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台灣應從民主的進步 加速法稅的改革

英國4日舉行國會選舉,蘇納克說:「英國人民今晚做了發人省思的判決,當中有很多需要學習的事物,執政的保守黨剛剛經歷一場政治大屠殺,黨鞭、國防大臣、司法大臣、下議院領袖等內閣高官全部落選,失去議員席次。」

美國總統大選,開始有民主黨人表態若拜登退選,就支持賀錦麗上場。賀錦麗在墮胎問題的立場很鮮明,近期的競選活動都是針對非裔和拉美裔,並與一些著名的有色人種女性舉行關於墮胎權的活動。維繫憲法保障墮胎權的,顯現賀錦麗支持對人民有幫助的人權,賀錦麗是檢察官出身,一次對涉性侵的大法官卡瓦諾質詢,讓她在全國獲得更高知名度。此舉,不但提昇拜登與賀錦麗的組合與支持率!可看到人權對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性!

不管是英國或是美國,都是重視人權、人權立國的國家,法國等許多歐美國家,都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國家,台灣也是一個號稱人權的國家,甚至還被尊稱「民主的燈塔」的國家。2023年全球民主指數:台灣亞洲第一;全球第十,台灣的人權狀況在過去數十年間有長足的進步,在2004年自由之家的報告中,台灣在公民自由方面的分數為1,政治權利方面的分數為2(1為最高,7為最低),意即台灣在亞洲國家中屬最自由國家之列。根據2021年自由之家最新數據,所有指標皆為1,屬於最自由等級,以分數來看,全球排名第11名,與英國和奧地利等國同分。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60元便當店被國稅局盯上而歇業 檢舉獎金入法摧毀善心

高雄火車站附近一間營業20幾年的便當店,從豬排飯到雞腿飯甚至整尾的鮮魚飯,都只要60元,成了不少基層人員或學生的口袋名單,但6月18日當日中午,有不少顧客才知道是最後一天營業,經過了解,原來店家遭人檢舉,傳出要被追查前五年的稅籍資料,無奈乾脆停業休息,而國稅局也出面說明。

國稅局出面說明有用嗎?暗地裡有可能又是為了績效壓榨人民,多少繳一點威脅利誘,壓榨出一點稅金,年底又是超徵百億千億。107年,雲林縣斗六市新興宮旁知名「雞排伯」,疑生意好遭檢舉,導致國稅局上門,「雞排伯」竟上吊自殺,留下8旬老母及讀高二的兒子。一名熟識殯葬業者在臉書上發文,痛批檢舉人無良,老饕聞訊也相當難過。此事引發網友熱議,難道不是人民怕國稅局來糾纏嗎?

人怕出名豬怕肥,生意太好也會引來別人的忌妒,但最令人討厭的是檢舉小人,看到肥豬就想沾一點油水,想方設法去檢舉,然後覬覦那些獎金。也有可能同行相忌,為了檢舉獎金向國稅局檢舉,《稅捐稽徵法》110年修法將檢舉獎金明文入法,鼓勵人民貪圖獎金去檢舉,絕對不是好現象,破壞一些想行善的老闆。這家佛心來的便當店,一個便當只賣60元,一個月能賺多少呢?希望國稅局多用輔導方式,告訴辛苦生活的店家如何繳稅,動不動搞到人民關店走路,對政府形象會好嗎?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撤銷是行政機關的法定義務 台灣第117條卻是擺著好看

過去在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中,揭露有94%的民眾認為機關行政裁量權太大,尤其稅務機關太官僚、不舉證自行認定就開單,反要百姓舉證,毫不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其實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限須遵守「法律優越原則」,應避免違背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的規範。根據調查,雖然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各高達84.6%與76.5%,人民的稅務訴訟更高達93.89%的敗訴率,但對司法改革依然抱持高度期待,也願意給這個國家反省與改過機會。

人民若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訴願,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即使納稅義務人,不服稽徵機關所核定的稅捐,欲提起訴願,也必須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或是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例如3千萬的稅單就要先繳1000萬才可以訴願,這和勒索有什麼差別?這根本是惡政、惡法,那裏是給人民行政救濟的良政、良法!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用惡法搶奪老百姓財產 「賦稅人權」不見了

監察院調查太極門案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八大違法,認為檢察官嚴重侵害被告權益、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卻沒有處理」拖過了時效不了了之;監察院功能無法發揮,無疑是忽略百姓的人權,監察院是否能有效行使監察權,迫在眉睫。監察院職責所在本就被賦予必要時,對偵查案件有明顯問題的,都可以進行調查。

依據實際的調查案件顯示,監察院似乎無法責成法務部長官執行監察院所提的糾正案,往往花費長時間調查,提出糾正報告送至法務部後,結果是僅供參考,不必執行,因而監察院是沒牙齒的老虎,只能虛張聲勢而已。

