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實現轉型正義就從執法正義伊始

日前立委吳宗憲在立法院會議中直言:我覺得很累!就是一定要幫大家上法律課!他提到居住遷徙的自由,所謂的遷徙自由不是說人民不可以走動,除非它有法律明定,我們叫做法律保留,他今天犯法我可以把他抓去關,因為法律保留,他強調,憲法23條的比例原則,你的手段性、目的性,是不是符合狹義比例性原則,這些都要考慮進去才是符合憲法。

112年「台版浩克」事件引起網路瘋傳;當時桃園某健美教練在超商失控爆打警員造成輕微腦震盪,而他亦遭員警持警棍打傷,引發社會熱議。事後,警大教授、中華警政研究學會副理事長許福生曾表示,員警執法突發過程難免會有情緒,心中卻一定要有「法律界線」這把尺,逮捕過程犯嫌反抗,可使用辣椒水或警棍壓制,若在完全實力控制下,過多執法作為就會超過法律界線。其言論十分中肯,警界當奉為執法圭臬,避免憾事一再發生,影響警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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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自我尋求解決貧富差距惡化的方法

解決貧富差距惡化,絕對不是經濟與勞工部門單一的問題,徹底消除社會上存在已久、不公不義、優惠少數既得利益集團的財富二次分配制度,才是台灣長期發展關鍵所在,貧富差距原因並非一定來自初始所得多寡,關鍵可能在於重分配機制不公正。所涉影響不僅是經濟成長與分配議題;更嚴重的是,重分配機制已經扭曲社會公平與正義。

香港投資顧問公司執行董事Julian Cheng於108年11月國館講座表示,在香港個人與企業稅率一律是16.5%,台灣租稅負擔率是13%(2023年提升至14.6%),看似低稅率國家,但美麗數字背後的真相是,在台灣稅負結構中,所得稅占48%,其中營所稅跟個人綜所稅,大概是1比1,也就是說,我們全體民眾繳的所得稅跟全台灣企業一年獲利繳的營所稅,幾乎是一樣。

如同Julian Cheng所言,十年前獲利是1.6兆,增加了一兆,換算比率企業獲利增加約65%,但人民的收入並沒有增加65%。金控公司5%,這些銀行一年賺幾百億,科技大廠一年賺幾千億,然而他們的稅率都比個人低,台灣個人所得稅比重過高,大型科技產業與財團銀行却享有賦稅優惠,等於是所有的重擔都壓在受薪階級身上;在香港,個人與企業的稅收比例是1比3,台灣的比例是1比1,凸顯台灣稅收結構高度倚賴所得稅,大型科技業與金融財團享受諸多稅賦優惠,受薪階級享受到的經濟成長果實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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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盡速設立專法管理租賃融資公司 否則恐重蹈1999年現金卡的社會危機

近日立委王世堅在立法院質詢時,痛批三大租賃融資公司,向公營行庫借了五千億,然後放高利貸給全國需要的民眾,儼然變成有牌的地下錢莊,巧妙規避了公司法、民法及刑法等三大法規,但政府單位的財政部、金管會、九大公股行庫卻卸責互踢皮球。金管會胡扯自己管不到民營銀行,根本完全忘卻金管會的監理本職,而九大公股行庫竟全數都有貸放大量款項給這三大租賃融資公司,立委質詢九大公股行庫,為何不直接貸放給人民,反而讓民眾陷於租賃融資高利貸的窘境,無法改善!

其實九大公股行庫本身也是營利單位,但礙於分行家數及行員有限,對於小額的民眾貸款,基於成本考量,獲利有限,承貸意願自然不高,但民眾確有小額貸款需求,因此才有租賃融資公司出現,而這些公司的存在,或銀行貸款給租賃融資公司都不成問題,問題是政府對租賃融資公司的管理失當。銀行因為是特許行業,為確保營運安全,法律對其業務設了許多限制,而租賃融資公司既然也有小額貸放業務,自然也有貸放風險,也應該納入特許行業,以相同法規來監管限制以確保安全運作,但政府卻只以一般公司法來管理,難怪問題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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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對新政府的期待 破除「有牌的地下錢莊」不正義現象

近20年來,最讓全民有感的就是實質薪資停滯,貧窮感愈來愈深!主計總處發布110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顯示貧富差距從30年前的16.8倍,擴大至66倍,且財富最低的20%家庭金融負債也很高。主計長朱澤民面對賴士葆委員質詢時表示,有一部分人做太多財務槓桿操作,資產增加又有限,以至落入最低的百分之廿,所以要聽金管會的話,謹慎理財。主計長的話令人不解,有錢人是借錢炒房、炒股票,但窮人是要借錢過日子啊! 

