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嚴懲玩弄賦稅人權稅務官員 才是台灣民主人權正途

行政救濟,是指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執法者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非稅務專業的法官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法院是好人的禁地,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人民的人權被迫害讓台灣的民主走回頭路。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政府廢除拿得不心安理得的獎金 人權不再被迫害

反貪腐國家報告第二次國際審查會,無獨有偶,「2022年區域宗教自由論壇-印太地區公民社會對話:宗教自由面臨的挑戰」痛批政府掩蓋真相、欺騙來幫助台灣的學者專家,花大錢的目的只是為了做宣傳!會議都是用納稅人血汗錢,人民不能參與也是一種威權與貪腐!冤錯假案被威權壓制,官員用不法手段徵收稅捐或強制執行,都沒有受到懲處,獎金制度是萬惡的淵藪,呼籲政府若有決心落實反貪腐,應廢除獎金,平反太極門案件,還人民宗教信仰自由!

但104年,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我們想要問:張盛和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盛和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

已故前任財長許虞哲會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而追稅不力、無效下,財政部又私自把追稅期從5年、10年、15年,一改再改,好像稅法就是財政部自己立法的,實際上也不用修法了,一來國稅局官員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自己說了算;二來稅單自己年年開,27年的稅案凌虐人民到死,人民一點辦法都沒有!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賦稅人權在台灣如沙漠 看不到綠洲

各國政府為了海外資產回流,將稅率降低在2%-10%,而台灣卻高於20%,109年政府強制執行共1431萬件欠費、欠稅案,這當中有多少是錯誤的稅單?隱藏了多少賦稅人權被戕害。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幾年前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中,以「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高居賦稅民怨第一;揭露有94%的民眾認為機關行政裁量權太大,尤其稅務機關太官僚、自行認定就開單,自己不舉證,還要百姓自行舉證,毫不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其實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限須遵守「法律優越原則」,應避免違背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的規範。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國家永續發展以人權保障為要 尤以司法稅務二項為甚

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所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至於所謂「兩公約施行法」指的是由臺灣立法院於2009年3月31日審議通過,總統於同年4月22日公布,同時值得關注的是,台灣人權促進會等40個人民團體所組成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認為政府應將實踐兩公約的過程透明化,並主張為落實兩公約之執行,應建立獨立於行政體系之外、國家級的、專責所有人權保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接受人權侵害案件之申訴與調查、對立法與施政進行人權面向的事前建議及事後監督、人權教育推廣等,方能保證以超然之立場來達成監督兩公約實施的任務。

國際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2020世界自由度報告》,強調「既有民主的衰微」自由惡化令人擔心,主席邁克爾•阿布拉莫瓦茨(Mike Abramowitz)說「印度和美國是世界上最大,也許是最有影響力的民主國家,它們正在傳達遠離自由民主理想的錯誤信息」。在過去的15年中,大多數成熟的民主國家經歷了自由度下降。截至2005年,全球41個已建立的民主國家被定義為自由的民主國家,在過去20年中,有25個國家的淨得分下降了。在2017年各國自由度報告,台灣首次躍升至「最自由」超越美國!在「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都得到「最自由」的評價,這是讓人覺得很偏頗的一份報告。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財政部肥貓多 沒有法源依據的獎金要立即刪除

當公司年度沒有盈餘時,自然不太可能有什麼額外的獎金可以領取;但若是公司有賺錢,除了分配給股東的紅利之外,員工也能同時享有獲利的果實。公司分派盈餘的時候,獎金的多寡除了依據公司內部章程的規定,並經由董事會通過,最後還要在全體股東大會的同意之下才算完備,這一切都是要在「公司法」的約束之下依法辦理。近年來有許多的上市公司,在獲利有限甚至虧損的情況下,董事及監察人卻依然支領高額酬金,這些「肥貓」的存在,對公司形象實有極差的影響,也會讓投資人完全失去信心。

立委王鴻薇就揭露,即便立法院早已決議取消了所謂的房屋津貼,但是包括兆豐金、第一金、彰銀等公股銀行董事長和總經理,卻仍巧立名目將之變更為業務津貼並按月繼續領取,每個年度最高者甚至可以領到120萬元。其實行政院早在78年就取消了所有公務人員的相關津貼,這些本來就領有高薪的金融高階主管,令人感覺起來,更是貪得無厭、無以復加。

然而,有良心的政府官員也不是沒有。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就表示,財政部內設有一個「緝私獎金」,自己大約可以分配到2500萬元他不忍自己領取上千萬的查稅獎金,便將獎金全數分發給同仁,王院長發表演說時曾經提到,他為建國百年賦稅人權白皮書寫了推薦序:「我是個罪人」,反省本身在當財政部部長的時候,有很多亂七八糟、不食人間煙火的法令和解釋函令,讓人民非常難過,所以說自己是個罪人。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透視法律 看見官員違法違憲貓膩

哨音已吹響,四年一度的總統大選勢必引起一番不小的波瀾。選舉是民主台灣不可切割的一環,然而選罷法到底知多少?日前陳水扁首度行使請願權,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黨團陳情,質疑《選罷法》草案限制曾觸犯《洗錢防制法》者終身不得參選,不僅無視更生保護,還違反比例原則。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表示「褫奪公權」是《刑法》的從刑,且有期限,除了死刑或無期徒刑才會有無期限的褫奪公權,但《選罷法》修法內容卻規定「終身剝奪」,這是滑天下之大稽。

