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依行政程序法117條被供起來 違法官員吃人夠夠
政府曾極力倡導的「清廉政府」全國上下期待的是不貪、不污、乾淨的清廉政府;其實,老百姓最為企盼的莫過於「一切為民」,而不是只會搶奪民財的惡官。行政程序法117條規定,行政機關發現處分有誤時,則賦與撤銷原處分的權責;希望,國稅局不要老是拿威權、不合時宜的惡法,來愚弄善良的老百姓了!還恐嚇老百姓若不繳稅的話,當心移送法院,被法官判凍結財產、限制出境、禁治產處分,最後財產還被拍賣一空,等到發現弄錯了,簡單一句「依法徵稅」、「依法退溢繳稅款五年」、「惡法亦法」。唉!可憐善良老百姓,任憑稅務官員宰割,在「惡法亦法」惡夢中輪迴!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3年全台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約477萬件,104年653萬件,105年809萬件,106年936萬件,107年1021萬件,108年1104萬件,109年1431萬件。103年-109年短短七年成長3倍,而從93年到109年,93年130萬件到109年1431萬件,16年成長11倍。政府恣意徵稅,造成企業倒閉、內資外流,外資不敢來台投資,年輕人低薪失業,人才外流。其中「稅務獎勵金」,違憲、違法,更惹起濫權徵收之動機。顯然,這當中開錯稅單的案件不知凡幾,更讓人民普遍的不信任稅官,但對政府官員死不認錯的心態也是無可奈何!這樣典型人物是以前部長張盛和為代表,更是犯錯繼續升官發財代表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