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自己家裡訂的遊戲規則 可以用來分配國庫的錢嗎?1

近十年財政部幾乎年年超徵千億以上的稅金,專家學者普遍都認為超徵的主因,就是沒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但財政部卻將該筆違法獎金年年編列在預算書裡偷渡,每年立法院表決都成為話題。

時任立委的王榮璋當時也為了護航,竟口出謬論,說稅務獎勵金「不是沒法源依據,而是沒法律授權」,但被問到法源何在時,卻啞口無言。沒有法律授權,就是非法,這跟「沒法源依據」的說法,有何不同?想不到無良立委竟為護航違法,胡言亂語,但日後竟也升官,轉為監察委員,令人咋舌!

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立委質詢時表示,稅務獎勵金的法令依據是「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的第七點,以及行政院核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且已經過司法院釋字391號和520號的解釋,都是屬於措施性的法律,形式上與法律相當,因此具有法源。

其實莊部長根本一派胡言,試圖愚弄全民,她所講的其實都只是屬於行政命令,憲法與法律都須要立委審過三讀,經總統公布實施後才有公信與效力,而命令往往只是行政內規,莊部長答詢所說的兩個要點,都只是行政命令,而她為了怕被拆穿,還特別引用司法院釋字391號和520號來附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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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警察迫害人權 隱藏著制度及人謀不臧問題?

日前報導《太陽花學運打人警察10年找不到》,再次掀起警察與人權的省思,警察作為執法機關的一員,其行為與決策直接影響著人權的實現,為何會侵害人權?

太陽花學運發生在103年,包括前台聯黨立委周倪安在內遭警方打傷的傷者,透過義務律師團與民間司改會請求國賠,108年台北地方法院判台北市警察局需賠其中14人共111萬。判決一出引起警界不滿,前警政署督察長耿繼文發文痛陳警員被失控群眾奪走,造成近200人受傷,呼籲在職的後期警察以太陽花判決為鑑,好自為之。

監察院調查112年報告出來:調查發現,民眾受傷實際人數為166、警方為191,負責太陽花學運現場維安及驅離之員警,因主管機關警力調派不當且缺乏勤前教育,勤務累積疲憊等負面情緒而宣洩不滿之不法行為,導致許多民眾被毆打致頭破血流,明顯違反比例原則。通過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北市警察局、台北地檢署等機關。警政署至今未議處失職人員,因相關事證不足且事件發生時日已久遠,無法再加以查認,故決定本案尚無從踐行求償權行使程序。

再檢視另一個發生於2020年震驚警界及司法人權界的 919竹北事件。這是一起涉及志工和平舉牌遭竹北六家派出所員警非法逮捕,以及有心人士設局陷害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的一起駭人聽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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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全民納稅辛苦錢就這樣被打水漂!

近日來立委頻繁質詢各部的首長,而常被立委質詢的不是一臉茫然,就是一問三不知,或是答非所問,不知所云,甚至推託找理由卸責,看到這狀態,真讓我們人民感到悲哀,全民納稅辛苦錢就這樣被打水漂。

日前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現任體育署長鄭世忠,「106年,體育署提出足球六年計畫總共花多少錢?」體育署長鄭世忠卻一臉茫然沒有辦法回答,猶如立委黃國昌所言:難怪花了40億,排名不進反退!本來計劃目標是在112年,我國足球能擠身世界排名前100名,結果從151名退到157名。黃國昌直言:「每年從國家拿走上億的補助,結果連足球員的錢都在欠」,據一些足球選手投訴說:「連出場費、集訓費、車馬費到現在為止,一致的反應是一毛錢都沒有拿到,卻收到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的扣繳憑單。」猶如黃國昌所言:已經不是欠錢不還的問題了,有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

足球六年計劃就花了四十億的預算,一年至少有15億的經費,竟然還積欠足球員報酬!全民納稅辛苦錢就這樣被打水漂。相對台灣政府於2023年8月24日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文化部主管預算獲編台幣268.66億元,較112年法定預算204.26億元,增加64.4億元,成長幅度近32%,加計前瞻預算29.59億元,總計113年預算達台幣298.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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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保母虐童蘇丹紅都有徵兆 掩蓋問題必釀災禍

最近,前立法委員邱毅透過媒體再次揭露了113年總統大選的監票影像,其中顯示了多項違規行為。首先,選票匭內為何出現夾層選票?其次,選務人員在唸「1號柯文哲」時,卻連續劃記「2號賴清德」,是否為刻意的錯誤?此外,工作人員還刻意阻擋監票民眾拍攝,試圖在選票匭內進行不正當操作?更糟糕的是,在開票前,選務人員疑似還關閉門窗進行佈置(員警的說法)。

