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司法大廈憲法法庭銜牌遭潑墨水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司法院迅速作出反應,強調大法官獨立審判的重要性,並呼籲各界保持理性,維護憲法法庭的純淨審判空間。田山盛國在司法院司法大廈前潑灑黑色液體,並蓋按手印後逃離現場。雖然這一行為目前被警方依毀損罪嫌及廢棄物清理法處理,但用「黑手」印在憲法法庭銜牌上的大門牆上,已顯其背後反映的社會情緒和對司法體制的不滿,需要我們深思。
憲法法庭作為國家最高的憲法解釋機構,其職責是保障憲法的正確實施,維護國家的法治秩序。大法官依法獨立審判,這是憲政體制的重要基石。然而,近期因國會職權法案釋憲案,國會職權修法有關「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藐視國會罪」等規定暫停適用。所引發的爭議,似乎使部分民眾情緒激動,甚至出現不理智的行為。需要強調的是,憲法法庭目前對國會職權法案的處理僅僅是暫時處分裁定,並非終局判決,後續還有言詞辯論程序,所有對此案的意見都應該在合法理性的框架內表達。
維護憲法法庭的尊嚴,保障其不受干涉的審判空間,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當前的事件提醒我們,無論對司法判決有何不滿,抑或對某些社會議題持有強烈看法,都應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以非法手段干預司法,既無法改变 判決結果,更破壞了我們共同信仰的法治精神。
但是為何長期以來百姓對司法不滿?以行政法院的裁判為例,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31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國稅局亂開稅單救濟失靈後,人民告上行政法院要國稅局撤銷違法的稅單訴訟;法官不懂稅,照抄國稅局的答辯狀寫判決文,百姓只剩6%勝訴的機會,但法官不作終局判決,以另為適法處分讓國稅局有機會重開稅單後,百姓仍然保不住6%勝訴,政府用國家暴力拿走了100%的勝訴,百姓不怨政府,要怨誰?
2002年對岸昆明市17歲的錢仁鳳被控毒殺幼兒,警方刑訊逼供下,導致冤獄13年,事後檢察官審查卷宗發現了更多疑點,接受再審,法官發現錯誤也勇於認錯還他清白,高院副院長並公開向錢仁鳳鞠躬道歉。對岸極權國家司法人發現錯誤可以鞠躬道歉,反觀號稱自由民主的台灣還出現盧正案,尚在掙扎救濟中,甚至江國慶、徐自強、鄭性澤等案平反後,有司法人出現鞠躬道歉嗎?
總之,維護憲法法庭的尊嚴,保障其不受干涉的審判空間,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但司法人有專業與良心,勇於認錯改錯,才能贏得人民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