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暨台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說,就因政府司法科學鑑定改革不足,才會發生像五億高中生、板橋幼兒園餵藥案等,人民對於鑑定結果強烈質疑,重創台灣司法威信,更讓人民質疑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而法務部解決之道竟是將法醫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換湯不換藥!
現在各個司法科學單位分散在不同機關,包括法務部及其下的法醫研究所、調查局的鑑識科學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有鑑識中心,國防部和海洋委員會也有各自的鑑識中心,美國設置了司法科學領域委員會(OSAC),將司法科學分為七大領域,我們的七大領域則分散在不同的機構,沈發惠痛批,這樣如何用法醫研究所的改制來取代一個獨立的司法委員會?
早於85年,監察院針對法醫荒糾正法務部,但遭法務部漠視,至108年全國專職解剖法醫只剩3位,監察院再度糾正法務部重大違失。法務部從106年研議到113年,最後提出這樣的草案,結果只是把法醫研究所改個名字,很難說服社會,而且與司法界的共識跟結論差太遠了!
尤美女律師指出,目前法醫實驗室的鑑定過程欠缺公開透明,使得律師在辯護時無法對鑑定過程詰問確認有無錯誤及瑕疵,司法科學委員會應是客觀獨立公正的高位階單位,像德州司法科學委員會有9位成員,2位律師及在各個領域的鑑識專家,具備學術與實務方面的專業,不能是純粹的學者。
據悉,推動司法鑑定改革的人,是法醫研究所所長侯寬仁,然而侯寬仁過去擔任檢察官,根本不具法醫科學鑑定等專業,且辦案手法卑劣,筆錄不實、違反科學辦案,他在偵辦周人蔘電玩案、馬英九特別費案、呂秀蓮案、羅福助立委案,均有筆錄登載不實、恐嚇取供等手段。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吳景欽表示,過去因缺乏科學證據造成的冤案,如蘇建和案和江國慶案等,鑑定關於刀、槍彈、毒品等,屬於國防部跟刑事局的專業,並非法醫研究所專業,科學鑑定應該獨立超然於政府的機關之外,現在卻要將國家科學研究院直接放在法務部底下,獨攬所有的司法鑑定,球員兼裁判,實驗室鑑定結果、認證證照、司法倫理全集中在政府機關,缺乏公正獨立超然性。侯寬仁檢察官辦案曾經違反偵查不公開,上電視大談案件,濫權違法的大疏失沒有被懲處,還想要直升為司法科學研究院院長?
國家的司法科學鑑定要改革,絕不能換湯不換藥,將法醫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科學鑑識專制獨裁,大大影響辦案的公平性,絕非司法改革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