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用惡法強課稅 百姓的賦稅人權何在?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Osnabrück)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在德台法學專題座談會中大聲疾呼,法稅改革就是在實踐政治人權和經濟文化人權,這也是兩公約的精神。德國憲法將人性尊嚴放在最高位,甚至高過國家不可侵犯,國家的最終目的就是要保護人民的生存權,應該是台灣法稅改革的重點。

台灣的人權在國際上已被宣稱:國際人權兩公約為國內法了,且法務與稅務單位也說「沒有牴觸」兩公約的法要修改。但現實中仍有太多戕害人權的惡法、行政命令、或解釋令,也有執法者從未把人權放在心中,曾耳聞檢察官講人權就不用辦案了,稅官講人權就開不出稅單了,若是如此,那台灣的人權仍在戒嚴中。

凌忠嫄當台北市國稅局長時,一年幫國家課到六千億的稅,「六千億局長」就是這樣來的,這當中有多少冤稅冤死的百姓?台灣70%以上的稅收來自於薪資所得者,這可怕的「六千億局長」讓人民過更痛苦的日子!與之前殺雞取卵趕盡殺絕,用「你是我的眼」鼓勵要年輕人當抓耙子賺獎金,漠視賦稅人權,這種「永續發展」理念,讓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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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無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 肥了流氓官僚

漏洞百出的國稅局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租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國稅局千稅萬稅萬萬稅,最苦的還是平民百姓,但是國稅局最後還是會露出馬腳來,「獎金」當然是最誘人的一件事了,能夠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更多搶奪民財的能耐;至此,國稅局官員日思夜想的「獎金」,才可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想法真是見笑可恥,是否他們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鉅額獎金將付諸流水,於是乎只好卯勁全力來個「死不認錯」,不管是被令撤銷、或是敗訴,錯誤稅單就硬是開到底了!

28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團體,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文明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可以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天知道,百姓要告贏政府只有6%成功率,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怎麼弄百姓永遠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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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褪去官官相護保護傘 戕害人權惡官將被打回原形

官員只要奉公守法都可光榮退休,並頤養天年。但違法濫權、走法律漏洞、老奸巨猾的官員在官官相護保護傘下,不但可逃過「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置,有的還可踩著人民鮮血升官發財。如此,受害者就是活該嗎! 

28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團體,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文明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可以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天知道,百姓要告贏政府只有6%成功率,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怎麼弄百姓永遠是輸家。

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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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官人人分獎金 稅務冤案年年有

台灣的稅制藏有許多魔鬼,明明是憲法明訂人民有所得要依法納稅,可是國稅局的稅官們卻說有所得要納稅,把「依法」二字拿掉,就是違憲了,就是違法了,可是稅官們卻大言不慚的把許多違法課稅的行為說成合法,以致於年年可以超徵千億的稅收;還有每年徵收的所得稅有70%來自於薪資所得者所繳的稅,新的稅改若是通過後恐怕百分比還會增加;最後最可怕的是稅官人人有獎,每年可分得不再少數的稅務獎勵金,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廢除獎金不足以養廉!看來不只如此,還會讓稅官們拼命查稅呢!這樣的稅制不是藏有魔鬼,那是什麼?

前北市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到校園向大學生說「你是我的眼」,要大學生當起眼線來檢舉逃漏稅了,感覺國稅局快發狂了,手段已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據法務部統計,近20年來行政執行繳庫的金額持續增加,向欠稅欠費民眾追回的總金額突破5,000億元以上,貢獻國庫歲入真是「功不可沒」。這種不管青紅皂白的做法,小老百姓好害怕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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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無人權觀的作風 賦稅人權倒退走

侯寬仁檢察官升任法醫研究所所長,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當年「周人蔘案」起訴數百名高階警官,最後雖獲判無罪,卻已對無數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妻離子散、 家破人亡,多悲慘! 這只是其中之一,其違法起訴案子罄竹難書。因而這樣的冤獄,如果只在平反之後,再多的的賠償,又代表著何種意義呢?人間悲劇一幕幕地浮現,如此成千上萬個受害者心靈上百般煎熬、信用破產、夫妻失和、親子關係斷絕、丟了飯碗、…。那才是真正的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慘絕人寰之境。

台灣解嚴至今,各項改革嚴重的落後,執法者的人權觀仍然嚴重的不足,「寧可錯殺,不願錯放」、「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殺一儆百」、「官官相護」等等毫無人權觀的作風仍時有所聞!如「919竹北事件」志工黃媽媽街頭舉牌被警察押人案,這是民主國家的作風嗎?那誰家女孩敢出門呢?及近日多起警察過肩摔案等...,都是執法過當的問題,結果僅是執法過當記過處分,然後呢?繼續執法荼毒百姓,還是保護百姓真不敢想像,警察職責本就是保護百姓,就更應該尊重百姓的人權,所有的執法者都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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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侯檢察官膽大妄為竄改筆錄 司法人權蕩然無存

曾經因偵辦周人蔘案,而紅極一時的侯寬仁檢察官,在偵辦太極門養小鬼案,是憑著「從對方的眼神閃過一絲的陰影」就用個人的感覺認定是「太極門養小鬼」,這也未免太神奇了!倘若檢察官辦案可以憑直覺,大家都來憑直覺辦事,在民主法治的國家,「憑啥」?警察辦案要求相關證據,不惜潛蛰凶宅,與怵目驚心謀殺案現場為伍,而檢察官卻可高坐在舒適的搖椅上,憑著個人的直覺辦案,好一個「神」通廣大的侯檢察官。

侯檢察官起訴如此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是不是應該也要來查查啊!讓如此違法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有的只是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是不可能有什麼好的起訴品質、與好的檢調做為,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萬年不死稅單,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無可奈何!

