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貪稅作法 扼殺台灣良善互助的人性

台灣人在國際上素有「熱情友善」、「最美的風景是人心」等美稱。從課稅案例中,我們卻發現,台灣貪稅作法,是否扼殺人性中互愛互助的特質與倫理,也正一步步侵蝕著維持台灣社會和諧的基礎?

案例(一),甲君在110年度和A麵館簽訂了無償使用契約,把所有的房屋提供給A麵館設立營業稅籍並用於營業。雖然甲君實際上沒有收到租金,但因為涉及營業行為,國稅局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算出了租賃收入和所得額,將其歸入甲君的綜合所得總額,要求補繳稅款。

案例(二),因為經濟不景氣,有位民眾家裡有空房,弟弟沒地方住,於是就讓弟弟搬進來和他一起住,順便讓弟弟遷戶口進來。雖然明明沒有向弟弟收房租,但國稅局卻認定漏報租金所得,要求補繳稅款。哥哥認為,明明沒有收租金,所得也沒增加,為什麼國稅局硬要認定他有收租?除了補稅還要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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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呼應陳長文律師--徹底翻修或廢除訴願制度

訴願最為人詬病之處,在於駁回及不受理比例甚高,據報導人民勝訴率不到6%;陳長文曾經是被課錯稅卻遭駁回訴願的苦主,體會到耗盡心力卻註定被駁回訴願的下場。

大律師陳長文《訴願制度的選擇題 徹底翻修或廢除?》深有同感。訴願法是「民告官」的民主思潮,凡先進國家都有完善的立法,如德國《基本法》第13條第一項明定「住所不得侵犯」。

以生存權來說,德國法律規定,國家要動到人民的財產,最多只能占財產的50%,這是保障生存權的最高原則,但台灣沒有比例原則,喊幾倍就幾倍,甚至不允許人民有訴願的機會,連福隆教授說,這種惡法就是酷刑的來源。

陳長文身為律師最懂「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只有治術也無法推行仁政,更何況我們的訴願法早在民國19年立法,而《行政訴訟法》制定於21年,已無法滿足現代民主需求,法律條文彼此互有牽連,如民國88年立法的《行政程序法》第117 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份之撤銷…。」算是給行政官員一個改正彌補過失的機會,但立法迄今,適用的案件僅鳳毛麟角,人民有權要求行政機關糾錯,是立法初衷亦是讓行政自我糾錯,然實際情況卻是天邊彩虹般的遙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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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檢察官與稅官到底有多大

財政部113年2月16日公布112年全年稅收3兆4562億元,超徵3860億元,其中總稅收創歷年新高、超徵金額則是史上第3高。國庫大補血,創下歷年新高水準。財政部統計處專門委員梁冠璇表示,目前112年全年稅收超徵是3860億元,但是這三年,年年稅收超徵三千億到五千多億元以上,有把國庫灌飽了嗎?看國債仍是年年增加,這是怎麼回事啊?百姓都看沒有!只知道財稅官員們都好厲害,稅收愈收愈多,獎金也愈領愈多!除此之外,財稅官員膽敢在媒體前說法院的判決不算數,唉!稅官到底有多大啊!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09年待執行欠費欠稅案件1431萬件、110年1274萬件、111年1338萬件、112年1404萬件,這其中包含財稅、健保、罰鍰等等許多欠費案件都要強制執竹,也不管人民被執行的內容是否正確,強制執的結果,執行官個個績效非常好,當然績效獎金也是領很多,還會不好意思被志工舉牌問領了多少獎金呢?結果惱羞成怒,動員近二十位警察逮捕阿嬷志工,法稅界專家學者稱919事件,至今仍無官員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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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期待賴清德準總統上任後正視我國租稅弊端

財政部公布112年全年超徵3860億元,達成率為112.6%,坦言高於原先預期,財政部官員分析,超徵3860億元主要來自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以及證交稅等的成長貢獻。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指出-「無法準確預測稅收,意味著政府對財政數字管理失靈,鉅額的超徵稅收,凸顯預算程序功能不彰,也指出:持續性的超徵表示整體租稅制度恐有結構性問題,有違租稅公平正義。