台灣一直以來以民主進步而自豪,開放民眾監看並允許錄影開票過程,這彰顯了投票過程的公正與透明。不過,這些被揭露出來的影片,不僅僅是邱毅的疑問,更是全民的疑問。然而,中選會只承認部分選務瑕疵,卻未能清楚交代情節嚴重的票匭夾層、刻意阻擋錄影、關閉門窗等問題。這進一步加深了民眾對中選會公正性的疑慮,甚至是對選舉舞弊的懷疑。這些負面事件的累積,可能會導致我們難以預料的後果。

舉例來說,我們可以回顧66年的中壢事件。在中壢國小213號投開票所,監察員范姜新林校長被指控將沾有印泥的手指按在選票上,造成廢票。面對民眾的抗議,警方未能積極處理,反而將范姜新林校長帶回保護,這激起了民眾的憤怒,導致一萬多名民眾包圍並放火燒毀中壢分局,造成多輛警車和機車被毀損,甚至釀成2名學生被警方擊斃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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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落實有效訴願救濟 提升台灣民主人權

勞動部日前公布民國112年訴願統計,受理案件共2067件,其中以勞基法相關最為大宗,主要內容多為加班費沒給、超時工作等。訴願決定撤銷及原處分機關自行撤銷原處分者只有249件,也就是只有13.35%的案件因提起訴願獲得救濟。

中華民國憲法第16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這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救濟途徑。但是當政府侵害人民權利的時候,卻在法規上處處限制人民的救濟權,例如行政訴訟再審有5年的期限,一般民事、刑事就沒有這樣的限制,擺明政府犯錯,人民只能「有期限」的追究。此外訴願制度更是一層又一層的限制人民為自己平反的機會。

根據民國111年統計數據,人民提訴願就有「7成」遭駁回或不受理。110年立委賴士葆曾質詢財政部長時提到,人民跟政府若有稅務相關的訴訟,德國人民勝訴率是48%,捷克50%,芬蘭30%,丹麥60%,印度也大於50%,台灣人民與政府打官司,要連闖兩關取得最高等行政法院的勝訴機率僅有千分之3。

訴願是人民不服行政機關的決定,在進入行政訴訟之前,讓行政機關有機會重新檢討是否有違法或不當的地方。《訴願法》始於民國19年,近百年前台灣就有「民告官」的構想,實屬不易與可貴,但時至今日對台灣人民來說,訴願制度卻仍只是虛耗人民光陰,空有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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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廢除復查與訴願法 消滅萬年不死的佛地魔稅單2

三、兩法交相賊,成就「萬年不死稅單」
人民對稅單不服,現存的基本程序是要先請稅務機關復查(稅捐稽徵法第35條),不服復查決定,才能提訴願(稅捐稽徵法第38條),不服訴願,才能提行政訴訟。如此繁瑣的程序,衍生了大問題,就是坊間盛傳的「萬年不死稅單」。長期以來,稅捐機關就是如此巧言詭辯,堅持說原處分沒有被行政法院撤銷,原處分還是有效,堅持還是要向人民課稅,因此成了萬年不死稅單的現象。很難理解,如此瞎的理由竟然在台灣國家課稅單位,能夠橫行無阻,司法不覺得被愚弄了嗎?還是被愚弄的只有被課稅的人民與荷包?

四、復查撤銷-「鬼打牆」
不管原處分、復查、甚至行政訴訟,指的都是同一件事,不管復查的結果是否與原處分相同,都應該覆蓋原處分的決定,正所謂「後令押前令」的概念,不管如何,原處分都應該消滅,僅剩最新、最終的復查結果而已,否則法律效果將無所適從。但是現行國稅局,竟是忍術幻影的概念,不管復查、訴願幾百遍,進入行政訴訟後,只要決議撤銷,都說只是撤銷復查,原處分不會被消滅,永遠存在!這是一種標準鬼打牆的邏輯,人民被誤開烏龍稅單,又遇到行政鬼打牆,猶如入阿鼻無間地獄,永無出期,當然永遠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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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廢除復查與訴願法 消滅萬年不死的佛地魔稅單1

96年陳長文律師因自用住宅被稅捐單位誤植為營業用途,導致溢繳15年稅金,陳律師向國稅局追討溢繳稅款,但國稅局卻主張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只能退回5年稅款,陳長文律師不服而打行政訴訟,引起輿論嘩然。立法院遂修法將稅捐稽徵法第28條中,若是因稅務單位出錯而導致溢繳稅款的請求權,由5年改為無期限,才讓此事圓滿落幕,但110年11月30日,民進黨政府藉著立法院多數優勢,再將請求權改成僅15年有效,顯然倒退立法。

