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30 文/林不言/助理
侯寬仁檢察官升任廉政署副署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當年「周人蔘案」起訴數百名高階警官,最後雖獲判無罪,卻已對無數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妻離子散、 家破人亡,多悲慘! 這只是其中之一,其違法起訴案子罄竹難書。因而這樣的冤獄,如果只在平反之後,再多的的賠償,又代表著何種意義呢?人間悲劇一幕幕地浮現,如此成千上萬個受害者心靈上百般煎熬、信用破產、夫妻失和、親子關係斷絕、丟了飯碗、…。那才是真正的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慘絕人寰之境。
政府簽署了國際人權兩公約後,隔年在總統府內設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也未發揮實質功效,深覺遺憾!所謂事在人為,國家並未賦予實權懲處侵害人權的公務員,也未對公務人員施予完整的人權教育,或許法官、檢察官等讀過人權兩公約,但仍沒有人權觀,如何能為百姓爭取人權,在所有法官的判決文中也絕少提到人權,只有桃園地方法院行政庭的判決文中提到人權有0.0079%的比率最多。在台灣司法人權、賦稅人權被剝奪甚深,主要是執法者從未將人權放在心中,例如欠稅者已被處分「凍結財產」,再處分「限制出境」實是多此一舉,也沒有增加多少稅收,反而落人「戕害人權」之口實,這又豈是虛設「人權委員會」所能修法改善的。
延宕30年的太極門人權迫害案,被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時任檢察官侯寬仁違法偵辦,在沒有證據之下,一方面以刑事詐欺起訴,一方面利用稅務員作偽證,從未實質調查就開出天價稅單,惡意製造無中生有的一個假案。即便後來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以及無辜遭受違法羈押的受害者全數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稅捐機關依舊違法課稅,甚至於109年違法拍賣原本預定做為弟子修行道場的苗栗土地,收歸國有。呼籲政府應立即平反假案,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良心執政為人民創造更好的未來。
太極門案是最具代表性的「公部門失控」案例。民國85年底當時在無證據、未調查的情況下,太極門被400多篇連載式的報導抹黑、汙名化。民國96年7月13日太極門獲得刑事三審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無稅確定,但根據檢察官侯寬仁不實起訴書所開出的違法稅單,至今卻仍未獲得完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