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失靈 用「惡法」凌虐老百姓

也不勝枚舉,往往花費長時間調查,提出糾正報告送至法務部後,很多就不見下文了,報告所做的糾正結論被當成建議案,僅供參考,不必執行。因而一般社會大眾,都認為監察院是沒牙齒的老虎,虛張聲勢而已。

顯然當今政府並不重視法稅228事件,還強壓這樁極度凌虐賦稅人權,不讓國人知道,更不會讓國外人權組織知道。讓財政部國稅局肆無忌憚的要求立法院通過違法的稅務獎勵金,從此稅務獎勵金從無法源變成財稅員可以合法領取稅務獎勵金,讓稅官可以肆無忌憚的開出沒有證據的稅單,此舉,將讓稅災戶成倍的增加,讓法稅改革聯盟形成更大的一股推動稅改的力量,一旦全國串聯起來,這必然是台灣最大的一股地氣,誰接到了,誰就是未來新領導人。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5%,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國稅局天價重罰稅災迫害 縱容不肖官員違法濫權

被百萬網友票選為國家人權迫害案件第二高票的「919竹北事件」,當事人黃姓志工媽媽,只是站在路邊安靜舉牌,卻遭大批警力包圍,甚至被當「現行犯」逮捕,帶回警局偵訊!還連夜移送地檢署,最後竟被裁定限制住居!尚未釐清事實,相關涉案警官不僅未遭懲處,還「火速升官」!黃媽媽只是在竹北路邊安靜舉牌,聲援太極門假案,沒想到竟遭重重警力包圍盤查,隨即帶回警局偵訊,直至凌晨才被地檢署釋放,因過度驚嚇導致血壓飆升,緊急送醫急救後,被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

台灣政府長官們有這般魄力嗎?「919竹北事件」也是有視頻曝光!又當事人所受的心理虐待比肢體虐待要嚴重得多!為何我們的長官們都視而不見呢?黃姓志工媽媽歷經7小時高壓力的扣押、訊問,走出地檢署即昏厥送醫,醫師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六個月後,檢察官查無具體證據不起訴,但黃姓志工媽媽無辜受迫害卻無人被究責,學者專家直指這是政治人權迫害事件。公民記者實地採訪,還原迫害過程,揭發背後祕密,期盼施暴者知錯改過,正義終能伸張,人權得以落實,真相永不埋沒。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公平正義還有很長的距離 轉型正義只是虛晃一下

監察院調查太極門案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八大違法,認為檢察官嚴重侵害被告權益、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卻沒有處理」拖過了時效不了了之;監察院功能無法發揮,無疑是忽略百姓的人權,監察院是否能有效行使監察權,迫在眉睫。監察院本就被賦予必要時,對偵查案件有明顯問題的,都可以進行調查,這本是監察院職責所在。依據實際的調查案件顯示,監察院似乎無法責成法務部長官執行監察院所提的糾正案,往往花費長時間調查,提出糾正報告送至法務部後,結果是僅供參考,不必執行,因而監察院是沒牙齒的老虎,只能虛張聲勢而已。

何時?政府又做出了形同228的悲慘事件,被法律、稅務專家學者稱為法稅228,這些年看到法稅改革聯盟在許多場合出現抗議行動,74年前的228事件仍未平反,是誰又在現今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環境裏,把政府官員整肅太極門一案造就了這件「法稅228事件」呢?檢察官侯寬仁濫權辦案、擔任國稅局局長到財政部長的張盛和濫開稅單,令人稱奇的是監察院對這二位的糾舉報告出來後,未見懲處,卻見升官。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公權力濫權罔顧人民權益 小老百姓哪有活路?

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世界各國公認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曾經歷過228事件、白色恐怖等極端國家暴力的年代。之後從戒嚴到解嚴,才有熱閙的、聞名世界的總統大選,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許多戒嚴時期的法令、稅制都不修法,以致於官員仍有極大的權利來對付百姓,例如過去的侯寬仁檢察官辦案可以沒有證據押人,向媒體發佈假案情內容,誤導社會大眾,欲致受害人於死地,又有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可以竄改公文、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自己可領千萬元,自肥不說,還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又縱容稅官們濫開稅單領獎金,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還不足以形容。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危害文化傳承不肖官員應繩之以法 終止國家人權迫害案件

知名的法稅專家葛克昌教授提到「全世界各國稅務員都受過法律訓練,只有台灣沒有」,聽了令人毛骨悚然,難怪台灣的稅務員開起稅單來更脫序,更是無法無天,也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然而懂稅不懂法的「稅官」與懂法不懂稅的「法官」,在行政法院「官官」聯手,百姓只得到6.11%的勝訴率,但勝訴判決文被法官留下「另為適法處分」伏筆,讓國稅局可以重開稅單,讓百姓重新面對新的夢魘,實際上百姓是得到0%的勝訴率,這樣的政府還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嗎。

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相關單位舉辦的「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網路票選活動,最後由「太極門案」獲得網友最多票數。太極門案不但是台灣人權的指標,也是國際人權組織注意的焦點,太極門先是遭受司法迫害、稅務迫害,在十年七個月之後司法迫害獲得平反,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但財政部國稅局置之不理,顯現稅官為了稅務獎勵金不願撤銷,行政執行署為了績效獎金,強制的執行查封、拍賣、沒收,執行最終迫害!實至名歸,成為國家人權最重大迫害案件。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應聲請釋憲修稅務惡法 解除民怨

奢侈稅稅災戶李泳賢首購族賣屋賺不到10萬,卻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打訴願、行政訴訟都敗訴,生活苦哈哈!反映了當人民收到烏龍稅單,偏偏行政救濟失靈,生命財產難保,該如何自救? 

