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財政部是無心廢除不合時宜的稅制 還是沒有行政效率?
日前媒體報導,有家燒肉店被檢舉,因賣過期肉品被開罰192萬元,而2位檢舉者可分配獎金96萬元,則一人最少有48萬元,想想獎金可真優渥呀!低層勞工一個月也不過27,000元,一年約 32萬4千元。我國檢舉獎金不勝枚舉,有交通違規,環保違規、國稅局查稅..等檢舉獎金。
5月是財政部國稅局徵稅月,在獎金操作下是否又上千億超徵?查稅獎金本已經在2004年廢除,後來財政部國稅局竟以「作業要點」借屍還魂的死灰復燃,此等無法源依據的績效獎金何時廢除?豈是跟娛樂稅一樣,委員們向財政部質詢了N次,仍然不廢除,真不知財政部是無心?還是沒有行政效率?
財政部國說局本已經有考績獎金及年終獎金,稅務獎勵金(即是作業要點),是不是不該存在?如果加上民眾檢舉獎金,我們納稅義務人不也被層層剝削!重要的是因獎金造成的烏龍稅單滿天飛,何況我國的不公稅制沉痾已久,單以行政訴訟為例,人民收到烏龍稅單,不管稅單對錯得先繳1/3稅額,與官方訴訟時條件更不對等,官方是領著我們人民納稅錢,朝九晚五的上下班,不影響生活下跟人民打官司,但是我們民眾就不同了,不僅自掏腰包請律師,如果沒錢請律師,訴訟時上班者得請假出席,縱然有納保官協助,然納保官都是國稅局自己人,人民豈能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