執行官竟可指揮一個派出所動員全部的警察去包圍一個阿嬤,還羈押、偵訊再移送地檢署,真的是沒死也半條命,可怕的是該執行官前一天即未卜先知,先行預先「控告」明天會有現行犯,第二天黃媽媽志工在路邊空地上舉牌,是真的未卜先知嗎?還是剛好黃媽媽出現,正好補足人、事、時、地、物的未知,只差一個仍是未知:到底是現行犯什麼東西啊?真是羅生門!

執政者要贏回百姓的心就要真正做到轉型正義,讓台灣真正成為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家;廢掉無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及不合時宜且立法院未三讀通過的解釋函令,稅制攸關人民財產權、生命權,稅制應參照先進歐美稅制,修改合時宜、合憲、合法的稅制,交由立院三讀通過,再請行政、,司法單位依法規執行,監察院監督,做到百姓期望的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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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揪出披著狼皮的稅官 莫讓納保法空轉

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1條規定,稽徵機關應該職權調查證據,對於當事人有利與不利情形,均應注意。對於課稅或處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應由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因此稅捐稽徵機關欲命人補稅或課以處罰,應該依據其職權主動調查,不可因人民未提供協力或補充資料為由,而率予做成對人民不利的認定。 

如此稅政不改,繼續下去台灣將成一空島,百姓都已覺醒決定不婚、不生了,政府卻還繼續推波助瀾,再通過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美其名是要保護人民免受稅災之苦,卻背地裏將不懂稅法的行政法官全數通過稅務專業法官的資格;更有甚者,再將全國各地稅局的最會課稅的優良稅官入選為第一線保護人民的納保官,但是百姓都不知道他眼前要幫助他的納保官是披著狼皮的稅官,百姓被咬掉一塊肉還要感謝納保官呢!而行政法官與納保官一同攜手合作,讓台灣稅收破了有以來最高記錄,這下豐碩的稅務獎勵金又進入口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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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政府徵超稅收笑哈哈 人民被強拔鵝毛苦哈哈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廢除查稅獎金 不足以養廉」、已往生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還有109年待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達1431萬件,數字年年破紀錄!這是正常的國家該有的現象嗎?小英總統,您要放任稅官們不講人權,用查稅獎金濫開稅單嗎?稅官真的要用獎金養廉嗎?要國稅局尊重人權就會課不到稅嗎?這樣的政府是正常的政府嗎?大家都知道,歐美民主國家都是很注重人權的國家,沒聽說他們會課不到稅啊!

根據財政部公布111年全年稅收超徵達5237億元,弄得「政府稅收笑哈哈 人民苦哈哈」的強烈對比,在國外超徵就還稅於民,這樣才會讓人民心甘情願繳稅。政府應體恤民苦,景氣不好人民生活壓力大,多多照顧人民生活!照國稅局常常未經查明事實真相,就自行認定而胡亂引用法條,濫開稅單,就好比「流氓收租」,開單就要拿錢,國稅局總是強要稅,無辜百姓只有自嘆無奈了!超徵還民是天經地義,多退少補是常人的處理錢的正確觀念,徧徧財政部就會賴皮,不肯多退少補,而是多不退、少有補的作風,常常都還要透過協商來決定要繳多少稅,這不是很諷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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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政府一手遮天用紙上人權 把國際人權兩公約當花瓶擺

111年政府邀請10位國際人權學者專家,就我國落實兩公約各項權利及對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人權進展進行審查,讓全世界看見臺灣再次落實兩公約之決心及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事務之努力。
希望國際專家能喚醒漠視人權的官員們,針對「結論性觀察建議」將租稅人權、司法人權的保障規範,讓國際人權兩公約,脫離只是當花瓶的厄運。然而期待國家擔負人權保障的機能,在邏輯上是相違背的,所以本質上仰賴國際人權兩公約及相關組織來維護人權是很可行的途徑,所以國內法能搭著國際人權兩公約的便車,促使行政步上正軌,恪守依法行政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侵害。

各法院的法官判決文引用人權兩公約內容的比例極低,最高僅為0.0079%,最低者為0.0006%,不重視即不甩這麼重要的國際公約,實令人憂心!70%的侵害人權行為都來自於公務員,司法與稅務更甚,這樣的事實卻一直未見改善形同屁話,這種漠視人權的作法,只是一手遮天用紙上人權來騙騙百姓而已;而租稅人權,更嚴重侵害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國際人權專家也曾對台灣政府實施國際人權公約的評估報告,也點出了不少問題,顯示「只簽署是不夠的,還需要遵守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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