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斬除貪贓枉法者 勿讓百姓噩夢連連

106年3月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及劉錫賢三人被按鈴控告枉法裁判,讓司法改革幾乎破功。因為這一天被嘲諷為「司法國恥日」,三位法官一面倒採用國稅局資料,當天甚至召開「密室記者會」,竟嚴禁當事人、律師及學者進場。記者提問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林秋華法官:「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讓人驚訝法官自由心證的威力無邊,難道可以違背證據法則,自由亂判嗎?

不禁讓人想起侯寬仁檢察官辦案方式如神話般,用眼神斷案把怪力亂神寫入起訴書、無證據濫起訴,再利用媒體廣泛公開報導非事實的案情,讓百姓從此陷入痛苦深淵中;舉凡「周人蔘案」、「雲林廢土案」搞得家破人亡、丟官、丟工作,身敗名裂,成了人間悲劇;這位檢察官起訴如此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會有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沒有證據的萬年不死稅單,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只能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沒有真正的懲處,無可奈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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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違法官員貪圖獎金 對百姓的暴行真可恥

人民面對國稅局用稅務獎勵金鼓勵稅官可以用盡手段開出稅單,這樣製造多少稅災戶呢?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112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405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有賦稅人權嗎?接著人民不得不再面對執行官強制執行拍賣,幾萬元的欠費欠稅案會被拍賣掉數百數、千萬的房產,真的讓百姓崩潰了!

始作俑者就是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的假案,以一個離譜至極的「養小鬼」起訴書就讓案件成立,是台灣人權教育徹底失敗的證明。離譜的起訴書還被檢察長丟出去,被列為負面教材。91年監察院主動調查侯寬仁涉犯八大違法,充滿爭議的檢察官竟然可以升官從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堪稱台灣司法界奇蹟!

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退休後又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就好像是這些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的血肉,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的,明知是違法的,就一定要絞下去,難道不絞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所以一定要絞下去,寧願對不起百姓!不能對不起自己,這還是民主國家的法治、保障人權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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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快快切除司法毒瘤 勿讓枉法濫權官員逍遙法外

一事不兩罰乃是天經地義之事,但若碰惡檢察官,那就如同稅務官員開萬年稅單一樣,沒完沒了;往往不考慮法律的正當性,只憑著自己的想法或是感覺辦案,構陷百姓入罪,如此草菅人命的執法官員,任百姓都會不寒而慄,毛骨悚然。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政府本該對濫權檢察官有退場之機制,才可維持政府良好之形象,對於違法濫權者才有所警惕,才不會再濫害無辜。

之前侯寬仁檢察官辦案方式如神話般,用眼神斷案,把怪力亂神寫入起訴書、無證據濫起訴,再利用媒體廣泛公開報導非事實的案情,讓百姓從此陷入痛苦深淵中;舉凡「周人蔘案」、「雲林廢土案」搞得家破人亡、丟官、丟工作,身敗名裂,成了人間悲劇;這名檢察官起訴如此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是不是應該也要來查查啊!讓如此違法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有的只是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是不可能有什麼好的起訴品質、與好的檢調做為,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違法稅單萬年不死,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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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執法者犯錯要為自己過失負責 天理難容

曾轟動ㄧ時的陸正案,案件還在審理當中,但被告已被羈押二十二年。當年辦案的檢警人員因用不法的手段逼供刑求,在案子未定讞前就有多名已經遭到彈劾懲處、判刑確定。反觀太極門案,監察院提起要對當年辦案檢察官侯寬仁究責議處,其辦案的八大缺失遠超過陸正案,卻讓法務部、高檢署用時效已過來搪塞平民百姓,很典型的本位主義以及「知法犯法」,百姓怎會信服呢?包庇違法的官員,昧著良心幹戕害百姓人權的勾當,令人髮指。

109年美國喧嘩一時,警察執法過當導致黑人佛洛伊德死亡,最後將支付約81000萬台幣和解金;也有一案法官審理中痛斥瘋狗警執法過當,警察濫權的下場是因對開車者痛毆16拳,判賠約新台幣4200萬元,並須服刑一年兩個月,執法者犯錯必為自己的過失負責,天理難容。

太極門案侯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再加上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該下台了,卻還能繼續升任法醫研究所所長,繼續危害百姓呢!盼國家能真正給予人民的是公平正義的社會,透明公開化的行政處事。台灣的法稅人權跟國際人權距離有多遠?司法與稅制的改革腳步為什麼牛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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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侯寬仁不當濫權起訴 罄竹難書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的「立可白」黑把戲也很精彩,前立委許添財曾揭發這個內幕,張盛和修改公文書,偽造公文的證據頓時攤在陽光下,「公文書發出的公文竟然能夠用立可白把它塗掉,再改日期提早執行,世界上有這種稅務人員,稅務機關?」身為國家稅官竟然膽大包天塗改公文,把國家的法律視為糞土!是圖獎金?還是圖升官?一紙遭塗改的公文書就這樣毀掉人民的權益與身家保障,實在太過分了!

