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侯寬仁不當濫權起訴 罄竹難書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的「立可白」黑把戲也很精彩,前立委許添財曾揭發這個內幕,張盛和修改公文書,偽造公文的證據頓時攤在陽光下,「公文書發出的公文竟然能夠用立可白把它塗掉,再改日期提早執行,世界上有這種稅務人員,稅務機關?」身為國家稅官竟然膽大包天塗改公文,把國家的法律視為糞土!是圖獎金?還是圖升官?一紙遭塗改的公文書就這樣毀掉人民的權益與身家保障,實在太過分了!

再者,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原則,但是侯寬仁檢察官偵辦案件時,不但主動向記者發布消息,還帶媒體前往搜索現場大肆拍攝報導,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企圖營造未審先判的效應,嚴重影響相關人等的名譽。其次,辦案要講求證據,侯寬仁偵辦手法卻是三番兩次製作不實筆錄,企圖對嫌疑人羅織罪名或導致錯誤判決,曾多次與侯檢察官交手的律師直言此人堪稱「慣性偽造筆錄的累犯!」監察院指侯寬仁不當濫權偵訊的案件不只一件,是有不當行為檢察官中最顯著的一位,其令人嘖嘖稱奇的事蹟,被列為「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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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被遺忘了

眾所周知,有少數檢察官濫權辦案,利用媒體公開辦案,沒證據也起訴,造成法官無罪判決的比例很高,還能上訴再上訴,真是浪費司法資源、凌虐百姓、戕害司法人權,最後死不認錯的說與法官看法不同,連被監察院糾舉後也能逃過處分,甚至還繼續升官發財,這樣典型人物以侯寬仁檢察官為代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執法官員依法行政,據以撤銷,何須等總統來特赦?

備受矚目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實施七年多了,過去因主管機關財政部的怠惰與阻擋,讓法案延宕多年,解嚴以後,「賦稅人權」一直是口號而已。現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但是百姓仍然是不相信賦稅人權這樣就可實踐了,因為這個法無法約束官員的良心,所謂的法條千萬條,救命沒半條,就足以修理想要人權的百姓了。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法官不被人民信任超過80%以上,若稅官也來民意調查的話,應會超過94%以上。故政府若是不重視人民生計息息相關的稅務人權,如何能獲得百姓的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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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法院枉法裁判 賦稅人權毫無保障

指標性案件是85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29.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財政部公佈113年稅收超徴4972億元,可說是年年超徵千億,估且不談稅收超徵是否還民,稅制有欠稅要被限制出境、被管收就是違憲的法制,這在文明國家是不會這麼做的;還有九千多條的解釋函令也太多了吧!這都是違憲的法條,應都廢除,廢除稅務獎勵金已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行政執行署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數從90年新增190萬件,到112年新增高達1405萬多件,為何欠稅欠費案件數飆升?每一筆稅都是國家對人民財產權的侵奪,必須有好的制度來保障賦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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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錯誤稅單硬開到底 更違法沒收太極門修行聖地

104年,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刪減查稅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已故前任財長許虞哲會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而追稅不力、無效下,讓財政部追稅期從5年、10年、15年,一改再改,好像稅法就是財政部自己立法的,實際上也不用修法了,一來國稅局官員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自己說了算;二來稅單自己年年開,29年的稅案凌虐人民到死,人民一點辦法都沒有!

千稅萬稅國稅局萬萬稅,最苦的還是平民百姓,但是國稅局最後還是會露出馬腳來,「獎金」當然是最誘人的一件事了,能夠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更多搶奪民財的能耐;至此,國稅局官員日思夜想的「獎金」,才可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想法真是見笑可恥,是否他們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鉅額獎金將付諸流水,於是乎只好卯勁全力來個「死不認錯」,不管是被令撤銷、或是敗訴,錯誤稅單就硬是開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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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對官員暴行保持沉默就是共犯

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國際審查委員Manfred Nowak詢問國際酷刑公約施行法為何遲未入法進行討論?只見政府官員一再推諉、敷衍,甚至辯解、撒謊,搪塞態度令人訝異!官方說詞一再被國際審查專家打臉,為宣導人民正確的法稅知識與觀念,也為飽受稅災迫害所苦的稅災戶伸張正義,法稅改革聯盟等相關民團志工的身影,常在全台各地街頭巷尾出現,透過舉牌、發送傳單、拉布條等活動,希望喚起民眾賦稅人權意識,懂得保障自身權利。109年9月19日「919竹北事件」,當天在竹北路邊安靜舉牌的黃姓志工媽媽無故遭到近20名六家派出所員警包圍、詢問,沒有說清楚犯什麼法,便直接將她當現行犯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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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災氾濫成巨災 任由濫權違法官員摧殘百姓

一個行政疏忽可以不顧百姓的基本權利,一張「烏龍稅單」卻可以讓稅務官員玩弄百姓三十多年,有的案件針對一人,有的卻是數以萬人,太扯了吧!流浪法庭30年的受害者也令人掬一把同情之淚。112年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有1405萬件,稅災已氾濫成巨災!無怪乎冗長的稅務行政救濟,就是成就酷吏的萬年稅單的淵藪,完全無視於憲法保護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只是任由濫權違法官員摧殘百姓而已。

