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嚴懲玩弄賦稅人權稅務官員 才是台灣民主人權正途
行政救濟,是指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執法者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非稅務專業的法官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法院是好人的禁地,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人民的人權被迫害讓台灣的民主走回頭路。