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很多年輕人流行一句「不想失敗所以不敢成功」,這是一則頹廢不想上進者的藉口。他們的理由是怕成功的路上遇上挫折所以假借不想失敗,更因為不想失敗所以不敢成功,這是為失敗找理由而不是為成功找方法。現今社會各階層尤其在政府機關裡仍比比皆是。舉例如下:
一、我國法院判決的良率99%?真國恥也!
103年聲請再審核准率1.11%,104年再審核准率1.66%,而且這只是核准開啟「再審庭」而已,至於能不能獲得「勝訴」洗刷冤屈,那是下一階段的考驗,還要看個人造化了。…再看兩個數字:94年至103年(高院)再審核准率0.5%;104年至112年(高院)再審核准率0.99%;…上述數字顯示,我國法院承認的「值得商榷的冤錯假案」不到1%,請問司法院,我國司法判決的「良率」高達99%,比台積電的3奈米還要先進,這究竟是衙門、還是法院;高院法官遇上這種「聲請再審案」,幾乎都以「裁定駁回」結案,因此才有上述1.11%、1.66%、0.5%、0.99%這樣的統計,所以我們以常情常理判斷,高等法院真的沒幾個有良心的好官,用漂亮的成績解決問題!
二、中華民國第二次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上,當國際專家提問有關賦稅人權的問題時,參與的官員回答說沒有賦稅人權的問題,這確實引起了一些關注。會議結束後兩審查委員會提出78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敦促政府施政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賦稅人權涉及公民在納稅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包括透明度、公平性和問責性等方面。這些權利在國際人權公約中雖然沒有明確提及,但與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密切相關。當時民間提出很多有關傷害賦稅人權的問題都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
三、根據媒體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在立法院時曾接到地方人士申訴國稅局濫課稅,而行政訴訟幾乎沒贏過,在中區凡遇到行政訴訟者都知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惡名昭彰。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林靜雯、楊蕙芬五位法官,皆有不同年度百分之百判人民敗訴的紀錄。101年林秋華審理的68件稅案,劉錫賢審理的56件稅案,人民敗訴率均為100%,而105年莊金昌審理54件稅案,校正後人民也是完敗。林秋華、莊金昌已退休,但敗訴法院心態做法沒有改變,以劉錫賢(95-112年)、林靜雯(106-113年)、楊蕙芬(110-113年)三位來說,實質勝敗校正後人民敗訴率為98.6%,尤其後進法官楊蕙芬承習前人的心態做法,從110年至113年不用校正100%判人民敗訴。
這些數據最讓人民對法官印象惡劣的事實,也顯現法官的怠惰不顧人民的死活。法律是保障人民最後的防線,司法改革一定要提昇法院判決的良率,方是提昇法律保護人民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