一、驚!行政訴願吃鱉率九成四
近日立院組成三黨不過半,立法正義的希望再起,長期關心法制的陳長文律師以「訴願制度的選擇題,徹底翻修或廢除?」為題向媒體投書,認為訴願制度是為促使行政機關能自我檢討並改正的步驟,而行政訴訟則是由法院裁判,兩者用意截然不同,但細究台灣行政訴願駁回及不受理比例極高,令人咋舌。以民國111年統計為例,該年度行政院與所屬機關的訴願決定案件總計9753件,駁回或不受理案件共9149件,占比高達94%。顯然若要當今的行政機關自我檢討或修正錯誤,恐怕是癡人說夢。其實訴願制度若不能朝落實保障人權的角度去修法,該制度就應全數退場,全面改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救濟,避免民眾飽受訴願的無謂折磨,而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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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超徵稅收怎麼用 財長說了算鬼扯!

綜所稅、營所稅、遺產稅增幅前3名,其中家電、汽機車、罐裝飲料課徵高額貨物稅更為人詬病,民眾也希望把基本生活費扣除額提高,綜所稅的免稅額、扣除額等也應按現行的物價指數調整。台灣稅收負擔率,受薪階級高達7成,企業只負擔3成,甚至有稅務員用想像來課稅,學者強調應改革稅制。

明明不景氣,稅收又創新高?109年亞太地區薪資排名,台灣薪資已居亞太地區末段班,更落後越南。依財政部資料,112年累計1至10月進、出口分別較上年同期衰退19.0%及12.9%,我國最大的貿易順差出口地區大陸和香港,更是呈現連續15個月的下跌,主要出口業電子零組件連續12個月以來負成長, 2023年的進出口衰退遠甚於亞洲日、韓、星、香港與大陸,羊毛出在羊身上,高額的稅收超徵從何而來?

日前財政部在立院財政委員會說超徵優先用於還債,最後決議通過超徵5%用於還債!顯然與財政部長說超徵優先用於還債不符,且國庫署長蕭家旗刻意曲解公共債務法還債的規定,立委批「雞同鴨講,這是兩件事!」於今財政部長莊翠雲又錯誤引用,稱11月又再還債150億元,一則呼巄人民,二則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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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落伍的貨物稅制 國家競爭力的殺手

112年10月財政部公布前9月累計稅收達成預算數已逾9成,全年預估超徵至少三千億元以上。111年全國稅收超徵5237億元,國家稅收年年超徵,國民卻與低薪和通貨膨脹苦苦掙扎,這弔詭的現象,顯示出現今稅制的不合理與落伍。

綜合所得稅是111年全年稅收九項創新高紀錄者之一,但逾400萬上班族年薪不到52萬元,顯示台灣的M型社會愈趨嚴重,而且幾乎全部消失的中產階級都是往下轉移,嚴重的低薪化,所以當前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特別扣除額等必須調整其合理性,才能符合人民實際生活需要,想想看,目前民生物資無一不大漲,財政部公告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19.6萬元,平均每月1.2萬元,但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11年全台各縣市人均月消費支出,台北市以3萬3730元奪冠,最低的彰化縣也要1.8萬元,財政部官員果真是「活在天龍國」,不知民生疾苦,要人民不吃不喝成就官員的超徵績效,而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績效獎金肥了官員的荷包,卻又勒緊了人民的褲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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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不義遺址」何止228事件

行政院建築建物前身是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院長陳建仁和監察院長陳菊,今年(113年)2月26日上午一同為在行政院設置的不義遺址標示揭牌。當天下午文化部長史哲等人與政治受難者、家屬代表一同參與國家人權博物館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舉辦的不義遺址標示系統揭牌典禮,象徵民主轉型後,對歷史真相的揭露、理解、對話與和解。

早在去年(112年)12月19日太極門師徒與台灣法學權威、史學家、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資深稅務官員、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等正義之士,即已率先在台北縣汐止瑞士山莊舉行「太極門一二一九事件不義遺址」揭碑儀式,亦是民間團體設置不義遺址標示碑的首例,提醒政府威權遺毒仍在。「太極門一二一九事件不義遺址」以高達4.5公尺的紀念碑打造成「正義之劍」,傳達「法稅正義 浩然永誌」的精神,標示檢察官、國稅局、行政執行署的違法官僚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濫用公權力,查封凍結太極門資產、禁止處分。85年12月19日時任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起訴太極門師徒,與國稅局聯手開出無中生有稅單,瑞士山莊遭到檢察官凍結並被國稅局禁止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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