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台灣保證實施法案》 授權國務院定期檢視「與台交往」準則

美國聯邦眾議院於美東時間5日無異議通過《台灣保證實施法案》(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授權美國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定期檢視其與台灣交往的指導方針。旨在解除雙邊交往的限制,鼓勵台灣參與國際事務。法案必須經參眾兩院通過,再交由總統簽署後才會正式生效。

此提案將修改美國總統川普第1任期內簽署的《台灣保證實施法案》和《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台灣保證實施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在法案通過後180天內對台美關係進行評估,並將結果提交給外交關係委員會。《台灣保證實施法案》之修正案將一次性報告改為每2年1次的定期審查,最終目的是取消台灣自行施加的接觸限制。

美國現行法律要求國務院就「對台交往準則」進行一次性審查,並向國會報告審查結果。今天表決的「台灣保證實施法案」可看成2020年「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的加強版,要求國務院必須定期審查對台交往準則後向國會報告,並提出解除自我限制的目標。

2021年1月,時任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於卸任前宣布取消對台政策自我施加的限制,廢除所有與台交往準則。拜登政府上任後恢復準則,但放寬雙邊交往,允許美國官員常態性在聯邦機構接待台灣官員,也可前往駐美代表處與台官員會晤。

報導補充,《台灣保證實施法案》將要求美國國務院定期檢視並更新其與台灣交往的相關準則。定期審查與更新須符合以下原則,包括:

  1. 清楚說明這些準則如何加深與擴展美國與台灣之間的關係,並反映出此雙邊關係的價值、優點與重要性
  2. 充分考量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夥伴與尊重普世人權及民主價值的自由開放社會之事實
  3. 確保美國與台灣交往的方式,體現雙方長期、全面且以價值為基礎的關係,且助於兩岸議題的和平解決。【記者 林曉平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