在93年就廢除不合理的「查稅獎金」,高明的稅官們則用「換湯不換藥」的方式,將其易名為「績效獎金」繼續讓它死灰復燃,這筆誘人的獎金只會腐化人心;而檢舉獎金助長貪念,讓社會正義崩盤,相對的也污辱了百姓,只會招惹民怨。

29年前台灣成功完成第一任民選總統大選,獲得舉世讚嘆的民主典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可以濫權無限上綱的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欠稅旳宗教團體。96年,真理與正義獲得勝利,三審均獲無罪無欠稅的判決,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上!好景不常,被國稅局官員竟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宗教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這幾個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領到高額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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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稅局是魔法師 勿再用惡法荼毒百姓

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高官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獎金是民脂民膏,是人民的辛苦血汗錢,台灣的稅官終其一生拼獎金,法國的稅官拼榮耀在一身的獎狀,同樣是稅官價值觀卻涇渭分明,令人匪夷所思。

烏龍國稅局一開始就開錯稅單,很單純只要依法更正或撤銷就好了,可是國稅局卻像魔法師,將無中生有的稅單加上罰款,居然可以累積到破千萬,這樣的做法到底是為了充實國庫,還是貪圖獎金,但還請稅務官員本著良心、尊重人權,這可是會逼死良民百姓!

財政部多如毛牛的解釋函令,徒讓法律的位階失卻,行政機關更無法無天,尤其稅捐機關以行政指導司法,如此而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老百姓只好任其宰割了。就拿「支付命令」制度的設計是為迅速解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糾紛,並減少浪費司法資源,然而,「收之桑榆卻失之東隅」萬萬沒想到卻成為惡人行騙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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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官員無人權觀 製造惡法坑殺小老百姓

太極門案國稅局僅憑刑案不法、不實之起訴書違法課稅重罰,衍生出121張違法稅單、57罰,嚴重浪費國家公帑,勞民傷財。這些年來,太極門師徒遞出803份、近220萬字,累計高度達480多公分(幾近兩層樓高)、重量200多公斤,由血淚堆積而成的書狀!經手過太極門税務冤案的訴願委員和法官合計更高達500人次以上,包括202位法官、313位訴願委員(統計至99年10月12日為止)。浪費無數公帑,耗費無數行政資源、司法資源以及龐大的社會成本。

稅務單位違法課稅,造成擾民事件,往往因為要在稅務機關、行政救濟、法院間來來往往就要好幾年;恐怕事情尚未解決都已心力交瘁,或死、或病、或家破人亡等,無法抵抗只好妥協了,任由稅務機關的宰割,有夠可憐!政府應好好督導官員務實地執法,以服務百姓的角度去查緝違規事件,讓所有的百姓享受一個安和樂利的生活。而不是訂了許多本不該有的「獎金制度」,如查稅獎金、交通違規獎金、破案獎金等鼓勵執法人員是為了獎金才去查緝違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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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賦稅人權嚴重侵害人民基本權利 速修法以符合國際腳步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追討積欠國家罰款、稅款,及查封不動產,20多年來累計達6228億元,足足可打造近1條半台灣高鐵!要創造更輝煌的里程碑,民眾在原有官方網站即能下載動產、不動產等所有拍賣的相關訊息,更成立拍賣平台。分署將主動上傳每次動產、不動產拍賣公告訊息,由群組分享給其他會員,提供投資大眾參考投標,擴大服務群眾,提升拍賣價格及欠稅強制執行等績效。有違執行署存在價值,不是徵收了多少錢,也不是討債公司,而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而存在。

稅務行政凌駕在司法之上,又是一樁人民對政府高度不信任的代表,百姓一旦走入行政訴訟,就是死路一條,勝訴率很低,但是就算法院已經判決撤銷,國稅局膽敢說法院判決不算,繼續開出稅單,國稅局可以違法的把判撤銷的死稅單再開成活稅單,形同萬年不死僵屍稅單!這僵屍稅單再送到行政執行署。所以許多欠稅案是被國稅局、行政執行署輪流或同時凌虐的,這算是官官共逼吧!

德國財稅審判權與法院體系能獲得信賴,其原因有三個方面:1.財稅法院不斷在重要的稅法基礎議題,做出貢獻;2.在高度複雜的稅法案件中,常常是納稅義務人獲得勝訴;3.財稅法院的判決結果形成行政與立法權之間一點緊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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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太極門冤案背離社會價值 正義何在?

大家常常說「中華民國萬萬稅」,真的不是蓋的,其實台灣的稅制有太多的極權專制的影子,例如欠稅罰鍰是論倍的罰,歐美文明國家只有20%~30%的罰鍰;稅單要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在美國向法院提稅務訴訟只要60元美金(新台幣約1800元)即可訴願;又台灣人民欠稅可以被管收、限制出境等極其違憲的處罰,這是歐美文明國家沒有的。

一個稅務員居心叵測的證詞,也讓無辜的納稅人打了十多年的官司,太極門刑案雖在民國96年7月13日經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但牽連的稅務案件現在還深陷水火之中,不得喘息翻身。事實上,太極門稅務冤案迄今29年了,目前仍未完全平反,如此讓無辜人民遭受漫長的折磨?探究其原因,法制不良的因素固然不能排除,但追根究底,主要原因在於主管政府官員們欠缺專業良心與道德勇氣。亟待改革之處,更是千頭萬緒。司法體制內雖有少數富有改革熱誠的年輕司法官,積極從事司法改革工作,可是在體制重重限制下,往往是事倍功半,而有賴社會各界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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