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法院是為人民存在 執法不能有偏差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了一句名言「只想減稅解決,那就是一種偷懶」,想當年課證所稅,股市崩盤;又實施「房地合一」導致房地產飆漲,被外界冠上「加稅部長」、「敗家部長」,真的是一位很可怕的稅務專家,弄得股市崩盤之後,還可做到年年稅收超徵千億元以上,網路民調為台灣惡人榜首,真是厲害。這樣的一位惡官都被監察院做出調查報告,報告指出張盛和因違法濫權開出稅單,做出糾舉報告,要求長官處分,結果反而一路升官財政部長,比起也被監察院調查糾舉的、同病相惡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侯寬仁強多了,他們對百姓人權的凌虐惡行惡狀都被監院糾舉了,為何沒被處分反而升官呢?

這事件顯示執法者若是執法偏差,尤其是在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家,會產生非常大的抗議,這也許是一個道歉!一個適當的處分就可解決執法不當的事件,這是很簡單做到的,但是若官方死不認錯、繼續抗爭下去,損失的將是全國的損失,付出的代價必然是難以估計,這是領導者要能看清的事才對,若任由繼續發展,這錯誤也將算在領導者身上!

就109年行政執行署公佈欠費欠稅案件共1431萬件,台灣才2300萬人,幾乎是每2人就有一人欠費欠稅,這是很誇張的統計,這當中又有多少是冤屈的案件呢?要是讓大家知道稅單開稅單有稅務獎勵金拿,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是懂法不懂稅,所以判決書都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4%,還有9仟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保命符。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龐尼特法官斥駡加拿大税局,惡意逼害,追稅170萬元(約合台幣3864萬元)破壞別人生活,判賠140萬元(約合台幣3182萬元)補償溫哥華島一對夫婦的損失。法官斥責稅務局,高壓手段,採取惡意行動,破壞兩人的企業和私人生活。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這樣「官官不相護」的維護人權態度,值得台灣官員承襲「官官相護」傳統、踐踏人權的不良態度來學習。

台灣生存革命研究協會名譽理事長、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認為,在美國,檢察官才是代表政府,法院是為人民存在,不是維護政府,但臺灣最大問題,是法院把自己當成政府,偏袒警察、調查員、法官等情形不斷上演,黃姓志工媽媽的案子宣判上訴駁回,看到法院維護官權到不遺餘力!臺灣司法已面臨幾乎要崩盤,人民幾乎沒辦法再相信司法。

主張廢掉訴願制度、稅務獎勵金及行政法院等等侵害了多少人的人權,回到普通法院系統,司法審判要愈簡單愈好,要合乎法律、合乎憲法,保障人權,回歸真正的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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