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有專業法官專業稅務法庭 讓賦稅人權有出頭天的一天

85年,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製造的「太極門假案」,檢察官侯寬仁主導這件指標性案件是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試圖抄家滅門,這個源頭就是侯寬仁主導指示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演變至今27年,「太極門假案」尚未獲得真正平反。

不知有多少冤案被可惡的執法者整得死去活來,虛度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黃金歲月,最後幸得無罪平反,可是這些執法者一樣是升官發財,連有的被監院調察要求法務部究責議處,也是沒事。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屢屢誣賴活人,今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死者更無法為自己辯白,很諷刺吧!不平的百姓只希望法務部發揮其魄力,在還善良百姓清白之餘,也要清查違法辦案的執法者,給予適當的懲處,不再繼續危害百姓。政府已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只因台灣的司法、賦稅人權被侵害已久,不期待人權能提昇與世界各文明國家相同水準。尤其是司法人權,希望法務部能帶領全體檢察官用專業、用心、尊重人權來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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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民不團結捍衛人權 我們會是下一個受害者

新竹市田雅芳議員以自身遭受司法不公的經驗與太極門假案為例,呼籲人民對於媒體甚至政府機關發布的消息,要用科學證據求證,唯有人民具足明辨是非的能力,政府才會秉著良心做對事情,公平正義也才會有到來的一天。被冤枉者的無助,她十分能理解,當第一次當選議員後,也是因為政治介入的司法迫害,當了兩年多的議員就被迫解職。至今都忘不了,當時的法官說:「雖然沒有證據,但我還是認定妳有罪。」面對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的「椎心之痛」。

就像太極門冤案一樣,即使法院都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這樣不實的指控卻仍然扯不掉,即使侯寬仁檢察官在受到監察院調查時,都承認沒有查證所謂的「受害人」名單是否屬實,就草率起訴,但太極門所有受到冤案影響的人,他的生活、他的工作、他的名譽早在檢察官濫訴當下就毀掉了,這根本是不可逆的傷害。27年來,太極門冤案爭取平反就可以看得出來,當司法混入政治,對人民的迫害有多麼的深。

當政府是加害者時,如果人民沒有團結起來,共同捍衛我們基本的人權時,未來我們每一個人民都會是受害者。在面對政府官員擴權犯下錯誤的行政行為時,人民一定要堅持改變錯誤,這樣才能將被濫用的公權力導正,成為可以真正保護全體人民的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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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檢察官不能查稅也沒有能力查稅

「司法猶如元年」,讓人感慨萬千, 國父如果地下有知,必會心痛不已。司法是公平正義的象徵,保障人民權利,如今卻讓人權倒退嚕,行政權過於擴張,「魚肉人民」就成為官員掠奪人權的特權,可憐老百姓當頭家的身分,完完全全被剝奪了。司法沉睡了一百多年,夠久了!養精蓄銳之後要快快覺醒,加快腳步迎頭趕上,不要讓恐龍法官、恐龍檢察官、恐龍稅官再繼續誤國,唯有司法人能自律、守法,人民的基本權利才會受尊重,不要讓百姓有要走無路,要退無步的無奈。

司法單位護著自己的人,連監察院經過長期調查的案件,都要躺上好幾年,拖過了時效之後,這些「知法玩法」的司法人,又大言不慚地表示「依法」又無效了;就拿檢察官侯寬仁的懲處案,當時監察院提出八項重大違法,卻遭法務部的延宕,讓案子冠冕堂皇的「過時」,這種作法著實可惡,不就是行政機關「魚肉百姓」最佳的證明嗎?與人民切身有關的法案或公約,而國際人權兩公約,居然束之高閣被藏了近半世紀;而被立委揪出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法案通過前也整整躺了五年,若非稅災自救聯盟,走上街頭為稅改而呼籲政府重視,希望有關單位要好好檢討,不要再禍國殃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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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嚴懲違法濫權官員 莫讓行政程序法117擺好看

「濫權比貪污更可怕」,讓我們深切體認到今日人民辦理接洽公務之最惡,這句話可以顯示出人民對政府無比的官僚,與對不負責任的無能及玩法弄權的公務員的腐敗態度的不信任感。公開的制度運作下避免利用公器黑箱作業的疑慮?不公不義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產生。也難怪人民有法令之難難不過公務員之議論,那政府的政風及官箴怎麼會好呢?所以我們應該呼籲政府加強對於濫權,而實質在公法上損害人民利益者,加以更嚴格的監督與處罰,才能重拾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但是行政法院與稅務機關都讓它擺著好看而已,人民根本是看得到,卻吃不到!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曾表示,稅法對一個國家的公平正義,社會發展非常重要,沒有一個強盛的、現代化的國家,稅法不上軌道的。人民最卑微的要求,就是他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國家要有管道讓他救濟,最後還需要有公平公正的第三者法院,讓他得到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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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嚴懲違法濫權檢察官 斬除造成冤案的罪魁禍首

過往檢察官辦案只在乎「起訴 不起訴」,久而久之檢察官就成了辦案的機器,真正能深入調查案情者幾希?也因為如此檢察官更是擴張自己的權力。有些恐龍檢察官會因當事人不配合其引導的筆錄,而當面摔卷宗、辱罵、威脅家人等等,造成當事人得恐懼不安,甚至噩夢連連。

篡改筆錄也是這類檢察官常用的伎倆,「馬案」因侯寬仁檢察官竄改筆錄,這是最經典的;違反證據法則,這是造成冤案的罪魁禍首,這種違背良心的作法,怎不怕天譴呢?強行逼供,草菅人命,真不知冤案如何善了?