除了選罷法外,「法官法」以及「納保法」也時常被提及並質疑其公平與合理性。「法官法草案」將法官快速晉級、優渥待遇、豐厚退養金都法制化,但欠缺社會經驗的「嬰兒法官」問題卻未處理。多數法官非由資深檢察官、資深律師或學者轉任,多項措施也極力保護既得利益,使法官法草案淪為「法官福利法」。法官退休後,除本俸退休金外,還可領月退養金,依法官法草案月退養金與月退休金合計的所得替代率上限為九十八%,如此優渥的月薪及退休金是否合理?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人民的納稅錢 財政部豈能凖許公股金控亂搞?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揭露,在立法院決議取消公股銀行董總房屋津貼後,公股銀行董總卻「巧立名目」改成業務津貼每個月繼續領,董事長職都可以月領10萬,一年最高者可領到120萬,且津貼攸關董總們另一筆退職金的點數,有津貼計算後也可再多領退職金。

以上訊息實讓我們老百姓不勝唏噓,光是董總津貼,是很多基層的勞工們望塵莫及的,無怪王鴻薇立委批評公股銀行董總貪婪無度、巧取豪奪,一毛錢都不肯不拿,真的太貪心。也不禁令人質疑財政部凖許公股金控亂搞默認嗎?還是習以為常?畢竟查稅獎金財政部國稅局不也是改為「作業要點』繼續發放稅務獎勵金?

92年朱星羽等163位聯名的立委,提出廢除第二款承辦人員的獎金,當時沒有通過;93年,廖本煙等55位立委聯名提案,在第一款增列「但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之舉發人不得領取獎金」,93年兩案因為民意強烈支持,三讀通過。為了平息廣大民怨,包括警政、海關等也自刪獎金。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培養媒體識讀能力 落實言論自由

109年底「中天新聞台」被關台,遭質疑台灣新聞自由已死?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主任艾瑋昂(Cédric Alviani)曾指出,台灣新聞自由面臨的挑戰,除了假新聞外,媒體依舊由大企業掌控,導致媒體淪為政治工具,未能保障媒體人的編輯採訪自由。

0503是聯合國世界新聞自由日,一場「良心與願行傳播正能量—發揮言論自由的真義」論壇中,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曾建元指出,新聞自由是公民社會實現公益、追求正義及抵抗國家暴力非常重要的工具,保護新聞自由,就等同保障言論自由。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前校長莊淇銘則指出,新聞自由如果被政府濫用,就會控制、愚弄、抹黑人民,像台灣最近很多人遊行,上街頭訴求公理、正義,但媒體不報導,大眾就不知道有發生過,所以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一定要落實,並建立在媒體工作者以及政府掌權者的良心。

有民代甚至感受到目前的新聞言論自由受到約束,媒體被掌控,甚至受到檢肅,新聞自由受箝制的狀況如同白色恐怖,尤其在稅改方面的言論自由常受到打壓,很多徵稅冤案沒有地方宣洩。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廢除全球獨一無二的行政執行署 回歸法院

台灣自89年成立一個全球獨一無二的行政執行署,這個機關是隸屬在「行政院法務部」底下,號稱國立討債公司,針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來進行強制執行。所以如果繳稅、繳健保費、交通罰單等等,如果原處分機關,比如像國稅局它發稅單給你,那你納稅人如果逾期沒有繳,國稅局就會移送行政執行署來催繳。所以從國稅局到行政執行署,其實就很像生產線,國稅局生產稅單,執行署收割,而且不斷的追高績效為什麼呢?

因為他們除了一般公務員薪水之外,國稅局還有額外的稅務獎勵金,執行署還有額外的執行獎金。在獎金的誘因下,執行署起徵金額不斷創新高,成立20周年的時候,他們還召開慶功記者會,慶祝累積超過5800億元,到今年2月底的時候,執行署還公布起徵金額累積破6300億元,如果執行署在執法過程中,真的如林慶宗署長在記者會上致詞所述呢,實踐公平與正義,秉持公義與關懷的核心價值,那我們真的可以一起慶祝,但是真相真的如此嗎?

一位台中賴先生他忘記繳3.8萬的牌照稅,他2000萬的透天房子就被凍結,而且還是賴先生跟銀行辦理貸款時候,才發現透天房子被凍結,但明明他名下還有其他的車子,為什麼你執行署不去凍結車子,卻凍結不動產,那不就是超額查封嗎?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假新聞時代下 培養媒體識讀能力

2021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發給兩位新聞工作者:瑪麗亞.瑞薩(Maria Ressa)與穆拉托夫(Dmitry AnderyevichMuratov),表彰兩人「致力於捍衛民主體制與長期和平的基石──言論自由」。瑞薩在演說時表示,她是代表全世界每一位被迫做出重大犧牲、只為堅守陣線、只為履踐價值與使命,為世人報導真相、向權力究責的新聞工作者。可見《世界人權宣言》就是普世價值,凡民主自由法治國家莫不重視!

當今世界各地假新聞與說謊媒體到處橫行,等到發現受騙後已經損傷慘重,對生活在傳統與新興媒體之間的「資訊雜食生物」,到底什麼是媒體?什麼是新聞?資訊如何被包裝?網紅都做些什麼?個資數據如何被利用?自然須要認知「假新聞時代下的媒體識讀」。如美國前總統川普與Twitter的關係被發現是記者製造的假新聞,但川普卻已高高坐上他的總統寶座。

西方歷經漫長的人權運動,才稍稍地在制度上肯定「人之為人」的價值,逐漸地確立國家必須為了保護人民而存在。不過,即使一個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被監督、無法自我反省,它將會反過來,逐漸從「讓人自由」變成「讓人成為奴隸」,制度也會從保障自由轉變成箝制個人自由的枷鎖。

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