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官員的隱瞞,人權被戕害在那裏,稅收年年超徵千億,這多徵的錢不是百姓的財產嗎?把從百姓的口袋搬到國庫,人民不怨嗎?又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欠費欠稅案件106年有936萬件,107年到1,021萬件,109年1431萬件,...顯現台灣稅災氾濫,人民不怨嗎?還有財稅官員每年編列一億多元的稅務獎勵金,這不是明著分贓查稅獎金嗎,稅官為了獎金拼命開稅單,人民不怨嗎?
被指為「養老法院」或「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更扯!不諳稅法的法官遵奉財政部的解釋令,不管是後來發現新的證據或新的事實,應該要推翻之前的錯誤判決、或者稅單原處分不對就應撤銷,結果判決是一錯再錯,造成了許多恐龍判例,以及讓人民痛苦不堪的萬年稅單,視人民的生命財產權如糞土,真不該;所以稅政的改革也是刻不容緩的,政府看到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已經在談司法改革了,稅務改革也要加緊腳步,希望政府不要再從課稅來搶人民的錢了!
有良心的稅官開錯稅單會向百姓對不起,就撤銷稅單了,無良的稅官就不管那麼多了,直接告訴百姓去告啊!因為稅官根本不會被懲處、不會罰錢,反而多領差旅費,請律師的錢也是納稅人出的,最後還有稅務獎勵金,何樂不為呢!然後不懂稅的法官當然聽稅官、罩稅官,連判決書都是抄錄稅官的答辯書,敗訴百姓不是冤大頭那是什麼?
百姓收到冤錯假稅單,想要尋求行政救濟路線撤銷稅單,天知道,這是一段漫長的路啊!而且遇到的承辦官員都是財稅單位的人啊!在這種人民遇到對手是球員兼裁判的國稅局不說,國稅局還可臨時訂出一條解釋函令,讓國稅局提出給法官作為判決的參考,或者說根本是當球員的國稅局利用霸道的稅制指揮行政法院的法官,而解釋函令是霸道中的霸道啊!戒嚴前留下的解釋函令等稅制惡法都不廢除。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討論超徵還民議題,除了全民發紅包,更重要的是為什麼會超徵?財政部去(2022)年超徵近5000億,還給人民只有1800億,剩下的錢流向何處?他認為國家要正常運作,應要法制化,司法要公正,稅捐更需要公正,不能濫權徵收。吳景欽教授質疑,政府是否都有公平公正依法課徵?他表示,一般人收到補繳稅單,如果稅額不高,都會直接繳錢了事;如果稅額稍微高一點,稅務員通常會跟民眾協商分期,民眾若不服,就威脅去申請行政救濟打行政訴訟,反正民眾不會贏。
吳景欽教授指出,藉由復查決定的過程,如果依協商收場的案件量很多,數額很大,就可以反推出來,為什麼稅收超徵數那麼多了,但財政部永遠也不敢公布這樣的數字。似乎有著不為人知的貓膩,留待新政府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