侯寬仁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再加上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該轟下台了,卻還能繼續升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繼續危害百姓呢?盼國家能真正給予人民的是公平正義的社會,透明公開化的行政處事。司法與稅制的改革腳步為什麼牛步化?政府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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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百姓被國稅局逼得走投無路 陷在萬年稅單緊箍咒中

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逃漏稅問題、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行政法院雖為人民訴訟救濟之管道,稅務案件在行政救濟過程中,百姓被國稅局逼得走投無路,因為行政法院與國稅局聯手對付百姓,讓百姓陷在「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的緊箍咒中,就如同把大石頭從山下費盡千辛萬苦推到山上來,但是國稅局只要輕地一推,巨石就滾回原地,週而復始沒完沒了,到底稅務執法官員是如何看待國際「人權」兩公約?人權承諾只是開端,有所行動才能確保人權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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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過程中 人民被國稅局逼上絕路

行政法院雖為人民訴訟救濟之管道,然稅務案件在行政救濟過程中,人民卻是被國稅局逼上絕路,因為行政法院與國稅局聯手對付百姓,讓百姓陷在「萬年不死稅單」的緊箍咒中,讓法稅改革聯盟等團體無法認同,到底稅務執法官員是如何看待國際「人權」兩公約!

政府應深入了解國內司法判決的定罪率不到五成的事實,只因有些檢察官是不知、不懂、還是不願尊重人權來辦案,這樣的檢察官實在有違全民的託付,不知上位者能想像百姓的遭遇嗎?能推舉定罪率最高、冤賠金最少的檢察官,一定是很有人權觀的,既然有擇優,就有汱劣,更要淘汱那些定罪最低、冤賠金最高的檢察官。侯寬仁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再加上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撤職查辦了,卻還能繼續升任廉政署副署長以致升到法醫研究所所長,繼續危害百姓!真是一人之過禍害全國,一人之錯殃及全球。

國家在現行制度之下,似乎沒有一個單位、或任何機制,可以對濫權辦案的檢察官、及亂開稅單的稅務官員作有效的監督、或懲處。這些都是第一線傷害百姓的政府官員,百姓心裏吶喊:民主政治是這樣的嗎?或許在多年的身心折磨後,透過法官無罪判決,或者是拿著莫需有的稅單告國稅局勝訴,然後呢?只是清白一身嗎?百姓所選出來的政府就這樣回報百姓嗎?民主政治不是要為民謀福利嗎?怎變成在戕害人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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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執行署為獎金 百姓被剝削到脫褲

自古以來,官員想要升官發財,無不勾心鬥角,互揭瘡疤、抹黑對方,很少有不同職務的官員為了相同的利益而互相合作,但沒想到現代的官員為了獎金,不同職務的官員可以密切合作,克服困難,共同謀求最多的獎金。

例如檢察官辦案,可以自行捏造被告的所得,丟給國稅局稅官發單課稅,在被害人提出行政救濟時,再被納保官、訴願委員、行政法官與國稅局稅官們合作,人民敗訴,再丟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執行查封、拍賣、甚至沒收,在拍賣、沒收成功後,各個單位的官員們各自依稅單上的稅額乘上可以領獎金的比率領取獎金,這恐怕不是剝一層皮而己,而是剝了好幾層皮,很恐怖!

這些官員密切合作領獎金的程度,真是今人嘆為觀止,也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的作為,表面上看起來都是合法的作為,但若由專家學者檢視起來,獎勵金是沒有法律依據,違反程序處處,所以這些官員是會心虛的!例如有執行官完成執行拍賣程序,獎金應也落袋了,結果被相關拍賣案志工舉牌問執行官獎金幾何?心虛的執行官如芒刺在背,要求下令把這位舉牌志工抓起來,就發生了「919竹北事件」。官員這樣的表現根本是告訴世人「此地無銀三百兩」,「惦惦吃三碗公」,「得了便宜還賣乖」,真是無恥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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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違背憲法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 官員怎可視若無睹?

長久以來國稅局總拿著為了稅捐保全為由,動不動就祭出「限制出境」,當然國際人權專家也一再指出,因賦稅之理由限制人民出境,是不符合國際人權兩公約的;因欠稅限制出境的徵起率,依財政部統計不到10%,為何還要做出這種嚴重戕害人權的處罰?讓人民長期活在猶如戒嚴時期的恐懼不安中!

追繳稅款目的雖在維持國家的財政健全,但限制出境卻明顯侵害了人民的行動自由。根據憲法第8條,關於人身自由的限制,僅能由法院來決定,欠稅者就可限制出境的法律規定,竟是授權財政部出具一紙公函,即可叫移民署為限制出境,既缺乏正當程序保障,更嚴重違反憲法第8條的法官保留原則。台灣因行政機關裁量權過大,用殺雞取卵的方式趕盡殺絕,其結果是兩敗俱傷,何苦來哉?

現代的官員為了獎金,不同職務的官員可以密切合作,克服困難,共同謀求最多的獎金。例如檢察官辦案,可以自行捏造被告的所得,丟給國稅局稅官發單課稅,在被害人提出行政救濟時,再被納保官、訴願委員、行政法官與國稅局稅官們合作;人民敗訴,再丟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執行查封、拍賣、甚至沒收,在拍賣、沒收成功後,各個單位的官員們各自依稅單上的稅額乘上可以領獎金的比率領取獎金,這恐怕不是剝一層皮而己,而是剝了好幾層皮,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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