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官員違憲執法 人民被拔鵝毛痛苦不堪

稅官為了稅務獎勵金濫開稅單是不會被處罰的,所以開錯稅單就重新算一算,再重開給您,因而在稅官的字典沒有「撤銷稅單」、「賦稅人權」這些字,請問這叫百姓如何相信稅官呢?因為財政部常把狼群養在羊 群裏,放任狼群大吃羊肉了!要知道綜所稅七成以上來自於新資所得的納稅人身上,這本就是極不公平的稅制分配,更是劫貧濟富的稅制,又年年超徵,這樣用違憲的稅制搶奪民財,這不是違憲,那是什麼?

財政部就是把人民當成一群鵝,不斷地拔鵝毛,所以稅收才不斷地創新高,超徵也是創下歷史新高。韓國、香港、新加坡都曾經把超出的稅收還給人民,財政部卻以還債為由不發還給人民,不僅在呼嚨人民,也在呼嚨總統。在財政部官員眼中,人民成了他們的績效,所以行政救濟、賦稅人權,從來都不是他們關注的重點,這才是超徵最可怕的地方。110年的稅收年增率是18.6%,創32年來新高,32年前是臺灣錢淹腳目的年代,但現在是人民口袋空空,為什麼財政部還可以課到這麼多稅?

現在是臺灣債淹腳目,嬰兒一出生就揹國債109萬,勞保2028年後可能就要破產,政府的稅收超徵,是否就是收刮加搜刮民脂民膏而來?這當中顯示著稅制有許多是戒嚴時期的惡稅制,不但沒有將之廢除,還讓魔鬼藏在稅制中,讓財稅官員享受豐碩的獎金,更不願將惡稅法修成良稅法,根本泯滅了良心與人權之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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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提升人民對法官的信任度 莫讓稅賦人權持續癱瘓

行政訴訟法基本上為「民告官」,其設計皆以方便原告,保護為重心,焉有心存保障機關之理。然而在政治與法律獨霸的行政救濟制度體系下,檢察官與法官們,卻成為人見人討厭的壞蛋!台灣民調,無論是以前做的或現在做的,對於法官與檢察官的信任度始終不高,驚覺法官的信任度比去年大跌近1成僅26.7%,問題是如何把這個現象改變過來,讓台灣的司法能夠為台灣人帶來正義。

人民如果對於行政機關的處分不滿意時,人民是可以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的,可是我們的訴願制度的觀點是:讓人民提出訴願,以使行政機關可做自我省察,這是站在自我本位的立場來看要不要給人民救濟。訴願審議委員會的成員是由行政機關遴選超過1/2的所謂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與機關的職員組成,這樣的組成並不是以專業的考量為主,而是以本機關的利益考量為主,再加上主管首長的政治考量,這與獨立的審判機關來做事實認定是完全不一樣的,結果大部分的訴願就被駁回。訴願被駁回以後,一旦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法院的法官可以說幾乎都是法律出身的法律人,他們根本無法斷定事實問題,結果法官就幾乎全盤接受行政機關的事實認定。可是我們的行政訴訟制度卻是給不懂專業的法官擁有「做事實判斷」與「法規適用」的雙重權限,讓他們成為包庇、掩飾行政機關錯誤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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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違法課稅侵害人權 看來都是獎金惹的禍

我國司法制度依性質為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之不同,分別由普通法院與行政法院。民、刑事訴訟→普通法院,行政訴訟→行政法院由於「司法二元制」之故,國稅局不理會最高法院的刑案確定判決,且財政部官員「食言」,國稅局仍然不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如此國稅局自始課稅主體、客體錯誤、事實認定錯誤及適用法律錯誤,係屬非法課稅,屢屢造成人權侵害事件,難道政府不了解「司法二元制」是訓政時期遺留下來的體制,該體制容易造成人權侵害事件,且司法正義也很難實踐。

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長陳合發面對媒體竟然大放厥詞「法院判的不算數」,國稅局便表明不把法律放在眼裏,也就是不把行政法院當做一回事,更將人民信賴政府的基本原則推翻,也難怪國稅局的稅單會萬年不死、一開再開,因為行政救濟判國稅局輸了,國稅局可以不認帳,贏了才算數,如此人民永遠是輸家!法治國家成為了威權體制,而且只要誰能進入稅務相關機關,便能搖身一變成為「法律的認定者」,因此稅務機關成了一隻恐龍大怪獸,專門在吞噬無辜、善良的老百姓,讓人民在一夕之間傾家蕩產、家破人亡。一個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就是法律,而法律是由人民所選出的民意代表制定出來,再交由政府官員依法執行,這是基本的程序,也是人民信賴政府施政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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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 應立即懲處與究責