當然,法務部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調查」拖延時間,以「超過時效」讓侯寬仁脫身! 違法濫權檢察官真的喬不出法律可懲處嗎?在109年9月第6屆監委通過首件彈劾案,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調查監委指出,彈劾權的行使,無論是從憲法或監察法,並無行使彈劾權只有10年時效規定。以228事件來說超過30年照辦,江國慶超過10年一樣追究違法官員責任,國外甚至連二次大戰納粹違法官員,超過70年還是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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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政府應痛改前非不再犯錯 停止迫害人民信仰自由

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太極門稅務問題,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85年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侯寬仁檢察官主導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欠稅旳宗教團體太極門,還找來一位稅務員史越生說太極門欠稅的假證據,史越生心有未安,一直的往生前才吐露真相,說當時是侯寬仁檢察官主導偵辦太極門案,要求稅務員史越生做偽證,侯寬仁這樣違法作為,用公權力凌虐太極門不說,還把不相干的史越生的良心折磨了二十多年,真是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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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四位總統稱讚和平的團體 政府應承諾平反免於被人權迫害

行政法院雖為人民訴訟救濟之管道,稅務案件在行政救濟過程中,百姓被國稅局逼得走投無路,因為行政法院與國稅局聯手對付百姓,讓百姓陷在「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的緊箍咒中,到底稅務執法官員是如何看待國際「人權」兩公約?人權承諾只是開端,有所行動才能確保人權的落實。在開始承諾的同時,也代表著每個人都有權利要求政府,實現人民在公約保障下的權利,而這也是為何我們要持續監督政府的理由。政府承諾遵守並且落實人權,才是「人權立國」真正的意義所在。

學者專家指出,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

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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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嚴懲濫權官員 終止用惡法搶奪老百姓財產

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仍有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逃漏稅問題、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讓人民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不要老是拿著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國稅局的納保官侃侃而談,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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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台灣人權迫害 政府不可放任不思解決之道

一則巴拉圭總統大選相關的新聞報導指出,其主要在野黨參選人阿列格雷(EfraínAlegre)在接受《路透社》專訪時表示:「我們會基於國家利益、以及在國際政治中的結盟來解決這個問題」。這是把國與國的外交關係視為供需之間的交易行為,就看買賣雙方是否情投意合。

而此同時,巴國執政黨參選人佩納(Santiago Pena)則表態會和台灣維持邦交關係,雖然選舉揭曉見分明,但在巴國跟我國長久穩固關係不管機率多寡,為維持國際能見度或貿易互利等因素,政府勢必盡其所能地為維持關係而努力,全民也理應予以肯定及支持。外交關係就變成一種藝術的政治行為了,其決策也就不是單純的利弊考量,這部分就交給行政團隊及民意代表權衡,但人民對該報導中有關賦稅的說明更感興趣。

巴拉圭111年的財政赤字達其國內生產總值(GDP)的3%,在專訪中阿列格雷除了想要藉由改變邦交對象來增加該國黃豆及牛肉的出口額以獲取國家最大利益。受訪時亦表示,要撙節政府支出,「我們必須有條有理運用公共預算,必須在公部門實施緊縮政策,不能隨便就說『如果缺錢我們就增稅』這種話。」。巴國人民貧富懸殊、缺乏中產階級,因此不難理解試圖增稅的議題總是面臨來自各行各業的阻力,各方候選人都對此有相當一致性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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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執行署無視法律情理人權 倒楣的就是無辜的人民

又快到了報稅的季節。原本只是想在網路上查詢一下,關於今年度所得稅申報有那些新的制度,又有那些細節需要特別注意。那知道,一堆關於烏龍稅單和可憐稅災戶的舊聞躍然而上,隨意瀏覽下來,有一則稅災案例,你我可能都有機會遇到。

李泳賢先生100年首次購屋自住,戶籍仍留在老家未遷入新宅,隔年由於經濟壓力而將新屋出售,竟遭國稅局認定涉嫌漏報奢侈稅。即便李先生拿出水電費帳單、電信費帳單、里長作證等居住事實證明,但在訴願會與行政訴訟上卻屢嚐敗績,最終背上高達200多萬的稅金和罰金。

首先,原本立意良好的奢侈稅制度,導致無數民眾深受其害,幸好政府及早發現其衍生問題,然後將其廢止。在李泳賢的案例中,國稅局忽視李先生確有自住自用的事實,逕以戶籍是否遷入做為課稅判定的依據,相信這又是財政部的「解釋函令」在作孽,有多少的稅災戶就是栽在這些無限擴張的解釋函令之上。

李泳賢用660萬購買新屋,第二年以680萬售出,竟被國稅局課徵高達102萬的本稅,另外再額外加計一倍的罰金共計216萬元。李先生認為自己法理上絕對站得住腳,所以依法提起訴願,沒想到,財稅官員竟然表示,如果可以不要提請訴願,他們會斟酌減少罰金50%!這到底算是威脅還是利誘?歷經長達5年的訴願與行政訴訟之後,最終李泳賢只好放棄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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