實務上又如何?政府美其名要打房,卻讓沒有要炒房、不諳法令的人民,不小心短期買賣房屋,卻成為稅災戶。 中南部發生很多民眾不諳特銷稅法令,一張300萬稅單就飛來,600萬罰款又來,甚至連稅務員看了也不忍心,柯格鐘表示:「逼死人啊!」、「真的是惡法!」建議實務界聲請釋憲,當初立法時柯格鐘建議不能這樣幹,但是財政部卻照訂!柯格鐘認為歷史走著瞧,做決定要負責。 

有位律師表示,因為他的當事人在代書不清楚法令之下,聽信代書的規畫,被課15%特銷稅,造成買賣房子只賺價差300萬卻被連補帶罰3,300萬,等於是被不合理的稅務「絞殺」。另一位律師的當事人也是,原本要買房子給媽媽住,可是沒想到,老人家住進去發現環境不適應,就不願意住,後來女兒無奈只好賣了房子,又再另外去買一間,當中差價只20-30萬,扣除裝修根本就是沒有賺,甚至虧損,但是還被連補帶罰,而且縱使是最低倍數裁罰,乘以房屋價格都是很可怕的金額,所謂的裁量基準表有可能改變嗎?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拿著惡法窮追稅 社會已失去公平正義

過去戒嚴時期還留下多少「惡法」,讓政府官員作為欺凌百姓的工具,既是解嚴了,應該過去的「惡法」與保護人民的憲法相抵觸,應立即檢討修法或作廢,怎可被強勢用來戕害百姓的「惡法」,這樣還算是解嚴嗎?奉勸政府不要再用「惡法」將百姓趕盡殺絕了,快將「惡法」修了、或廢了,留一條生路給可憐的老百姓吧!一件戒嚴時期、讓百姓恨之入骨的「惡法」,也讓國稅局在百姓面前死不認錯、還振振有詞說是「惡法亦法」,真是惡霸至極,讓人發狂;既知惡法,為何不早日修法,又拿著惡法窮追稅,那管百姓的死活?

向來小老百姓與政府間都是武器不對等,就如同小蝦米要對抗大鯨魚般無奈,政府不尊重人民的賦稅人權,視人民的生命財產如糞土,任由其踐踏毀滅,讓人民心中萬般無奈,因為「法條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政府應致力於提升台灣的民主、法治、人權的地位,趕快積極推動戕害人權最深的司法改革、稅務改革。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違法官員濫權瀆職 百姓人權保障落入空談

與人民切身的國家制度就是法稅為主,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80%以上,但對稅務的不信任更高達近100%,從許多數據就看得出來,例如行政法院的稅務案件,人民敗訴率超過94%以上,每年的稅收超徵都好幾百億,真是嚇死人,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與已往生的前部長許虞哲更是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當時一定是總統的最愛,年年可以多好幾千億元可花用,何樂不為,反正百姓也搞不清楚國家的錢如何花用,真的是這樣子嗎?

司法人權是文明國家所重視的,因為,人權侵害被累積到爆發時,官逼民反在媒體推動下,恐如洪流般湮沒執政官員,人民勇敢站出來抗議,或許參與的人尚未造成一股洪流般的影響,但在網路上的傳播卻是無遠弗屆,慢慢的全國連線,甚至連線到世界各地。不合時宜的法規需要修法,但是在民主國家台灣,人權至上,在此也要呼籲檢調人員,好好勤修司法人權吧!因為只要尊重人權的前提下,就會用證據辦案,就不會有用惡法押人取供的情事發生。
一直以來,司法人懂得鑽法律漏洞,有道是法院裏受了「近親繁殖」的生態影響,舉凡同學、學長姊、師生…拉不完的關係,自己人何有不護航之理!沒有適當之處分,當然官員違法事件會層出不窮,百姓面對司法官員永遠是弱者,任憑處置,甚至還有監院要求懲處知名檢察官侯寬仁,都有辦法拖過十年追訴期而不用懲處,使得百姓的人權保障落入空談。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法院是人權保護最後一道防線 應提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

與人民切身的國家制度就是法稅為主,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80%以上,但對稅務的不信任更高達近100%,從許多數據就看得出來,例如行政法院的稅務案件,人民敗訴率超過94%以上,近年來,每年的稅收超徵都好幾仟億,真是嚇死人,尤其是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與已往生的前部長許虞哲更是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當時一定是總統的最愛,年年可以多千億元花用,何樂不為,反正百姓也搞不清楚國家的錢如何花用,真的是這樣子嗎?

民意調查顯示: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09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31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杜絕司法人員濫權弊病 應落實重懲

多少求助無門的冤案,讓心碎的人在長夜漫漫中哀嚎。在此呼籲政府,要勇於認錯,速速全面清查冤案,不要讓枉法濫權官員逍遙於法外。至今國家冤獄賠償金已經給付了難以計數,都是全民買單!卻從來沒有任何一位執法人員被求償,多因官官相護之弊習,未能整飭綱紀、以儆效尤。

對百姓而言,稅務獎勵金是「萬稅之源」,稅官可以自行認定百姓的所得來開單課稅,之前名模的執行業務所得被稅官指為薪資所得是為典範,幾乎所有的冤稅案都是稅官把「有所得要依法繳稅」擴充為「有所得要繳稅」,把課稅最高原則「依法」二字拿掉,就變成稅官用稅單來戕害人民的了,難怪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全台已超過1431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這當中有多少是冤稅案呢?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