調查局南機站進行南部某立委的「政治獻金 」調查過程,因「筆錄」與「證據」不慎外洩,引發許多爭議與討論。更麻煩的是,許多「利害關係人」的姓名均遭公開,讓這個案子的發生與調查過程更為複雜。而核心的問題是,偵查不公開卻遭公開。應探索的問題是,究竟筆錄遭「公開」(或竊取)與後續處理過程,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在保障人權的前提,為避免類似的問題重複發生, 檢察官在調查的過程中違反「偵查不公開」其長官應該立即追究責任與懲處,以儆效尤,而不是任其違法辦案,不但失信於民,更讓其他執法官員也跟著人權擺一邊,濫權辦案,。

「偵查不公開」,是檢察官辦案的基本原則,但早期侯寬仁檢察官經常帶著媒體辦案,尚在偵查中,案情就己被媒體全部彼露了,可怕的是,彼露的內容多半是個人的憶測,是沒有證據的,「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論」等的遊戲規則根本形同虛設,縱然監察院完成調查,也提出糾正報告,然侯寬仁檢察官仍舊我行我素,長官視若無睹,還故意拖過懲處期限,這不是官官相護,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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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官員要尊重人權 杜絕流氓官僚迫害信仰自由

最近,濫權與不正義引發國際關注,義大利宗教學者Dr. Massimo Introvigne表示:「太極門案突顯台灣表裡不一,台灣自稱是保護宗教信仰非常重要的民主聖地,但居然看到太極門案件延續了二十幾年!」許許多多含冤稅災戶求助無門,甚至輕生,問題就出在官員有沒有本於良心做事!

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法務部是人權主政機關,不可以帶頭違法,監委曾強力要求檢察官尊重人權,用良心執法辦案,真正掌握證據才可起訴嫌犯。當政府人權政策鳴槍起跑,在檢視國際人權兩公約其修法及入法,可是跑道上各部會的執法官員卻東張西望,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大夥兒卻遲遲不敢開跑;原來法務部檢察官的「不實筆錄」、「違法羈押」,讓司法與稅務人權倒退嚕。例如財政部國稅局的「陳長文冤繳稅」、「志玲姊姊千萬元的欠稅案」,都顯現稅務人權的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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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不讓醫療體系崩潰是最重要的事 司法稅務人權也不應崩潰

昔日新冠肺炎在全球蔓延一年多之後,台灣的防線也失守,在國際被稱為「防疫模範生」的台灣,也面臨病毒侵略的考驗。旅美台人Mark Han在臉書貼文指出:幾天看到台灣疫情情況,以及網路言論,剛好目前我也與洛杉磯公共健康部一起工作,跟大家分享一些資訊跟經驗,給台灣10忠告:

一、這個病毒感染力很強,自主性封城會有效果的,不要因為數字灰心。
二、這個病毒不論種族,不論藍綠,你不把他當一回事,他就跟你當好朋友。
三、大家互相指責、推卸責任,是恐慌的自然反應,不要把心思放在那上面。
四、「兩個星期台灣要解除三級」燃起大家團結的心,要有長久奮鬥的打算。
五、在接種疫苗前,回到0確診幾乎是不可能,生活習慣會改變。
六、假消息、假新聞在危機的時候最活躍,要刪除不要轉發。
七、關一個月後,大家沒耐性開始趴趴走,是疫情真正開始,最危險的是群聚。
八、現在情況很簡單,就是看疫苗與接種來的多快。
九、現在的敵人不是你不喜歡的政黨,是這個病毒。
十、有床位能就醫,死亡率1%-3%。沒有病床就醫,死亡率會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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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人是狗仔壞事傳萬里 官員要真正做好表率

