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人權都是一步一腳印 期待保障人權快步走出來
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已邁入第四年了,陳菊院長認為人權都是一步一腳印,一步步的落實,是一個非常艱鉅的過程,監察院會如履薄冰全力以赴。期盼國家人權委員會爭取更多未來發展空間,確保社會公平正義實現,並檢視現今台灣仍存在許多人權侵害案件尚待平反,期待政府實質保障人權、平反人權被侵害案。
監察院過去曾具有中央民意代表機關之地位,因此法律中賦予該院「質問」之國會質詢權,然而在81年憲法增修條文修正公布後,監察院就已不具中央民意代表機關之地位,因此刪除「監察法」第17條,無異是縮減監察權;若冤案經由檢察官草率起訴,濫用公權力,來侵害人權,在冤案被平反以後,產生的冤獄賠償費用,完全由人民納稅錢支出,而對加害者的究責,不易達成。
百姓當然也希望有真正為百姓爭取人權的機構,但若無實權只是虛設,那多設也無用;過去監院內部原就有設「人權委員會」,也從無發揮功效。大部分的人親身遭遇被稅單折磨多年,至今心態是見到稅單趕快繳掉,免再受痛苦,政府執法者的心態不改,百姓談人權有何用?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有何用?沒有功用去設立就如同蓋了一棟蚊子館,那再設一個國家級的獨立人權委員會,就是政府又蓋了一棟人權蚊子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