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辦案,可以自行捏造被告的所得,丟給國稅局稅官發單課稅,在被害人提出行政救濟時,再被納保官、訴願委員、行政法官與國稅局稅官們合作,人民敗訴,再丟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執行查封、拍賣、甚至沒收,在拍賣、沒收成功後,各個單位的官員們各自依稅單上的稅額乘上可以領獎金的比率領取獎金,這恐怕不是剝一層皮而己,而是剝了好幾層皮,很恐怖!
既然無論是從憲法或監察法,並無行使彈劾權只有10年時效規定,監察院應持續追踪法務部是否有完成對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的從嚴究責議處的處分,並立即撤銷對太極門的違法稅單,而監察院對國稅局調查有七項重大違法,張盛和難逃干係,也應有相當的處分,方能給全國人民一個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權的交待,也能還所有受害人的清白與正義。
執法的過程,執法者更要遵守「正當程序正義」,然當前行政機關違反程序正義的案件屢見不鮮,如稅捐機關未實質查核逕依通報資料即發單課稅、未依法事先報經財政部核准等等,都是違反程序正義之事。真的是為獎金辛苦、忙,還是冠冕堂皇為了充實國庫?這當中冤屈不知凡幾,讓多少百姓終日生活在恐懼不安中,這對憲法明文規定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權有相當嚴重的違背;中華人權協會林天財律師認為,賦稅人權在台灣就像行走在沙漠之中,我們偶爾會看到水源,但是我們還看不到綠洲,期待將這個水源地開創成綠洲,將它變成願景。
歐洲宗教論壇主席Eric Roux表示,台灣是現今世界上偉大的民主國家之一,他無法理解,國家竟然會縱容少數官員仍帶著官僚心態持續迫害一個已證明清白、和平、誠實的心靈修行團體長達28年,當一個民主國家開始偏離正軌,發生不公義時,其影響可能比發生在一個極權體制的國家時更糟糕,這降低了整個世界的民主標準!Eric Roux表示民主國家偏離正軌比極權國家更糟糕。
太極門案來龍去脈是民國85年的宗教掃黑,不是只有太極門案被迫害,還有不少宮廟受到池魚之殃!尤其是因為刑事案件所衍生出來的稅務案件,至今仍無法平反,更離譜的是,從80年到85年總共6個年度,其他年度都沒有課稅問題,但國稅局卻緊咬著81年度要課稅,國稅局不是要以司法部門的判決為依據來撤銷所有的稅單嗎?但國稅局死不認錯,繼續開出違法稅單,連太極門這樣推動愛與和平的國際公益團體都受到迫害,更何況是一般升斗小民?但大家卻拿這一群稅官沒辦法,究其原因,就是沒有罰則,在這樣的官僚主義之下,行政部門對於這些違法濫權的官員不但沒有懲處,反而錯誤越做越多,官越升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