蔡總統任內鉅額及持續性的超徵稅收,光是近三年稅收都是上千億(110年超徵 4327億元、111年超徵 5237 億元、112年超徵3860億元),猶如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指出,凸顯預算程序功能不彰、表示整體租稅制度恐有結構性問題,有違租稅公平正義。是啊!我國萬萬稅,政府為了課稅,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政府所設的「陷阱」人民防不勝防,有違租稅公平正義更不勝枚舉啊。以下簡單列舉我國稅制弊端:

一、國稅局沒有做好舉證責任:去年媒體曾報導:高雄一位哥哥,將透天厝空房,免費給弟弟借住,並讓他把戶口遷到自家,可沒想到報完稅後,卻被國稅局追補稅,原因是兄弟倆,當初沒有訂立「無償借用契約」,也沒辦理公證,因此被認定是「漏報租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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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丁絲絹稅」與貓狗屁關係?

現代人愛貓狗寵物視如己出,除了呵護至極更是花費不手軟,若當這些毛孩兒也要算上人頭呈繳一筆可觀的稅捐,你會善罷干休嗎?若是六都市民的稅金轉嫁給台北市民獨自承擔,身為台北市民的你發現此貓膩,會義憤填膺地獨自揭竿槓上法庭嗎?

以上看似假說事件,然而卻真真實實發生在大明王朝隆慶4年(1570年)皖南徽州府龢縣的一份「人丁絲絹」呈文。本案「人丁絲絹稅」是早已被悄悄掩蓋200多年的一樁黑箱案件,在案發當年引發六縣人心紛歧,更因此驚動兩任皇帝。最終被一名匹夫即帥家默發現,並決定為同鄉百姓出頭抗爭,一條漫漫申訴之路開啟了血淚歷史。此案於第五版時獲得圓滿解決,賦稅減輕,還給人民一個輕鬆稅捐。

回首觀看今年的台灣盛事,一場擾動千萬民心的總統與立委選舉終於落幕,雖說幾家歡樂幾家愁,然事實已成定局,所屬意人選若未登上寶座,人民也只能按耐千絲萬縷的不願之心,但仍殷殷切切期盼,承諾無限上綱的當選者們,莫良心喪失,若再次上演欺騙民心與民旨的戲碼,恐會在四年後讓新生代們翻轉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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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盼望新科及連任立委看緊人民的荷包

台灣在今年1月13日完成了總統及立委的選舉,人民期盼的是當選的總統及立委要真心為人民來服務。立法院是負責審查中華民國各項法案以及中央政府預算的機關,近年來台灣超徵的議題一直不斷的被探討,2022年政府終於效法新加坡等國家把超徵的稅收的錢還稅於民,當時普發了現金6000元,讓人民的生活有增添了小確幸。

財政部公布112年全國賦稅收入統計,全年實徵淨額為3兆4562億元,全年超徵3860億元,達成率為112.6%,坦言高於原先預期,金額也創史上第三高水準,其中,中央政府高出預算數為2934億元,地方政府則高出496億元。根據預算法的規定,財政必須要收支平衡,但是政府在2021年超徵4327億、2022年超徵5237億 、2023年超徵3860億,短短3年來已超徵了1.5兆,政府的財政紀律是否已失靈,超徵不是國家賺錢,不是國家經濟好,不是人民有錢,而是代表預測失準、行政疏漏、財政紀律不彰。

許多無法源的獎金,如立委九A津貼、查稅獎金、檢察官獎金、甚至所有高官的特支費等等,都是違法編列的,沒有法源的獎金就是變相的貪污,領取者可能不知情,但編列者一定是巧立名目,讓大家以為是合法的獎金,這是更聰明的執法者知法犯法,從百姓納稅的錢中智取獲得的,更是天理難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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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官用公權力迫害人民 轉型正義遙遙無期

