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良心愛與和平 台灣民主不走回頭路

執法者若是濫用公權力違法濫權,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守法百姓就會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人民當犯人般看待,法院與國稅局合作,製造了多少稅務冤案,有些冤案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法稅不改革,台灣的民主已是走回頭路了!。

「史上最倒楣公益律師:背了一億一千兩百萬元稅單的黃文皇律師」,完全顯露國稅局為達到課稅目的,稅務人員不惜硬拗、扭曲事實。財政部請公益律師義務擔任遺產管理人工作,再發給他天價稅單一億兩千萬,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不罰的話,怕律師跟繼承人勾串。」黃律師壓力大到呼吸都有困難,甚至長達六個月無法入眠,黑夜的來臨是最痛苦的時候,每天僅能靠安眠藥勉強入睡,但經常半夜就會醒來,一個人在客廳和房間的走道走來走去,呼吸不到空氣,眼前望去盡是一面灰暗,深深體會到生不如死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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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 官為獎金浮濫開單 違背憲法保障人民財產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全力為查稅獎金護盤,真是丟臉,顯現出財政部長最齷齪的人性「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也突顯最官僚的作風「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有這樣的財政部長不覺得丟臉嗎!能讓百姓不生氣嗎!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

若財政部國稅局會尊重百姓的「賦稅人權」,就不會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強徵稅。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也能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所以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但稅官為了爭取稅務獎勵金,老是拿著惡法來強徵稅,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而國稅局不認錯撤銷違法錯誤稅單,讓人民申請行政救濟,千辛萬苦透過復查、訴願、最後上行政法院告上國稅局,真是關關難過關關不過,實際上根本沒有無救濟之實,人民還是要賠上精力、時間、金錢等!是哭訴無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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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官拚獎金 違法稅單淹腳目

28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團體,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合法的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可以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天知道,百姓要告贏政府只有6%成功率,而這6%的勝訴者,還會被國稅局重開稅單,怎麼弄百姓永遠是輸家。

國稅局千稅萬稅萬萬稅,最苦的還是平民百姓,但是國稅局最後還是會露出馬腳來,「獎金」當然是最誘人的一件事了,能夠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更多搶奪民財的能耐;至此,國稅局官員日思夜想的「獎金」,才可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想法真是見笑可恥,是否他們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鉅額獎金將付諸流水,於是乎只好卯勁全力來個「死不認錯」,不管是被令撤銷、或是敗訴,錯誤稅單就硬是開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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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權迫害黑暗史 民告官告不動

稅捐稽徵法第三十條賦予稽徵人員有調查課稅資料權利,有些不法之徒為貪圖獎金,而濫權侵害人民之權益;建議要制定「稅務人員法」,因違法失職造成侵犯人權之行為,亦應要負法律之責任及賠償之責。目前經濟不景氣,應把獎金拿出來充當國家建設,而不是一味地上下一起分獎金,糟蹋納稅義務人的辛苦血汗錢!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徒然浪費人民的生命財產!

一個充滿正能量的團體,卻在28年前因莫須有的指控和起訴,讓師徒數萬人蒙冤,受社會誤解,即使案發10年後司法已三審證明了清白,直至今日,太極門卻仍然沒有獲得真正的公道正義,司法濫權、行政瀆職的人權迫害黑暗史,台灣人不可不知的真相!始作俑者就是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的假案,以一個離譜至極的「養小鬼」起訴書就讓案件成立,是台灣人權教育徹底失敗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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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莫忘初衷 以良心行良政

日前報載一名高雄酒駕男因繳不出11萬罰鍰,行政執行署在準備拍賣其土地過程中,發現他竟住在偏遠山區的簡陋石板屋,且身患疾病、神智不清,沒有固定的工作,執行署最後決定讓他分期繳交罰鍰。筆者認為石板屋是原民文化,需要受到政府協助來保存,酒駕當然不對,但該男是弱勢族群,社會局有沒有主動去關心呢?如果有,或可防患於未然吧?

由於該男持分的土地地處偏遠,執行官擔心不易拍出,故親自前往他位於山區的戶籍地進行訪查,這才有後續執行人員與其家人協商,同意讓該男以分期的方式處理罰鍰,暫且不進行拍賣程序的良善之舉。但若執行官未親自查訪,結局又將如何?這讓人不禁聯想到欠1.8萬罰鍰,全家人居住的透天厝卻遭法拍的基隆陳青旭案、2021年引起輿論的祖墳地拍定繳清遺產稅案等,相信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而這些不義之舉,或也為政府的年年超徵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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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台灣也有墮淚碑蔡英文總統知否

去年底大選正如火如荼時,媒體報導「2023人類自由指數報告」,在評比的一六五個司法管轄區中,台灣排名第十二,為亞洲最高。相信當時在選情激烈下,這則訊息為執政團隊帶來加分。但是小英總統是否知道,在號稱亞洲自由民主第一的台灣,也存在墮淚碑?但是諷刺的是現代的墮淚碑,並不是感念什麼德政,卻是台灣後威權時期違法官員,對人民的公權力暴力,看到立碑的人,都不禁會掉淚。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參加1219不義遺址的揭碑,感慨說出這故事,歷史上的墮淚碑,是晉朝時人民為紀念羊祐而立的。羊祜是魏晉時期的大臣,為漢朝大學問家蔡邕的外孫,是一位清正廉潔、受人愛戴的好官。羊祐在襄陽為官時,常微服出巡,明察暗訪,發現有才幹之人,便向朝庭舉才;而且舉薦完了,都將奏章的底稿燒掉,不為人知道,當然也不期望推薦的人有所報答。之後出師伐吳,在軍中病卒,百姓不捨甚至還罷市巷哭,並立了一塊紀念碑,每有人瞻望,無不落淚,因以「墮淚」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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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廢遺產稅成國際趨勢 新科立委請改革惡稅

