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人人是狗仔壞事傳萬里 官員要真正做好表率

卓長仁夥同姜洪軍、高東萍、王豔大、安偉建及吳雲飛共六人,於72年5月5日劫持瀋陽飛往上海的中國民航296號航班,飛往韓國。六人在韓被羈押一年三個月後,獲韓方特赦被遣送到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給予高規格接待,冠上「六義士」美名,並依《反共義士起義來歸獎勵條例》給六人豐渥的千兩黃金等巨額獎金。誰知卓長仁揮霍無度及不當投資負債纍纍情況下與另二人鋌而走險,犯下勒贖撕票大案,被判決死刑後迅速執行槍決。20年後竟然有人打電話說:人是他殺的,這下案情可真是羅生門了!真的不希望又見江國慶案的翻版!
大家的基本認知是台灣政府已經給卓長仁等人很多錢了,若是好好經營小生意或是安分私己上班,下半判輩子的生活是沒有問題的,為何還不滿足呢?不應該落得負債纍纍,或許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三人犯下驚天大案!就應以無罪推定論釋放,結果反被刑求認罪,是真是假,除了當事人外,誰能知曉!反過來說,政府的執法單位及執法者畏期以來不注重人權,也是讓被百姓一直所詬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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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劫民濟官的獎金制度 害官員變州官真放火

中央下令學校營養午餐必須吃國產的肉食品,要從食材登錄就開始追溯,相關人員認為文書工作表面工夫對食安毫無幫助。此外,也有營養師抱怨,如果以為豬肉是國產,最後卻發現是進口的,「要把我們抓去關嗎?」,這與近日一位阿嬤志工舉牌要求執行官吐出問號金額的的獎金,結果被警察抓起來的事件有異曲同工的無奈情景!

中華民國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明信表示,各縣市政府要求要切結,引起很大的反彈。有趣的是,這樣的「切結書」文件管制剛好是ISO-9000認證的要求,再把工作執行程序(SOP)規範好,一舉完成從廠商到學校的ISO-9000的認證,但是一旦執行上有錯失,只是記上缺點要求改善而已,是不會被抓起關。

回頭再看阿嬤志工舉牌警察抓起來偵訊做筆錄,還被移送到地檢署,若不是有律師、專家、學者、志工聲援,不曉得會被關多久,這舉牌行為沒有妨礙交通、妨礙警察執行公務,顯然警察的執法過當,難怪網路高聲量的批判。沒錯,這樣隨機抓人是限制人民的自由,根本是違法、違憲的執法,真是現代版的州官放火,阿嬤志工的舉牌行為,連點燈的行為都不算吧!所以建立警察抓人的SOP也是無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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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踢掉人權的民主是無意義的!

大家常常說「中華民國萬萬稅」,真的不是蓋的,其實台灣的稅制有太多的極權專制的影子,例如欠稅罰鍰是論倍的罰,歐美文明國家只有20%~30%的罰鍰;稅單要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在美國向法院提稅務訴訟只要60元美金(新台幣約1800元)即可訴願;又台灣人民欠稅達到規定的金額時會被管收、限制出境等極其違憲的處罰,這是歐美文明國家沒有的,百姓非常期待政府早日推動稅改,廢除戕害人權的稅制,尤其是廢除稅務勵獎金,讓台灣是真正有人權的國家。

一個稅務員居心叵測的證詞,也讓無辜的納稅人打了十多年的官司,太極門刑案雖在民國96年7月13日經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但牽連的稅務案件現在還深陷水火之中,不得喘息翻身。事實上,太極門稅務冤案迄今27年了,目前仍未完全平反,為何如此讓無辜人民遭受漫長的折磨?探究其原因,法制不良的因素固然不能排除,但追根究底,主要原因在於主管政府官員們欠缺專業,欠缺良心與道德勇氣。亟待改革之處,更是千頭萬緒。司法體制內雖有少數富有改革熱誠的年輕司法官,積極從事司法改革工作,可是在體制重重限制下,往往是事倍功半,而有賴社會各界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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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監察院如果不是人民公平與正義之一線曙光 不如廢了

