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斬除貪贓枉法者 勿讓百姓噩夢連連
106年3月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及劉錫賢三人被按鈴控告枉法裁判,讓司法改革幾乎破功。因為這一天被嘲諷為「司法國恥日」,三位法官一面倒採用國稅局資料,當天甚至召開「密室記者會」,竟嚴禁當事人、律師及學者進場。記者提問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林秋華法官:「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讓人驚訝法官自由心證的威力無邊,難道可以違背證據法則,自由亂判嗎?
不禁讓人想起侯寬仁檢察官辦案方式如神話般,用眼神斷案把怪力亂神寫入起訴書、無證據濫起訴,再利用媒體廣泛公開報導非事實的案情,讓百姓從此陷入痛苦深淵中;舉凡「周人蔘案」、「雲林廢土案」搞得家破人亡、丟官、丟工作,身敗名裂,成了人間悲劇;這位檢察官起訴如此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會有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沒有證據的萬年不死稅單,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只能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沒有真正的懲處,無可奈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