人民碰到稅務問題,可用「法條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的窘境來形容,雖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可以保護納稅人,但是稅官們仍停留在威權時代的作風,拿著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來玩弄百姓,甚至拿著廢棄的條款給法官作錯誤的判決,有幸勝訴還會讓百姓陷於稅單撤銷重開的輪迴之苦。這種唯我獨尊、稅官說了才算的作法,讓人民的生命財產毫無保障,無怪乎中國人權協會調查,行政機關的行政裁量權過大,百姓若不服雖可告官,但行政法院根本就是敗訴法院,被國稅局用來坑殺百姓,無法為人民伸張正義。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嚴正譴責公權力濫用 遏止官員凌虐人民

稅務機關有很多烏龍稅單,卻是死不認錯,被撤銷、或判敗訴的稅單可再重開,變成「違法稅單萬年不死」,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全國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近1431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

死不認錯的官員,產生多少法稅冤案,一再吞食老百姓的輕春歲稅月、與生命財產。如果政府已經忘了「為民」、不尊重「人權」,對於死不認錯的政府官員,造就了禍國殃民的「鴨霸政府」,國父用五權憲法將立國百年,百姓只看到五權倫理失衡;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結果百姓的人權未見提升。烏龍罰單能撤,請問國稅局的官員們,何時撤烏龍稅單呢?

「0919竹北事件」又給百姓一個新的省思,百姓舉牌是為台灣人民爭取權益,希望官員凌虐人民的事件不再發生,結果反而讓官員不思反省,再下令警察用假理由隨機抓人、違法押人、違法移送地檢署、限制住居自由,真的是警察、檢察官說了算,這還是「民主台灣」嗎?百姓要如何「自信前行」?也不禁要問,警察、檢察官你們有領獎金嗎?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喚醒漠視人權的官員們 身在公門好修行

國際人權觀察團體,曾經感嘆台灣人權退步走!這對標榜以人權立國的台灣而言,是個莫大的恥辱,因為在台灣的執法者少有人會尊重人權,尤其在司法人權及稅務人權為最,希望藉著相關法令的修正,能讓人權法案加快腳步,順應世界文明法治國家的人權為上的潮流,落實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台灣才有立場被視為文明法治民主人權的國家。

政府卻刻意讓兩公約國際審查低調進行,當國際專家檢視台灣人權現況,這種一手遮天想用紙上人權來騙騙百姓的作法,令人唾棄!眾所皆知,期待國家擔負人權保障的機能,在邏輯上是相違背的,所以本質上仰賴國際人權兩公約及相關組織來維護人權是很可行的途徑,所以國內法能搭著國際人權兩公約的便車,促使行政步上正軌,恪守依法行政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侵害。可是至今連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公務人員也都霧煞煞,不知該做什麼?甚至法官引用兩公約的判例僅0.0079%,令人嘖嘖稱奇。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有效的行政救濟制度 為人民開出一條活路

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行政救濟是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又不依法行政,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小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額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藐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卻自以為是王法而不自知。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稅官宰割。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為保障人民的賦稅人權 行政法院專業化迫在眉睫

「司法為民」不是口號,法條千千萬萬條,就如國際人權兩公約都已國內法化,而法官判例的引用卻僅0.0079%,實令人訝異!良心是心鑰,是開啟人類良知善行的關鍵;良心是心藥,是護衛地球、守護世人的良方。

過往行政法院在審理有關稅務訴訟案件時,因礙於對稅務方面專業之不足,只好採納稅務機關的意見作為判決之依據;然而這樣的裁判並不尊重納稅人的稅務人權,人民的辛苦血汗錢,卻往往被稅務官員玩弄著,當行政法院被稅務機關牽著鼻子走時,百姓永遠是輸家。

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成了專吹百姓敗訴的黑哨殺手嗎?「隔行如隔山」,社會愈進步分工愈要更精細,為了保障人民的稅務人權,行政法院的專業化,亦迫在眉睫了!否則行政法院被封為敗訴法院的污名,永遠都不能去除。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政府無視人權存在 是台灣司法的恥辱

學者專家指出,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

政府若一意孤行無視人權的存在,包庇執法官員違法行政,如何圓滿「落實人權」,檢察官動輒在起訴時具體求刑,悖離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主義精神,且易形成社會預斷與法官審理壓力;法務部是人權主政機關,不可以帶頭違法,監委曾強力要求檢察官尊重人權,用良心辦案,真正掌握證據起訴嫌犯。

當然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來,台灣109年有1431萬件待執行的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為代表,而且年年都有近千萬件行政執行署執行的欠費欠稅案,這當中又有多少是冤錯假案,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治理者須視民猶親護衛人權 速速平反太極門冤案

今年是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四週年,平反太極門冤案就是指標性動作,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歷史價值就會被彰顯。太平洋日報張寶樂社長認為,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沒有一個領頭來做的話,其他老百姓誰敢」?

學者專家指出,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

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