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冤假案30年沒平反 轉型正義莫大恥辱
大家是否記得113年上演的無罪推定電視劇,改編徐自強的冤案,劇中的楊明德被捲入了「富商撕票案」,而主角楊明德從五度被判定死刑,歷經了16年的歲月,終於獲判無罪,這部電視劇探討當時年代「未審先判」的風氣,雖然歷經了數十年,司法內部的體制有改變了嗎?
228事件是台灣歷史的傷痛,政府的威權導致了無辜人民的受害,至今留下的傷痕,還是無法撫平受害者親屬失去親人的痛苦,雖已成為民主的國家,但過往的歷史,變成了永遠無法抹滅的痕跡。台灣一直高喊的轉型正義真的轉成功了嗎?
吳景欽教授對於台灣的轉型正義表示,一直是被害人沒有平反,而加害人模糊。他提到柯文哲案讓他有了既視感,想到了太極門案件,檢察官偵查大公開的問題,三.四十年都沒變。
太極門案件是被專家學者比喻為台灣的法稅228,侯寬仁檢察官在偵辦的過程中,偵查不公開變成了偵查大公開,無罪推定變成羅織罪名,顯示檢察官的權威是何等的大呢?而曾因太極門案件的受害者,經過十幾年後獲得國家冤獄賠償,被冤枉的掌門人夫婦、及受害的弟子在無罪確定後,當初濫權起訴的人,有受到懲罰嗎?在太極門這個案子加害人是很明確的,但是呢從來沒有被究責,還升官。檢察官,這麼大的權力人霸凌人民,如果不去究責,這是對台灣人權最大的恥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