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29 文/林芹/自由業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05萬件,公權力即使合法行使,也可能粗暴輾過一家人的人生。立委邱顯智認為,執法者心態要調整、也要更審慎,合法不是唯一標準,更要注意手段的必要性跟合比例性,「民事跟行政有時比刑事還殘酷。關你五個月,跟我把你這輩子全家人都住在那裡的房子執行掉,恐怕後者並不亞於幾個月的徒刑」。稅務機關也有很多的烏龍稅單,卻是死不認錯,被撤銷、或判敗訴的稅單可再重開,變成「萬年不死稅單」,請問國稅局的官員們,烏龍罰單能撤,何時撤烏龍稅單呢?
美國也曾納稅義務人因稅務問題,而駕飛機衝撞國稅局,納稅人生氣了!律師炸彈客胡宗賢,因遭地檢署起訴擔心律師資格撤銷,又被國稅局要求補稅,申請復查仍沒下文,讓他心存怨懟而作出丟炸彈的恐怖行為;印證了馬前總統所講:百姓人權被侵害,十之八九來自於公務員,正是所謂官逼民反,這股憤怒的暗潮正奔湃洶湧。
稅捐稽徵法第三十條賦予稽徵人員有調查課稅資料權利,有些不法之徒為貪圖獎金,而濫權侵害人民之權益;建議要制定「稅務人員法」,因違法失職造成侵犯人權之行為,亦應要負法律之責任及賠償之責。目前經濟不景氣,應把獎金拿出來充當國家建設,而不是一味地上下一起分獎金,糟蹋納稅義務人的辛苦血汗錢!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費人民的生命財產!
財產權是重要的基本人權之一,而租稅制度公正與否則與人民財產權息息相關。「當程序正義缺席 誰來保障賦稅人權」,綜整許多專家學者的意見指出,太極門案凸顯稅務程序與權責分工的重大問題。太極門案起源係因法務部調查局違法越權發函給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要求開立稅單,越權行為在行政法上就是自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