監察院是台灣最高監察機關,簡稱監院,以院長為最高領導人。依照憲法,監察院在五院中可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監察權及審計權,受理及調查人民因權益被侵害所提起的申訴案件,對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之違法或不當行為,採取適當措施,以謀求救濟之制度,猶如古代的監察御史,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是公平與正義之一道希望之光。

今年11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曾銘宗委員、陳椒樺委員質詢監察院秘書長李俊挹,曾銘宗委員對監察院糾正的職權及彈劾權行使案件在大幅減少,而陳椒樺委員對於嘉義女警性騷案及竹北的鑑界案提出質詢時,筆者觀看質詢內容時,對於曾銘宗委員提出糾正權及彈劾權減少,監察院是否有確實的行使負責的職權去落實處理相關的案件,還給申訴的受害者清白呢?還是真的在維護政治的派系,讓執政黨好過日子呢?而陳淑樺委員對於嘉義女警的性騷案沒有完備的交代清楚,對於失職的官員也沒有究責,針對竹北鑑界案,提出官員錯誤訊息的公文,導致曾女士的房子要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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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司法與稅制不改革 就是關閉民主之門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今年9月20日在「氣候雄心峰會」警告「人類已經打開地獄之門」人們採取行動實在太少,我們落後了幾十年。人類一句自以為是的「人定勝天」無休止的破壞大自然,從此也遭遇大自然無休止的反撲,算是人類與大自然的戰爭,人類會贏嗎?到了今日,顯然人類已是大大的落居下風了。人類再不徹底的改變「以人為尊」觀念,繼續破壞大自然,最後人類必然遭遇大浩劫!屆時後悔莫及啊!

不只是人類與大自然的戰爭,人類自己內訌更是可怕,為了強奪利益,發起了國與國間的戰爭,卻影響到全球的安危,平安快樂的生活不是很好嗎?為何要弄得大家恐懼不安呢!深怕又有類似911大恐怖事件發生,又有更多的國與國間的戰爭,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戰,甚至核子戰爭!這不是應驗了「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人類還能不深深省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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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經濟黑天鵝 連年上演稅收超徵舞碼

政府連續三年超額徵率超過1成,不僅凸顯了財政部在預算編列方面的專業不足,同時也引發了公眾質疑,經濟狀況不佳之下,財政部連年超徵的動機。

經過111年的超額徵稅5,237億元,我們見證了歷史上的新高,而前十個月的總稅收達到了3兆223億元,再次刷新歷史記錄,同期年增長6.9%。展望今年,預估再度實現至少3,000億元的超額徵稅,不僅將再次創下歷史第三高的紀錄,更是連續三年實現超過1成的超額徵率。這不僅凸顯了財政部在預算編列方面的專業不足,同時也引發了公眾質疑,經濟狀況不佳之下,財政部連年超徵的動機。根據聯合國《2023年世界投資報告》,去年外國直接投資減少了37%,進出口則連續13個月下滑,而青年貧困問題日益嚴重,超過5萬人甚至無法還清學貸而遭到強制執行。

儘管民間企業陷入困境,然而執政者卻試圖以片面的數字掩蓋現實。例如,雖然台灣在全球最富有國家排名中名列第五,實際上有68%的民眾未達到平均薪資水平。年輕人長期面對低薪的問題,但財政部卻吹噓近半數年輕人和中低收入戶「無需繳綜所稅」,卻引發年輕族群的反彈,指出這只是因生活困難而無法達到納稅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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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政府對過時法規要檢討 枉法裁判讓人民生不如死

最近知名黃姓媒體人,號召捐贈防疫物資恐挨罰?然而衛福部即時澄清,查無違反公益勸募條例。民間企業團體、民眾善心不斷,以各種物資與精神鼓勵來為前線醫護人員加油打氣,「愛心無價」蠻讓人感動!

先前財政部因為還要去追查,捐贈遺體器官所獲得的補助金,併入遺產總額計徵遺產稅。若觀大體老師在解剖學上無聲的「身教」,器官捐贈使生命繼續延續,也讓醫學生體會「遺體捐贈者,發揮生命最後的使用權,化無用的死後身軀,奉獻醫學教育培育良醫,他們不僅是生命的勇者、捨身的菩薩......」。但贈器官的補助費,竟被財政部解釋為遺產範圍課稅,受到法界人士議論,猶如在贈與人家屬傷痛灑下鹽巴。施義芳委員也曾質詢財政部:彩色電視機當奢侈品被課奢侈稅的過時稅法,適合現在的社會民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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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十年懲戒時效 是違法濫權行為的保護傘?