令人不解的還有「有牌的地下錢莊」現象。日前立委王世堅點名國內三大租賃公司,用極低的利率,向國內38家銀行,包含9大公營行庫,借了五千億,再用高利貸的方式借給信用小白、年輕人等族群,不論違約金的獲取,或是討帳方式都很離譜,根本就是「有牌的地下錢莊」。

王世堅表示,租賃公司惡質地規避了三大法規,包括:(一)公司法,因為不能借錢給其他個人;(二)民法,利息超過16%者,應該契約無效;(三)刑法的重利罪,「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正如王世堅所說,公營行庫是金融的模範,要做給全國的銀行看,將來自社會大眾辛苦的血汗錢,借貸給租賃公司,讓他們去做無本生意放高利貸,豈不是助紂為虐?為什麼不把資金直接放款給有需要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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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稅局死不認錯開出違法稅單 要逼死小老百姓

檢察官辦案,可以自行捏造被告的所得,丟給國稅局稅官發單課稅,在被害人提出行政救濟時,再被納保官、訴願委員、行政法官與國稅局稅官們合作,人民敗訴,再丟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執行查封、拍賣、甚至沒收,在拍賣、沒收成功後,各個單位的官員們各自依稅單上的稅額乘上可以領獎金的比率領取獎金,這恐怕不是剝一層皮而己,而是剝了好幾層皮,很恐怖!

既然無論是從憲法或監察法,並無行使彈劾權只有10年時效規定,監察院應持續追踪法務部是否有完成對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的從嚴究責議處的處分,並立即撤銷對太極門的違法稅單,而監察院對國稅局調查有七項重大違法,張盛和難逃干係,也應有相當的處分,方能給全國人民一個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權的交待,也能還所有受害人的清白與正義。

執法的過程,執法者更要遵守「正當程序正義」,然當前行政機關違反程序正義的案件屢見不鮮,如稅捐機關未實質查核逕依通報資料即發單課稅、未依法事先報經財政部核准等等,都是違反程序正義之事。真的是為獎金辛苦、忙,還是冠冕堂皇為了充實國庫?這當中冤屈不知凡幾,讓多少百姓終日生活在恐懼不安中,這對憲法明文規定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權有相當嚴重的違背;中華人權協會林天財律師認為,賦稅人權在台灣就像行走在沙漠之中,我們偶爾會看到水源,但是我們還看不到綠洲,期待將這個水源地開創成綠洲,將它變成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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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百姓被莫需有稅單凌虐 更掐死老百姓半輩子

行政法院號稱「敗訴法院」,因為行政法院的法官不懂稅法,變成人民告上國稅局時,法官卻以吏為師,作出的判決都是引用國稅局的答辯書,就算是國稅局明顯錯誤,法官也不敢自為判決,直接撤銷稅單,只敢駁回稅單,要國稅局另為適法之處分。這些在在的顯示政府的不重視稅務人權,也不作出任何的改變,美其名制定了要保護人民的納保法,卻還是由國稅局球員兼裁判處理人民的冤稅案,也未見成立多年的「人權諮詢委員會」有任何的協助,人民將如何奢望「人權諮詢委員會」可以實質的保障人權呢?

台灣的官員,尤其是稅務官員也是人民不聽話,就用稅單切斷人民的命脈一樣,幾十年來有多少百姓被稅單凌虐,可惡的是有些稅單根本是莫需有的稅單,就能掐死老百姓半輩子呢!真是可憐!有些有問題的稅單追繳期限又將到了,想問國稅局又追到了多少,其實就算期限到了,這些百姓卻從此背上了逃稅成功的惡名,而不是還以清白正義的美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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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稅局濫權開單亂追稅 台灣稅制倒退嚕

財政部國稅局開了違法稅單,百姓不繳,一樣會被強制執行,拍賣財產繳稅,再沒有就管收,嚇死百姓,而財政官員在旁笑領獎金。百姓告財政部國稅局違法開單,超過九成以上都敗訴,剩下一成的百姓勝訴也沒用,國稅局會再重開稅單,請你先繳三分之一稅金再訴願與訴訟!更可怕的是財政部運用媒體做不實報導,讓社會大眾以為政府是對的,等日後查到是說假話,非當事人的百姓也覺得事不關己,而當事人恐怕已經不死也半條命了,甚是情何以堪!

