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人人是狗仔壞事傳萬里 官員要真正做好表率
卓長仁夥同姜洪軍、高東萍、王豔大、安偉建及吳雲飛共六人,於72年5月5日劫持瀋陽飛往上海的中國民航296號航班,飛往韓國。六人在韓被羈押一年三個月後,獲韓方特赦被遣送到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給予高規格接待,冠上「六義士」美名,並依《反共義士起義來歸獎勵條例》給六人豐渥的千兩黃金等巨額獎金。誰知卓長仁揮霍無度及不當投資負債纍纍情況下與另二人鋌而走險,犯下勒贖撕票大案,被判決死刑後迅速執行槍決。20年後竟然有人打電話說:人是他殺的,這下案情可真是羅生門了!真的不希望又見江國慶案的翻版!
大家的基本認知是台灣政府已經給卓長仁等人很多錢了,若是好好經營小生意或是安分私己上班,下半判輩子的生活是沒有問題的,為何還不滿足呢?不應該落得負債纍纍,或許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三人犯下驚天大案!就應以無罪推定論釋放,結果反被刑求認罪,是真是假,除了當事人外,誰能知曉!反過來說,政府的執法單位及執法者畏期以來不注重人權,也是讓被百姓一直所詬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