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用惡法強課稅 百姓的賦稅人權何在?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Osnabrück)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在德台法學專題座談會中大聲疾呼,法稅改革就是在實踐政治人權和經濟文化人權,這也是兩公約的精神。德國憲法將人性尊嚴放在最高位,甚至高過國家不可侵犯,國家的最終目的就是要保護人民的生存權,應該是台灣法稅改革的重點。
台灣的人權在國際上已被宣稱:國際人權兩公約為國內法了,且法務與稅務單位也說「沒有牴觸」兩公約的法要修改。但現實中仍有太多戕害人權的惡法、行政命令、或解釋令,也有執法者從未把人權放在心中,曾耳聞檢察官講人權就不用辦案了,稅官講人權就開不出稅單了,若是如此,那台灣的人權仍在戒嚴中。
凌忠嫄當台北市國稅局長時,一年幫國家課到六千億的稅,「六千億局長」就是這樣來的,這當中有多少冤稅冤死的百姓?台灣70%以上的稅收來自於薪資所得者,這可怕的「六千億局長」讓人民過更痛苦的日子!與之前殺雞取卵趕盡殺絕,用「你是我的眼」鼓勵要年輕人當抓耙子賺獎金,漠視賦稅人權,這種「永續發展」理念,讓人不寒而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