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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當選美國總統,還沒上任就投下震撼彈,他邀請科技鉅子馬斯克與企業家拉馬斯瓦米入閣,成立「政府效率部」,川普表示,美國政府每年都花6.5兆美元龐大的公部門費用,因此特別成立「政府效率部」重組聯邦機構,削減多餘的法規與聯邦支出。對此馬斯克也回應,將把現有的428個聯邦機構精簡後只剩99個。這將對政府部門進行高達77%,大規模裁員。

阿根廷也宣布將解散聯邦收入關管理局(AFIP),另創建稅務及海關管理局,為何會選擇從稅收單位開刀?根據媒體記者會報導,創設ARCA目的在於縮減政府規模,打擊腐敗及提升課稅和海關管理效率,取消既有特權,優化公共管理。

為了建立更具效能的稅務行政訴訟制度,以回應各界對徹底解決稅務紛爭的期待,司法院於111年6月成立「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研究制定委員會」,進行了41次會議討論,並於9月公佈了稅審法草案,參考德國法制並整合理論和實務操作,草案提出了七個重點:破除「萬年稅單」、 落實總額主義、 強化行政法院審理權限、 設置稅務審查官、優化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加強當事人協力義務。將就其中四點提出看法;

有一則令人矚目的新聞,6歲女童繼承了1567萬的遺產,卻要繳5735萬的遺產稅。立委鍾佳濱在質詢中質疑,該名女童繼承的遺產僅有1500萬,卻需繳納超過遺產價值的稅額,是否符合租稅公平原則。財政部次長李慶華答覆,現行遺產稅法規定,生前兩年內的贈與需納入遺產計算,並表示拋棄繼承是繼承人的個人決定,與稅法無關。然而,鍾委員強調,憲法法庭曾指出,租稅應依比例課稅,避免成為「絞殺性租稅」,即政府不能對人民課以超過其繼承遺產的稅額。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3次來台,都表明希望投資台灣,但很關心台灣的電力問題,又最近新聞輝達預估投資日本Sakana AI數十億日圓,是最大出資者,面對全球化快速的變動環境,兩則新聞給人的啟發,就是流水不停、時間不等、做好準備、把握機會。

最近立法院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已經25年未曾修法,要求財政部與時俱進修改法令,得到的答案都是持續研議中,就如同國稅局被要求將不合時宜九千多條解釋函令逐條檢視修正,卻一直沒下文一樣,這般抱著官僚主義的官員們,其惡果就在一點一滴的侵蝕國家,然而卻須全民買單。如此惡性官僚作風實非國家之福。

納保法中明確規範「稅捐單位需負舉證責任」(納保法第7條第4項、第11條第2項),本來該是有利保護納稅者的法條,怎知許多稅捐人員,始終耍賴不願履行義務,而法官竟也對稅捐單位的違法視若無睹,與稅務單位聯手違法要人民履行「協力義務」去「自證清白」,甚至人民也舉證自證清白了。國稅局也能置之不理,法官更敢說年紀大了,對於有利人民的證據說忘記了,如此這般司法稅捐狼與狽,小民怎堪萬萬稅的凌虐啊!

這個思維就是來自財稅機關代代相傳的荒唐作法,要人民自證無此稅,而許多行政法院法官也附和財稅機關的作法,造成人民稅務案件實質勝訴率只有1.6%,這是學者盤查近幾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幾位法官的稅務訴訟案件的統計結果,人民幾乎都以敗訴收場。

台灣稅務冤案氾濫,近年來有許多來自企業民間的改革的聲音,但政府官員總是不改過去的「國庫主義」,爾後疊床架屋的改革始終沒有成效,甚至更為倒退。

司法院提出「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想要解決凌遲人民的恐怖「萬年稅單」問題,終於看見人民的痛苦,主動任事的態度值得讚賞。在立委的質詢中,司法院黃副秘書長也坦承,行政法院不撤銷「原處分的稅單」,就是為了保護稅捐機關「課稅時效不滅失」。也就是一直以來國家為了保護稅捐,卻犧牲人民,讓人民活在不斷開出的新稅單與行政救濟之中,永無止境的輪迴。

「立新法」確實是為了原有法律的不足,以及滿足現代社會需求和國際趨勢。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很多舊有的法律無法再適應新的情況,這時候就需要通過立新法來解決新出現的問題,並且為未來的發展提供更好的法律協助及保護人民。

俗話說「人紅是非多」,光是一場藝人演唱會都能引起溫水煮青蛙的論調,而一向號稱公開公正透明且有律師陪同的抽獎活動,也能成為弊端引起檢調單位關注,財政部以往營造出人民好幫手及好優惠的信任感,「猶如一場騙局」的延燒新聞再次引起正反評價。而筆者所關注的,卻是更實際的「摳摳(錢錢)」問題。

十一月開徵地價稅,一時興起,往回查找了12年的地價稅繳款單,赫然發現,從101年至113年,位於台北邊陲的30坪豬窩竟漲幅了28%,而位於頂樓的老屋,折舊跌幅了59.8%,看著眼前數字的此消彼漲,讓人哭笑不得。

期待司法要真改革,不分黨派立委、專家、學者一起催生健康的稅審法,解決萬年稅單,解決稅災戶被法稅制絞殺的痛苦。台灣法稅制度有貓膩嗎?沒想到在台灣有原配先收丈夫3億贈與,再與3子女拋棄繼承,逼得6歲私生女要繳5735萬遺產稅,可能是原配以此報復小三與私生女,實在很無辜,但是現行稅務救濟制度卻成為絞殺人民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