「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耀管會)」是一家台灣企業,1950年代的資產僅244萬元,但截至2022年底,其資產淨值竟高達722億元。然而,這家公司的股東卻因受限的規定而無法處分股票,且在70年來絲毫未得到任何股利,股票也無法交易,宛如一張無法實現的廢紙。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107年,當時耀華玻璃股東秦愈新於103年過世,留下27萬又400股的股份,國稅局卻根據耀管會103年資產負債表估算遺產稅高達近500萬元。然而,行政法官認為耀華公司的股票因無法流通變現,不應計入遺產總額,最終判決國稅局敗訴,才使江姓配偶免除高額遺產稅,這樣的案例也凸顯了國稅局為課遺產稅的荒謬與無理的行為。

另一例是前英業達副董事長溫世仁的遺孀呂來春的案例,她因心肌梗塞驟逝,遺產將被課30億元的遺產稅,總計夫妻倆繳的遺產稅將超過60億元。溫世仁生前的遺產至少130億元,原本應課65億元的遺產稅,但遺孀成功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後,遺產稅降為40億元。然而,她的驟逝卻再度被迫支付30億元的遺產稅,使夫妻倆成為中華民國史上繳稅最多的夫妻,也再次讓國人關注「遺產稅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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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揭強制執行之謬 誰為弱勢族群留生路

超哥打人躍登熱門新聞,短時間內恐怕還有一番爭吵;另一則社會新聞,經濟壓垮想不開!驚傳高雄「一家五口」人倫悲劇。一則為了餐廳的好吃與否大打出手,另一則是經濟拮倨,生活困頓,不得已辭世,儼如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戲碼,嘲弄當下諷刺現實。

少子化,台灣生育率全球倒數第一,低薪,高房價,養兒不易的議題,再次響起。對此,政府似乎毫無作為,一切交由自然法則,適者生存演繹著多少經濟缺口下無助的生活。如果必要時有人伸出援手,或許能化悲劇為喜劇!

孟子有云,「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如今背道而馳,功利大於一切,錦上添花人人愛,雪中送炭幾人聞。其中公家機關對風氣的影響絕對有帶頭的作用,以前不管落實與否,至少禮義廉恥還掛在嘴邊,書本、課堂上,就算八股也不能免俗。而今道義放兩旁,唯利是圖的態度,某些特定機構尤為明顯。

基隆陳青旭為了1萬八千塊的交通罰款,房子差點被拍賣。沒有監察院的糾正,看不出行政執行署執意拍賣的態度有多堅決。一張補拍房字封條的照片露了餡,甚至詆毀陳青旭酒駕的假新聞紛紛出籠,足見其為達拍賣之目的,已是無所不用其極,即使違法亦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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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無良官員危害賦稅人權 偷走人民美好人生

財政部公布110年稅收超徵4327億元、2022年超徵5237億元、2023年超徵3860億元,這幾年稅收年年破紀錄的超徵,感覺政府「稅收欺詐」,納稅人被政府當成「提款機」來欺壓了。稅災戶血淚斑斑,財稅單位有看到、聽到了嗎?人民苦哈哈,政府油水水,超徵的錢那裡去了?

稅災戶簡永松原本有一家公司,從89年起就沒有營業,且經會計師簽證無經營價值。沒想到早已過了稅捐稽徵法第21條五年和七年的核課期間,稅務機關竟然用93年已經廢除的「無形資產作價條例」的解釋函令,對已經解散清算的公司開單追稅近7千萬!「沒有營業,哪來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無形資產作價在93年就已廢除,為何100年時還可以列入?」「沒有金流,為何可以課稅?」「已超過法定核課期間,為何還可以課稅?」可見違法犯紀的就是國稅局!

而簡永松遺孀鍾春蘭認為,國稅局從未依稅捐稽徵法給予當事人陳述的機會,卻用解釋函令對解散清算的舊公司不斷開稅單,先是400萬的稅單,因為聽從會計師建議,不要跟國稅局纏鬥,忍痛繳交後,竟又遭追稅7,000萬。為了進行訴願、行政訴訟救濟,已繳了3,000多萬,行政法院法官偏向國稅局,開庭還打瞌睡。核課期只有5年,這案子已經14年了還被追稅。簡永松是國際特赦組織第一任召集人,遭受稅暴力迫害都救濟無門,一般小民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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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惡法亦法」坑殺百姓 杜絕流氓官僚迫害信仰自由

千稅萬稅國稅局萬萬稅,最苦的還是平民百姓,但是國稅局最後還是會露出馬腳來,「獎金」當然是最誘人的一件事了,能夠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更多搶奪民財的能耐;至此,國稅局官員日思夜想的「獎金」,才可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想法真是見笑可恥,是否他們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鉅額獎金將付諸流水,於是乎只好卯勁全力來個「死不認錯」,不管是被令撤銷、或是敗訴,錯誤稅單就硬是開到底了!

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租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28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團體,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文明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可以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天知道,百姓要告贏政府只有6%成功率,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怎麼弄百姓永遠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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