再者,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原則,但是侯寬仁檢察官偵辦案件時,不但主動向記者發布消息,還帶媒體前往搜索現場大肆拍攝報導,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企圖營造未審先判的效應,嚴重影響相關人等的名譽。其次,辦案要講求證據,侯寬仁偵辦手法卻是三番兩次製作不實筆錄,企圖對嫌疑人羅織罪名或導致錯誤判決,曾多次與侯檢察官交手的律師直言此人堪稱「慣性偽造筆錄的累犯!」監察院指侯寬仁不當濫權偵訊的案件不只一件,是有不當行為檢察官中最顯著的一位,其令人嘖嘖稱奇的事蹟,被列為「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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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被遺忘了

眾所周知,有少數檢察官濫權辦案,利用媒體公開辦案,沒證據也起訴,造成法官無罪判決的比例很高,還能上訴再上訴,真是浪費司法資源、凌虐百姓、戕害司法人權,最後死不認錯的說與法官看法不同,連被監察院糾舉後也能逃過處分,甚至還繼續升官發財,這樣典型人物以侯寬仁檢察官為代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執法官員依法行政,據以撤銷,何須等總統來特赦?

備受矚目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實施七年多了,過去因主管機關財政部的怠惰與阻擋,讓法案延宕多年,解嚴以後,「賦稅人權」一直是口號而已。現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但是百姓仍然是不相信賦稅人權這樣就可實踐了,因為這個法無法約束官員的良心,所謂的法條千萬條,救命沒半條,就足以修理想要人權的百姓了。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法官不被人民信任超過80%以上,若稅官也來民意調查的話,應會超過94%以上。故政府若是不重視人民生計息息相關的稅務人權,如何能獲得百姓的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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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法院枉法裁判 賦稅人權毫無保障

指標性案件是85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29.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財政部公佈113年稅收超徴4972億元,可說是年年超徵千億,估且不談稅收超徵是否還民,稅制有欠稅要被限制出境、被管收就是違憲的法制,這在文明國家是不會這麼做的;還有九千多條的解釋函令也太多了吧!這都是違憲的法條,應都廢除,廢除稅務獎勵金已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行政執行署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數從90年新增190萬件,到112年新增高達1405萬多件,為何欠稅欠費案件數飆升?每一筆稅都是國家對人民財產權的侵奪,必須有好的制度來保障賦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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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錯誤稅單硬開到底 更違法沒收太極門修行聖地

104年,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刪減查稅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已故前任財長許虞哲會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而追稅不力、無效下,讓財政部追稅期從5年、10年、15年,一改再改,好像稅法就是財政部自己立法的,實際上也不用修法了,一來國稅局官員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自己說了算;二來稅單自己年年開,29年的稅案凌虐人民到死,人民一點辦法都沒有!

千稅萬稅國稅局萬萬稅,最苦的還是平民百姓,但是國稅局最後還是會露出馬腳來,「獎金」當然是最誘人的一件事了,能夠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更多搶奪民財的能耐;至此,國稅局官員日思夜想的「獎金」,才可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想法真是見笑可恥,是否他們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鉅額獎金將付諸流水,於是乎只好卯勁全力來個「死不認錯」,不管是被令撤銷、或是敗訴,錯誤稅單就硬是開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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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對官員暴行保持沉默就是共犯

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國際審查委員Manfred Nowak詢問國際酷刑公約施行法為何遲未入法進行討論?只見政府官員一再推諉、敷衍,甚至辯解、撒謊,搪塞態度令人訝異!官方說詞一再被國際審查專家打臉,為宣導人民正確的法稅知識與觀念,也為飽受稅災迫害所苦的稅災戶伸張正義,法稅改革聯盟等相關民團志工的身影,常在全台各地街頭巷尾出現,透過舉牌、發送傳單、拉布條等活動,希望喚起民眾賦稅人權意識,懂得保障自身權利。109年9月19日「919竹北事件」,當天在竹北路邊安靜舉牌的黃姓志工媽媽無故遭到近20名六家派出所員警包圍、詢問,沒有說清楚犯什麼法,便直接將她當現行犯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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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災氾濫成巨災 任由濫權違法官員摧殘百姓

一個行政疏忽可以不顧百姓的基本權利,一張「烏龍稅單」卻可以讓稅務官員玩弄百姓三十多年,有的案件針對一人,有的卻是數以萬人,太扯了吧!流浪法庭30年的受害者也令人掬一把同情之淚。112年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有1405萬件,稅災已氾濫成巨災!無怪乎冗長的稅務行政救濟,就是成就酷吏的萬年稅單的淵藪,完全無視於憲法保護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只是任由濫權違法官員摧殘百姓而已。

在93年就廢除不合理的「查稅獎金」,高明的稅官們則用「換湯不換藥」的方式,將其易名為「績效獎金」繼續讓它死灰復燃,這筆誘人的獎金只會腐化人心;而檢舉獎金助長貪念,讓社會正義崩盤,相對的也污辱了百姓,只會招惹民怨。

29年前台灣成功完成第一任民選總統大選,獲得舉世讚嘆的民主典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可以濫權無限上綱的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欠稅旳宗教團體。96年,真理與正義獲得勝利,三審均獲無罪無欠稅的判決,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上!好景不常,被國稅局官員竟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宗教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這幾個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領到高額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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