台灣的稅制沒有進步,「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運動很有意義,要讓台灣人覺醒台灣仍在一個官員威權的時代,一般百姓安份守己,覺得政府做政府的事,百姓做百姓的事,有得吃、有得穿就很好了,尤其是許多年長的長輩過去年輕時過著比較困苦的生活,今天能這樣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真的要或感謝政府。

可是,真的是這樣子嗎?真的是每一個百姓都是過著美好的生活嗎?當然不是,這樣的運動若能擴散出去,讓更多的百姓明白還有許多百姓是被政府官員凌虐,不管是司法或是稅務,尤其是稅務方面,真的是罄竹難書啊!一般百姓一定是接到稅單,就認為是該繳的稅,就毫不遲疑乖乖的去繳了,又有一些人認為去國稅局申訴太麻煩了,繳掉算了,到是那些不該繳的的稅堅持不繳,弄得灰頭土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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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侯寬仁濫權嚴重侵害人權 稅災戶哀鴻遍野

歷經28年的太極門冤案,迄今未能完全平反。台灣的行政、司法環境受到嚴重汙染,存在已久的「本位主義」與「官官相護」惡習,迄今仍未完全消除,明顯看到司法環境之汙染問題,值得警惕。正值推動司法改革、轉型正義之際,防止公權力的濫用,需要政府官員們的良心與善行,如果,還需要人民的「法稅疫苗」,是一件相當奇特的事。

人民面對國稅局用稅務獎勵金鼓勵稅官可以用盡手段開出稅單,這樣製造多少稅災戶出來呢?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109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431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賦稅人權也是崩潰了。接下來,人民不得不再面對執行官強制執行拍賣時標的物無上限的被拍賣,幾萬元的欠費欠稅案會被拍賣掉數百數千萬的房產,真的讓百姓崩潰了!

曾辦周人蔘、雲林廢土案的侯寬仁檢察官,辦案就先通知媒體,大肆張揚,來彰顯自己是司法英雄,太極門案侯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再加上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該轟下台了,卻還能繼續升任法醫研究所所長,繼續危害百姓呢?盼國家能真正給予人民的是公平正義的社會,透明公開化的行政處事。台灣的法稅人權跟國際人權距離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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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賦稅無人權 用「轉型正義」高牆保護違法官員

五權憲法是用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的,若是沒了憲法,那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真的讓人堪慮了!果不其然,國稅局用一張稅單就做到了侵害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了,真是可怕!可是百姓仍是要問,我們民選出來的總統是看不到嗎?不夠英明嗎?還是被國稅局綁架了!是為了國庫的空虛,還是稅收超徵到那裏去了,無法解釋,或任由國稅局擺佈。總之,還是「財政部國稅局踐踏五權憲法」!

林若亞在95年申報所得稅時,認為自己94年的"執行業務"收入30萬元全都花在治裝等支出上,等於沒有賺到錢。因此以「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扣除相關必要費用,申報無須繳稅。但國稅局依「所得稅法」認為她的收入是領取經紀公司薪水,屬薪資所得,不得列舉扣除;仍要求補稅5萬餘元,林若亞不服申請復查被國稅局駁回。於是向桃園地院提出行政訴訟,承審法官錢建榮認為所得稅法相關條文有爭議,主動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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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做天在看官員勿草菅人命 政府更不可默許威權餘毒侵蝕台灣民主

「法律上的公平正義不只是最高法院牆上的標語,或許還是最鼓舞人心的理想。」路易斯•鮑威爾大法官(Lewis F. Powell, Jr.),闡述以法律實現公平正義,是人民對於執法人員的期待。

對多數人而言,踏進法院絕對不是件開心的事,而是希望面對社會上的紛擾與問題,能透過法院的判決,實現心中所認為的公平正義,作為具指標意義的最高法院更是如此。後段法律制度存在的目的之一,應該使正義的本質和可利用性相同,並不受經濟地位的影響。白話來說,鮑威爾大法官認為,法律制度的設計,應使每個人在面對不公不義時, 都有透過法律制度為自己平反的機會,而非僅屬於有錢人的特權。

官員執行業務,要本著良心做事,一切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絕非一味地把平民百姓當成肥羊般看待,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將人民的血汗錢納入空虛的國庫之中。就拿太極門稅務冤案來說,老百姓在痛苦的訴願過程中,行政法院裁定國稅局應實地調查了解;國稅局在當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指揮之下,精心設計陷阱製成函查表要百姓填,當然調查結果與國稅局的設定南轅北轍;於是張盛和公然說謊、不承認有此事,難道是政府官員在變魔術,還是年事漸大有點老番顛了!再次奉告政府官員,人做天在看,千萬不要草菅人命,否則天理昭彰,屢報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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