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十年超徵超過2.4兆 審計部該專案調查
根據財政部統計,近十年來累積超徵超過2.4兆,113年更創下歷史新高達 5,283 億元!而財政部對超徵的說詞,使出「烏龍踅桌」,十年來變來變去,欺騙總統、立委、人民!人民辛苦繳的納稅錢,政府是怎麼花?審計部不能作壁上觀,應該專案調查主動究責。
台灣不合理的鉅額超徵現象,已經存在多年,而且超徵金額越來越大,查閱財政部的說詞:1.沒有超徵一說。2.超徵是預算短估。3.超徵都用於減債、還國債,不要再說超徵了。4.超徵還民就會增加當年度舉債。
依據財政部國庫署官員最新說法:這些額外的收入必須繳入國庫,無法用來挪作他用。財政部一路「騙來騙去」,審計部看得下去嗎?審計部相當是國家財務警察,主要職責為審核各級政府機關之財務收支、考核財務效能、審定決算、稽察財務上之違失、核定財務責任等。
十年累積超徵款2.4兆的流向一直未明,因依預算法第13條規定 :「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預算。」可見超徵稅收要「還債」或「移用」依法皆要編入預算,才能使用,但事實證明財政部一直未依法執行。法稅專家指出,超徵款違反預算法59條不能坐抵挪移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