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布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名單後,隨即引發在野黨與輿論懷疑司法院正副院長新人選政治立場鮮明,未來能否秉持公正的疑雲?近日,前台大校長管中閔亦發文,直指也是大法官提名人之一的劉姓台大教師,當年連番以臉書文章造謠、汙衊他,即使後來事實證明那些指控子虛烏有,但這群加害者從未為他們造成的傷害表示過歉意,讓他至今「思之猶有餘恨」!
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但從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提名人過往舊事爭議不斷,總統府卻想以此名單強化人民對司法維護社會公義的信心,恐怕難以說服廣大群眾!畢竟,若不實的造謠、汙衊者也能當大法官,司法正義如何獲得伸張,加害人無過、無責,甚至取得官位,奈何如此不公不義卻獲得加官晉爵的例子,在檢察體系更是見怪不怪!
前南投縣長彭百顯被控在九二一震災重建工程中貪污,被檢方以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期約不正利益、侵占公款、詐取公款及刑法偽造文書、背信等罪名起訴。歷時十一年,無罪定讞,當年偵辦該案的主任檢察官卻不斷升官。
吾人皆知,起訴馬英九的侯寬仁檢察官劣跡斑斑,在其偵辦的周人蔘電玩案中,被起訴的部分台北少年警察隊官警,當初在出庭時,曾抗議他們的筆錄遭張冠李戴、抽換撕毀,以及偵訊錄影帶下落不明。雲林廢土堆案,辯護律師劉炯意也指侯寬仁偵訊被告張隆生時,筆錄與錄音內容嚴重不符。就連前副總統呂秀蓮特別費案,也同樣爆出筆錄與實際陳述不符。然侯寬仁仕途之順遂,堪稱檢察官之傳奇。從檢察官一路到廉政署副署長,如今還是法醫研究所所長!
《法官法》第86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檢察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維護憲法及法律保護之公共利益,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若以此檢視侯寬仁檢察官以往辦案不良紀錄,社會大眾所看到的結果是,檢察官不僅未謹慎執行檢察職務、維護社會秩序,反而加深社會大眾對檢察官的負面觀感。
113年,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籌備處公布「司法信心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僅30.4%受訪者滿意司法改革,高達近85%民眾認為檢察官辦案時會受政治力影響。這份民調凸顯出民眾對於司法,尤其是檢察官辦案極度不信任,絕非一朝一夕形成之故?檢察官有權無責卻高升,顯示人事升遷方式大有問題!民眾非常期待新政府能把維護社會公益當回事,能夠發出自內心的為人民著想,更期待檢察官體系能有良心的辦案,不再有筆錄與錄音帶不同,真正尊重有法治的人權,新政府就不用擔心人民的不信任,反而信任度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