貪圖查稅獎金的稅官,為了獎金,無所不用其極的查稅,不管證據,只開稅單,難怪每年超徵稅收都在千億元以上!又有前後任的財長強力支持,前財長張盛和說:沒有查稅獎金,不足以養廉;後來的財長許虞哲說:要談稅務人權,就不用課稅了。有這樣的視人權為無物的財長,當然有更強力侵害人權的稅官,而且稅官有恃無恐,因為亂開單沒有人會處罰他們,那台灣當然沒有賦稅人權。

在德國追溯人民罰鍰超過財產一半就必須停止,這是人民的基本生存權,而我們是欠繳1萬8千元罰單就要賠上250萬元透天厝,高達139倍這樣合理嗎?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欠稅欠費案遭強執案件近1431萬件,行政執行署濫用公權力迫害人民,還洋洋得意於執行成效,卻把人民逼入萬丈痛苦深淵!

尊重百姓的「賦稅人權」,就不可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強徵稅,否則讓人民嘆「政府欺負小老百姓」;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讓人民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不要老是拿著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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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懲處違法官員 杜絕檢察官濫權起訴

檢察官是公益代表,捍衛公平正義,有所謂「捍衛公益型」。西方刑事訴訟普遍經歷了從「自訴」到「公訴」的轉變,檢察官逐漸成為國家利益的代言人。我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濫權追訴處罰罪,「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另有「媒體作秀型」、「政客打手型」及「公器私用型」等,為非作歹,檢察官的究責機制,有強化之必要。因而健全檢察制度、杜絕檢察官濫權起訴、防止司法資源浪費,為國人企盼「司法改革」的一部分,應予重視。

侯寬仁檢察官起訴如此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是不是應該也要來查查啊!讓如此違法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有的只是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是不可能有什麼好的起訴品質、與好的檢調做為,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萬年不死稅單,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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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被違法濫權者迫害 政府保持沉默就是共犯

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離譜的起訴書被檢察長丟出去,被列為負面教材,91年監察院主動調查侯寬仁涉犯八大違法,充滿爭議的檢察官現在竟然是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堪稱台灣司法界奇蹟!再加上少數違法官員為貪圖績效及獎金,利用公權力和稅法誣陷、迫害人民28年,政府卻置之不理,對官員的暴行保持沉默是共犯。太極門假稅案,財稅單位二十幾年來荒腔走板,毫無財稅人權可言,就是為了假藉法律名義分獎金的貪污。

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能夠逃出國的,就好比逃出了魔掌,去民主自由國家享受自由與快樂;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官員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無良官員把守法良民當犯人般看待,在行政法院裏會看到良民無力的對抗惡官與法官聯手,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吞噬人民的財產權、生命權,惡官還不肯罷休,還想從中獲得獎金,這是民主國家該有的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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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糟蹋人民辛苦血汗錢 就是養老鼠咬布袋

要是讓大家知道稅單開稅單有稅務獎勵金拿,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是懂法不懂稅,所以判決書都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4%,還有9000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依據,台灣看似民主法治的表象下,原以為只要遭遇不公不義的事情尋求法律途徑就能得到解套,沒想到是要面對法稅千萬條,救命沒半條的窘境!只要不小心收到一張違法開出的天價稅單,可以說此生必輸無疑,永遠無法翻身!

歐美先進國家也是大大的訝異台灣政府不人道、無人權,尤其是台灣還被誇是一個民主、法治、自由、幸福的國家,沒想到台灣稅制還是處在戒嚴的專制極權的政態,稅官有如古時東廠的錦衣衛,可以到處查稅、追稅,課到或追到稅可以領獎金、開錯稅單不用處罰,人民申請訴願先繳三分之一稅額,如同古時告御狀般先被打五十大板的處罰,很不幸的訴願多半是無效的,再告上行政法院,更是94%是人民敗訴,最後再被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的手段壓制,以致於人民要求稅改的聲浪愈來愈大!

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這獎金也是民脂民膏,人民辛苦的血汗錢,正所謂「養老鼠咬布袋」,可憐百姓欲哭無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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