又見公務員違法因遲送懲戒而逃責,96年9月,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員警誤把車牌「DMX」寫成「DNX」,使新北張姓婦人無辜遭控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而被判刑定讞,官司纏訟10年才終獲無罪。此案,遭監察院於106年8月函請警政署督促台北市警察局在10年懲戒期滿前移送相關失職人員,而北市警卻認為無違失未送懲戒,使本案相關失職人員因逾期而逃懲。

因機關延遲移送案件,使公務人員懲戒法形同虛設,豈止這一件!據媒體報導,自109年迄今,至少已有6件應移付懲戒的案子因遲未移送,導致最後逾期逃懲。如台北市政府有四名公務員辦理採購工程,96年收賄,99年檢方起訴,北市府111年始移付懲戒;桃園一名薛姓派出所所長,99年間犯下違法洩漏臨檢訊息等案,桃園地院107年判決有罪,但桃園市政府111年才移付懲戒;南投縣信義鄉洪姓課員於94年至98年任職期間,涉及貪污罪,於111年10月及今年1月才被函轉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等。

若非新聞媒體的報導,昔日吾人還誤以為10年的懲戒時效,已足夠對官員或公務人員的違法行為產生遏阻效果,殊不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法律雖然如此規定,但只要長官有心護航,以「拖」應變,不管多大的事,都能輕輕鬆鬆以超過追懲時效,因而逾期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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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公權力者要有溫度 勿濫開稅單凌遲老百姓

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指於行政執行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執行方法須有助於執行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執行目的之執行方法時,應選擇對義務人、應受執行人及公眾損害最少之方法為之。三、採取之執行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而所謂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者。

引起社會矚目的案件,欠1.8萬元罰單屋遭法拍,陳姓當事人主張屋中還有一台新電腦、三台冷氣可供執行,據宜蘭分署連續發表兩次聲明澄清,其係於多次清查義務人有無存款、薪資的存在,並兩度扣押義務人存款無著,確認義務人無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才依法拍賣義務人之不動產云云,這樣的說法看似已充分考量義務人履行之困境,但卻忽略該房產係義務人一家四口賴以生存的唯一居所,一旦拍定被迫搬遷,恐對人民的生存權、居住權損害過大,與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此正如法諺:「不可用大砲打小鳥」所示,必須考慮「比例原則」,為執行公權力者理應念茲在茲的準則。人權律師蘇友辰認為「公權力者也要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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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先進國家對於「烏龍稅單」都有懲處機制 臺灣呢?

稅務機關也會犯錯,美國、日本、加拿大都有究責懲處機制,但在臺灣,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主要處罰對象為「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即檢察官與法官,並不包括稅務人員,甚至也從未使用過。

近日立委質詢攸關民生汽機車、貨物稅、燃料稅、保健食品等設高關稅,「超過50年陳年惡稅,讓人民一隻牛剝好幾層皮,削弱產業競爭力」;聯合國《2023年世界投資報告》顯示,去年2022年,外國直接投資減少37%,進出口已連續衰退13個月,青年青貧,逾5萬人還不出學貸遭強制執行。財政部誇稱,近半數年輕人和中低所得戶一樣「不用繳綜所稅」,引發年輕族群反彈:「就是連生活都有困難,才達不到納稅門檻」、「工作多年仍然低薪,卻還要繳稅,稅改到底在改些什麼?」

公益律師黃文皇為國家服務卻被當成「賊」、連鎖平價服飾HANG TEN等四家外商、楊梅一家全亞洲第二大做銅、鋁的上市公司,因為稅務員「憑空臆測」開出十幾億烏龍稅單,導致公司及8家衛星工廠全倒閉,近1600個員工失業;還有太極門案,刑事訴訟三審判決已確定無罪、無欠稅,但國稅局聯合行政執行署照樣違法拍賣太極門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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