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實現轉型正義就從執法正義伊始
日前立委吳宗憲在立法院會議中直言:我覺得很累!就是一定要幫大家上法律課!他提到居住遷徙的自由,所謂的遷徙自由不是說人民不可以走動,除非它有法律明定,我們叫做法律保留,他今天犯法我可以把他抓去關,因為法律保留,他強調,憲法23條的比例原則,你的手段性、目的性,是不是符合狹義比例性原則,這些都要考慮進去才是符合憲法。
112年「台版浩克」事件引起網路瘋傳;當時桃園某健美教練在超商失控爆打警員造成輕微腦震盪,而他亦遭員警持警棍打傷,引發社會熱議。事後,警大教授、中華警政研究學會副理事長許福生曾表示,員警執法突發過程難免會有情緒,心中卻一定要有「法律界線」這把尺,逮捕過程犯嫌反抗,可使用辣椒水或警棍壓制,若在完全實力控制下,過多執法作為就會超過法律界線。其言論十分中肯,警界當奉為執法圭臬,避免憾事一再發生,影響警界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