卓長仁夥同姜洪軍、高東萍、王豔大、安偉建及吳雲飛共六人,於72年5月5日劫持瀋陽飛往上海的中國民航296號航班,飛往韓國。六人在韓被羈押一年三個月後,獲韓方特赦被遣送到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給予高規格接待,冠上「六義士」美名,並依《反共義士起義來歸獎勵條例》給六人豐渥的千兩黃金等巨額獎金。誰知卓長仁揮霍無度及不當投資負債纍纍情況下與另二人鋌而走險,犯下勒贖撕票大案,被判決死刑後迅速執行槍決。20年後竟然有人打電話說:人是他殺的,這下案情可真是羅生門了!真的不希望又見江國慶案的翻版!
大家的基本認知是台灣政府已經給卓長仁等人很多錢了,若是好好經營小生意或是安分私己上班,下半判輩子的生活是沒有問題的,為何還不滿足呢?不應該落得負債纍纍,或許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三人犯下驚天大案!就應以無罪推定論釋放,結果反被刑求認罪,是真是假,除了當事人外,誰能知曉!反過來說,政府的執法單位及執法者畏期以來不注重人權,也是讓被百姓一直所詬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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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劫民濟官的獎金制度 害官員變州官真放火

中央下令學校營養午餐必須吃國產的肉食品,要從食材登錄就開始追溯,相關人員認為文書工作表面工夫對食安毫無幫助。此外,也有營養師抱怨,如果以為豬肉是國產,最後卻發現是進口的,「要把我們抓去關嗎?」,這與近日一位阿嬤志工舉牌要求執行官吐出問號金額的的獎金,結果被警察抓起來的事件有異曲同工的無奈情景!

中華民國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明信表示,各縣市政府要求要切結,引起很大的反彈。有趣的是,這樣的「切結書」文件管制剛好是ISO-9000認證的要求,再把工作執行程序(SOP)規範好,一舉完成從廠商到學校的ISO-9000的認證,但是一旦執行上有錯失,只是記上缺點要求改善而已,是不會被抓起關。

回頭再看阿嬤志工舉牌警察抓起來偵訊做筆錄,還被移送到地檢署,若不是有律師、專家、學者、志工聲援,不曉得會被關多久,這舉牌行為沒有妨礙交通、妨礙警察執行公務,顯然警察的執法過當,難怪網路高聲量的批判。沒錯,這樣隨機抓人是限制人民的自由,根本是違法、違憲的執法,真是現代版的州官放火,阿嬤志工的舉牌行為,連點燈的行為都不算吧!所以建立警察抓人的SOP也是無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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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踢掉人權的民主是無意義的!

大家常常說「中華民國萬萬稅」,真的不是蓋的,其實台灣的稅制有太多的極權專制的影子,例如欠稅罰鍰是論倍的罰,歐美文明國家只有20%~30%的罰鍰;稅單要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在美國向法院提稅務訴訟只要60元美金(新台幣約1800元)即可訴願;又台灣人民欠稅達到規定的金額時會被管收、限制出境等極其違憲的處罰,這是歐美文明國家沒有的,百姓非常期待政府早日推動稅改,廢除戕害人權的稅制,尤其是廢除稅務勵獎金,讓台灣是真正有人權的國家。

一個稅務員居心叵測的證詞,也讓無辜的納稅人打了十多年的官司,太極門刑案雖在民國96年7月13日經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但牽連的稅務案件現在還深陷水火之中,不得喘息翻身。事實上,太極門稅務冤案迄今27年了,目前仍未完全平反,為何如此讓無辜人民遭受漫長的折磨?探究其原因,法制不良的因素固然不能排除,但追根究底,主要原因在於主管政府官員們欠缺專業,欠缺良心與道德勇氣。亟待改革之處,更是千頭萬緒。司法體制內雖有少數富有改革熱誠的年輕司法官,積極從事司法改革工作,可是在體制重重限制下,往往是事倍功半,而有賴社會各界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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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監察院如果不是人民公平與正義之一線曙光 不如廢了

監察院是台灣最高監察機關,簡稱監院,以院長為最高領導人。依照憲法,監察院在五院中可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監察權及審計權,受理及調查人民因權益被侵害所提起的申訴案件,對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之違法或不當行為,採取適當措施,以謀求救濟之制度,猶如古代的監察御史,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是公平與正義之一道希望之光。

今年11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曾銘宗委員、陳椒樺委員質詢監察院秘書長李俊挹,曾銘宗委員對監察院糾正的職權及彈劾權行使案件在大幅減少,而陳椒樺委員對於嘉義女警性騷案及竹北的鑑界案提出質詢時,筆者觀看質詢內容時,對於曾銘宗委員提出糾正權及彈劾權減少,監察院是否有確實的行使負責的職權去落實處理相關的案件,還給申訴的受害者清白呢?還是真的在維護政治的派系,讓執政黨好過日子呢?而陳淑樺委員對於嘉義女警的性騷案沒有完備的交代清楚,對於失職的官員也沒有究責,針對竹北鑑界案,提出官員錯誤訊息的公文,導致曾女士的房子要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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